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被判缓刑能不能外出打工

被判缓刑能不能外出打工不行。现在缓刑的执行由司法局负责,要进行社区矫正,每月要参加一些活动,就是请假外出,最长也不得超过一个月。《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有相关规定:第六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第七条 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人员后,应当及时向社区矫正人员宣告判决书、裁定书、决定书、执行通知书等有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社区矫正期限;社区矫正人员应当遵守的规定、被禁止的事项以及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社区矫正人员依法享有的权利和被限制行使的权利;矫正小组人员组成及职责等有关事项。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矫正小组成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到场,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第十三条 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第十五条 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时事政策等教育学习活动,增强法制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自新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教育学习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第十六条 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参加社区服务,修复社会关系,培养社会责任感、集体观念和纪律意识。社区矫正人员每月参加社区服务时间不少于八小时。第三十条 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司法所应当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宣告由司法所工作人员主持,按照规定程序公开进行。司法所应当针对社区矫正人员不同情况,通知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群众代表、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位、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参加宣告。宣告事项应当包括:宣读对社区矫正人员的鉴定意见;宣布社区矫正期限届满,依法解除社区矫正;对判处管制的,宣布执行期满,解除管制;对宣告缓刑的,宣布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不再执行;对裁定假释的,宣布考验期满,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向社区矫正人员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并书面通知决定机关,同时抄送县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刑期届满的,由监狱、看守所依法为其办理刑满释放手续。二、缓刑考察期限内应遵守哪些规定被判处拘役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被宣告缓刑,缓刑考察期内应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在缓刑考验期内,需要缓刑人员遵守相应的规定。其中虽然允许缓刑人员离开其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但此时需要先向考察机关提出申请,经过批准之后才能外出。所以,从原则上来说缓刑期间外出打工是可以的,但此时要求先经过同意,另外一般外出打工的时间也不得超过一个月。


·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企业要想终止劳动合同的,要么是满足了法律规定的情形,要么是符合当事人之前约定的情形,当然在一些情形企业也是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那究竟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介绍。 一、企业不能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包括加班费吗? 不包括加班费,对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工资待遇应当包括经济补偿金、代通知金等,与加班工资是没有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


·装修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什么?
      装修工程发包合同范本是什么样的? 装修工程一般来说还是属于比较大型的工程的,而且由于装修工程会涉及到非常多的方面,可以说一个公司是比较难全面的掌控到装修工程的每一个方面的,这就让不少人想到是否可以将相应的装修工程发包给其他人来做,这就需要签订相应的发包合同,那么装修工程发包合同范...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申请仲裁?
      公司拖欠工资怎么申请仲裁?公司拖欠工资是不合法的行为,但是现在很多公司依然存在这样的做法,员工在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比如说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劳动仲裁,那么公司拖欠工资怎么申请仲裁呢?我们邀请您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公司拖欠工资怎么申请仲裁1、...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有哪些
      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有哪些?近几年来,我国劳资纠纷问题日益严重,直接影响到了劳动群体的劳动积极性。因此,妥善处理好各类劳资纠纷对企业和社会的发展有着极为重大的意义。接下来,笔者将围绕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的方式及流程做一个简要的介绍,针对当前劳动争议现状,提出合理建议,以...


·民工工资拖欠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民工工资拖欠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1、最简单的方法是电话投诉到当地劳动执法监察大队,他们会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资。 2、还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


·工伤鉴定后单位如何处理
      其实在现实生活当中,有时候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是非常微妙的,平时相安无事,一旦员工发生工伤,甚至会出现非常多的劳动纠纷问题。有时候员工在做工伤鉴定以后,用人单位甚至也不会对员工进行赔偿,这样做很明显是违反我国规定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工伤鉴定后单位如何处理? 一、工伤...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辞职工资怎么办? 首先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及拖欠工资的数额,证据包括: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证明等。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录音等都可...


·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工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伤残等级鉴定具体标准》具体可以查询,以下是节选。 Ⅰ级伤残 l.l颅脑、脊髓及周围神经损伤伤致; a.植物状态; b.极度智力缺损(智商20以下)或精神障碍,...


·申请工伤认定能撤销吗?
      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发生人身伤害后,如果属于工伤范围的,单位应该为其申请工伤认定。单位没有处理的,职工本人也可以委托家属提出工伤认定。按照规定,只有经过认定,职工才能享受到工伤待遇。那么申请工伤认定能撤销吗?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申请工伤认定能撤销吗? 工伤认定申请...


·异地工伤认定该如何进行
      现在有不少劳动者都是选择外出打工挣钱,而在工作期间或者过程中人身就有可能遭受损害,此时是否属于工伤,需要经过专业的认定才行,也就是说此时需要在异地工伤认定。那您知道一般在异地申请工伤认定该如何进行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异地工伤认定该如何进行 原劳动部曾经在《关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