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法中必备的九大条款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中必备的九大条款是什么?劳动合同法中必备的九大条款是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具体如下:第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主要负责人的姓名。第二,劳动者的姓名还有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第三,劳动合同的期限。合同期限主要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完成一定工作任凭为期限,如果是临时性工作的人,劳动合同中必须得明确。如果没有明确期限应该视为无固定期限。不论签一年、两年或三年,都必须有起止日期。第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该体现在劳动合同中,比如从事的岗位,具体负责内容。工作地点也很重要,劳动合同中必须规定劳动地点,否则很容易产生纠纷。比如,合同中约定了工作地点在北京,有一天单位要把员工调到深圳,员工可以不接受,因为合同中已经约定好工作地点,企业单方面变更了员工的工作地点属于用人单位违约。第五,工作时间还有休息休假。我国目前主要有三种工作时间制度,一是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即每天工作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4小时,并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二是不定时工作时间制度:即没有固定工作时间限制,原则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三是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制度:即以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企业除执行标准工作时间制度外,其它工作时间制度均需要报劳动保障部门审批,没有审批的视为无效。第六,劳动报酬。这对于每个劳动者都是非常重要的也是比较关心的,劳动报酬应该明确的写在劳动合同中。而且也需要明确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奖金、津贴、补贴的数额以及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等。第七,社会保险。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即是我们通常说的五险,其中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第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劳动保护从事普通工作不显得十分重要,但是有些特殊行业,比如有毒有害、高温高压这些行业,从事像机械类的、海上作业、航空等比较危险的职业,这一点尤为重要。第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二、备选条款第一是试用期。《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相同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如在试用期内签订试用期合同,转正之后再签订正式合同属于违法行为。法律还规定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两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第二是培训。培训通常分为两种,一个是单位内部培训,也就是常说的上岗培训,学习了解公司的环境、文化及理念,这些都是不收费的必备培训。还有一种培训是专业技术培训,这种培训是由单位出资把员工送到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针对这种培训,单位可与员工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第三是商业秘密和竞业限制。两者有一定区别,不论签不签订条款或商业秘密保密协议员工都必须保守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守是每个劳动者的义务。竞业限制则是指员工在公司从事很重要的岗位,离职后去同行业其他公司工作很可能会给现公司带来损失,因此有的公司会针对内部某些职位以及特定岗位的员工进行竞业限制约定,离开公司后两年内不能在同行业任职。如果没有进行竞业限制约定公司就不能约束员工离职后到同行业公司工作。同时,签订竞业限制约定后用人单位有义务给该员工支付竞业限制补偿,否则员工是不受竞业限制条例的约束,补偿是在离职后按支付,协定竞业限制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年,关于竞业限制条款及补偿金和违约金方面,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进行约定。职员与单位签署的劳动合同之中,必被条款是比不可少的,若是没有其中的任何一项,将有可能直接导致该劳动合同并不会产生司法效力,故此在拟定劳动合同之时,一定要包含法定的必备条款,至于其他的职员与单位的约定,也可以协商写入劳动合同之中。
·一、单位先行赔付工伤待遇?
一、单位先行赔付工伤待遇有哪些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天数×出差伙食补助标准×70%(社保支付)。交通费:按实际发生(社保支付)。停工留薪工资:本人工资×停工留薪期(以劳动局鉴定为准)(单位支付)。护理费:住院...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费用标准?
在现在的建设工程纠纷案件审理中,因为审判人员对建设工程不了解,对案件的审理都是采用司法鉴定为基础的,因此在案件的纠纷中,工程造价、工程质量等司法鉴定会造成高额的费用,那么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费用是怎么规定的呢?为您解答。
一、建筑工程司法鉴定费用的标准
1、 法医、物证、声像资料...
·什么是工伤事故
什么是工伤事故
我国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中指出,伤亡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
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的规定及《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精神,工伤事故应该是指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
·一、离婚抚养费工资增长是否可以要求增加?
一、离婚抚养费工资增长是否可以要求增加?
可以,子女抚养费发生法律效力之后,由于生活具有变动性,在父母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及社会实际生活水平发生变化时,可以提起要求增加、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父母对孩子负有抚养义务,在孩子不具备独自生活能力前,父母都需要给予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药...
·受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时是否可以算作工伤?
员工发生工伤的原因很多,有些是在工作过程中被机器所伤,有些是在工伤场所遭受意外伤害。这些情况下,员工可以向工伤管理部门申请进行工伤认定,就可以享受工伤赔偿了。那如果受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时是否可以算作工伤?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受伤原因不明工伤认定时是否可以算作工伤?
《工...
·劳动合同法加班时间规定有哪些?
一、国家法律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
1、《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1995年3月修订的国务院174号令《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规定:“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2...
·影响工程质量细微因素有哪些
影响工程质量细微因素有哪些?
一个工程的质量直接决定着这个工程是否能够投入使用,工程质量问题我国相关法律有严格的对规定也有严格的检验和监督。但是工程通常也会出现一些问题,而这些问题出现的原因有很多,那影响工程质量细微因素有哪些?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人的因素
人的因素主要指...
·内退人员的工伤由谁负责?
内退职工的工伤由谁负责根据《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同时《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
·公务员立案侦查期间工资还发放吗?
公务员立案侦查期间工资还发放吗?公务员立案侦查期间工资,是需要发放的,但如果犯罪事实认定的,则需要进行处理后进行工资的调整。行政机关公务员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任免机关可以决定暂停其履行职务。被调查的公务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交流、出境、辞去公...
·发生低血糖晕倒算不算工伤
发生低血糖晕倒算不算工伤不是,在上班时间、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的,是工伤。如若仅仅因为自身身体原因而并非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因为低血糖晕倒是很难认定为工伤。当然当事人认定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最终能不能认定工伤这还得结合具体情况去分...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伤死亡是一种后果极为严重的事故性伤害,不仅给企业生产带来重大损失,而且常常遗留许多社会问题。实践中,需要先对工伤死亡作出认定之后,才能进行相应的赔偿。那到底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
一、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