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侵犯妇女名誉权处罚怎样的

侵犯妇女名誉权处罚怎样的

一、侵犯妇女名誉权处罚怎样的

1、停止侵害;

2、排除妨碍;

3、消除危险;

4、返还财产;

5、恢复原状;

6、修理、重作、更换;

7、赔偿损失;

8、支付违约金;

9、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10、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由此我们可知侵害名誉权的处罚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决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以及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如果侵权人拒不执行可以

1.由人民法院在相关报刊上予以公告,所支付费用有侵权人承担

2.人民法院给予罚款、拘留等处罚

3.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财产部分

4.给付延迟履行金

三、侵害名誉权的行为方式有哪些

1.侮辱行为

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

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

2.诽谤行为

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

诽谤的表现形式有:

(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

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

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4.评论严重不当

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社会的进步,文化的提高,大家开始越来越关注个人的合法权益。侵犯名誉权的方式有很多种,侮辱或者是诽谤都是。只要带着相关的证据到人民法院进行起诉久可以,不过起诉有规定的时间期限,超过规定的时间期限法院不进行受理。

·民法总则追索抚养费的法条是什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即将生效,《民法总则》相应废止。一、民法总则追索抚养费的法条是什么?《民法典》生效后,《民法总则》就废止失效了,关于追诉抚养费的规定,《民法典》中相关规定如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


·离婚起诉状如何写?
      离婚起诉书主要分为三个内容:1.双方的身份信息:需要填写您与对方的姓名、性别、民族、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即可;2.诉讼请求:可以写清对于是否离婚,财产如何分割,孩子抚养权如何归属的意见;3.事实及理由:在这一部分中,可以写明为什么想要离婚,以及对于婚姻和对方是怎么想的。法律依据:《...


·起诉离婚需要这什么手续
      在现实生活中,其实很多夫妻在决定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不想进行离婚的。但是很多情况下,当事人不会与对方进行协商,会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离婚。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的时候,也应当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决,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起诉离婚需要这什么手续? 一、起诉离婚需要这...


·婚内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
      婚内无共同财产的离婚起诉书的内容是什么?1、要写明原告和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籍贯、工作单位和住址。手机 如果有诉讼代理人,还应当写明诉讼代理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代理权的范围以及与原告之间的关系等。2、主要是陈述婚姻状况、离婚理由以及诉讼请求。(1)婚...


·起诉离婚开庭需要带什么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递交民事诉状2份、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至少带上自己的)、小孩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如果有财产需要法院分割,还要带上财产相关证据,如房产证、机动车行驶证等。证据需要交2套复印件(法院案卷中一份,发给对方一份)。 诉讼离婚流程 1、写民事诉状 第...


·一、离婚财产老公不让步怎么解决?
      一、离婚财产老公不让步怎么解决?一般情况下,既然已经离婚,双方应已经解决了包括财产在内的一切问题,然而,由于各种原因,离婚后财产纠纷仍然是离婚后双方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每对夫妻都或多或少的都有共同财产。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


·一、离婚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一、离婚分割财产诉讼请求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1)协议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住所地等; 2)协议当事人之间的关系、形成共有的原因和分割理由; 3)被分割财产的物理现状和权利现状; 4)分割财产的原则、方式、方法、标准; 5)各协议人分得之财产...


·在哪里办协议离婚的手续
      协议离婚的手续与诉讼离婚的手续不一样,另外具体办理离婚手续的地方也不同。对于离婚夫妻而言,选择不同的方式离婚就需要先搞清楚此时到哪里去办离婚手续。协议离婚是很多离婚夫妻的首先选择,那一般在哪里办协议离婚的手续呢?详细内容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在哪里办协议离婚的手续 ...


·监护人想必大家都有了解
      监护人想必您都有了解,我们您对于监护人的了解一般都会停留在未成年人还有生活没有自理能力的人身上面。其实在工作当中对工作的进程也是有监护人的存在的,这种监护人就是专职监护人,是为了负责安全的。那么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职责是什么? 专职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明确被监护人员和监护范围;(...


·同居流产女方能要求男方补偿吗
      男女未婚同居的情况在逐渐的增多,随之而来的就是未婚同居生子的情况。但实践中,也有很多女性在同居期间怀孕但又流产的情况出现,此时对女性身体的伤害是很大的,那么可以要求男方作出一定的补偿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在中国,只有结婚同居是合法和有效的,受到法律保护;非婚同居则得...


·一、超生厦门社会抚养费多少?
      一、超生厦门社会抚养费多少?1、未婚生育子女的,除多生育的情形外,按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但生育时已达到法定婚龄,并在被告知征收后三个月内补办结婚登记的,免予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二倍至三倍征收;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四倍至六倍征收;多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从重征收;3、...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