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交通事故人伤对方要求给钱合理吗?

交通事故人伤对方要求给钱合理吗


合理的。交通事故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1、医疗费:


(一)概念:医疗费是指为了使直接遭受人身伤害的人恢复健康、进行医疗诊治的过程中所花费的必要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19条


(三)标准:医疗费=诊疗费 医药费 住院费


2、误工费


(一)概念: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致使无法进行正常工作或进行正常经营活动而丧失的工资收入或者经营收入,是一种积极的财产减损,表现为财产的应增加而未增加。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0条


(三)标准:


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2、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根据其能否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区分处理


(1)能证明的: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最近三年平均收入(元/天)×误工时间(天)


(2) 不能证明的,误工费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赔偿金额=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职工的平均工资(元/天)×误工时间(天)


3、在确定误工时间时,一般以医院建休为准,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则误工时间可以定至定残日的前一天。


3、护理费


(一)概念: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相当程度的人身损害,其行动能力和自理能力有了一定程度的降低。为了帮助其进行正常的生活,在医疗诊治和修养康复期间,根据医院的意见或司法鉴定,委派专人对其进行护理,并因此所需支出的费用。护理费只发生在某些程度的人身损害中,一般以生活能力是否减损为判断标准,在伤残等重大伤害中,护理费的发生是必须的。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1条


(三)标准——护理费的计算可以依据护理人员有无收入而区别对待:


1、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人工资(元/天)×护理期限(天)


2、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费赔偿金额=护理标准(元/天)×护理期限(天)


4、交通费


(一)概念:交通费是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在就医或者转院治疗过程中,因需乘坐交通工具而实际发生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2条


(三) 计算公式:交通费赔偿金额=就医、转院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


5、住宿费


(一)概念:住宿费是指在人身伤害事件发生后,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有必要到外地进行治疗时,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而需要居住在旅馆或者招待所等地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3条


(三)标准式:住宿费赔偿金额=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时间


6、住院伙食补助费


(一)概念: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受害人在住院治疗期间因为必要的饮食消费而有权要求的补助。在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的情况下,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也属于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范畴。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3条


(三)标准: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


(一)概念: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诊疗期间,为了及时恢复健康,在医生的指导和要求下,为购买营养物品所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4条


(三)标准: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实际发生的必要营养费用)


8、残疾赔偿金


(一)概念:残疾赔偿金是指由于相当严重的人身损害,指使受害人身体残疾或者丧失劳动能力而导致其收入减少或者生活来源丧失,在此种情况下给予受害人一定数额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5条


(三)标准:


(60以下)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伤残系数,(60——75)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75以上)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伤残系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


(一)概念:残疾辅助器具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的情况下,为补偿其丧失的器官功能,辅助其实现生活自理或者从事生产劳动而购买、配备的生活自助器具,如假肢、轮椅等并因此而支出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6条


(三)标准: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10、后续治疗费


(一)概念: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经治疗后体征因定而遗留功能障碍确需再次治疗的或伤情尚未恢复需第二次治疗所需要的费用。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17条第2款


(三)标准:


1. 按既往已发生费用的平均数计算。这是一种最为简单的计算方法。但是因为疾病发展阶段不同、住院治疗与否等因素影响,这种计算方法也存在非科学性,对于被告医院可能存在不公平,而且在某些特定案例中对原告也可能不公平。


2. 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治疗费用评估。


3. 根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或医生建议进行计算。


4. 其他计算方法。


11、精神损害抚慰金


(一)概念: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在受害人遭受严重的人身伤害、可能深受残疾或者死亡的情形下,受害人及其近亲属在精神上遭受巨大创伤,并基于此而要求赔偿义务人给予受害人及其近亲属一定数额的赔偿。


(二)法律依据:最高法院《人损问题解释》第18条


12、被抚养人生活费


(一) 概念:被抚养人生活费是指在受害人因人身伤害致残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的情况下,对于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抚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一定数额的生活费用,以维持其正常生活。


(二)法律依据:《人损问题解释》第28条


(三) 标准:


1、被抚养人没有其他抚养人的,抚养费应当由赔偿义务人承担,(18以下)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8-实际年龄)×伤残系数,(18——60)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伤残系数,(60——75)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实际年龄-60)]×伤残系数,(75以上)生活费赔偿额=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伤残系数2、被抚养人有其他抚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


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额=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抚养费用3、被抚养人为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者需要对受害人进行赔偿,具体赔偿金额是根据受害人的伤情进行赔偿。受伤不严重的情况下,一般只要支付医疗费就可以。不过受伤比较严重的,那么赔偿额项目也比较多,最好双方可以进行协议赔偿,这样赔偿的快,不用走流程,也不伤和气。



·交通事故不处理对车主的影响有什么?
      交通事故不处理对车主的影响有什么?交通事故是人们日常生活中非常常见的意外,毕竟在马路上人多车多,一不小心总是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交通事故,这就非常要求司机个人的素养和水平了,但是总有一些司机造成了一些不必要的交通事故,但是又不去处理,不知道是不想承担责任还是不知道怎样处理,总之这样的...


·一、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还会判处刑罚吗?
      一、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还会判处刑罚吗? 1、醉驾交警下达行政处罚并不一定就意味着不会被法院判处刑罚了,如果接受了刑事处罚,那么行政处罚还会不会追究。具体是否会被判处刑罚,由醉驾的行为是否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等罪名来决定。 2、酒驾的一般处罚 (1)《道路交通安...


·哪些情况不在车辆车损险赔偿范围内?
      哪些情况不在车辆车损险赔偿范围内? 当人们买了新车时,首先要为爱车投保险,车辆损失险是车辆保险中用途最广泛的险种。对于维护车主的利益具有重要作用。为避免损失,车主非常有必要了解哪些情况不在车辆车损险赔偿范围内?法律我们为您作以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哪些情况不在车辆车损险...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出现交通事故的主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出现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就是不遵守交通规则,在很多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的原因是醉驾导致,醉驾可能会造成很重大的交通事故,我国的相关法规对醉驾的处罚比较严厉,那醉驾谅解书有用吗?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醉驾谅解书有用吗? 醉驾不需要谅解书...


·醉酒驾车酒精标准是什么?
      醉酒驾车酒精标准是什么?醉酒驾车酒精标准是:血液酒精含量低于8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酒驾;达到80毫克/100毫升的,就属于醉驾,就构成犯罪。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会从重处罚,不能判处缓刑。无论是酒精含量为多少,都是会被处以扣除12分,吊销驾照并处罚金的惩罚。二、...


·摩托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一、摩托车交通事故怎么处理1、向交警报案,同时向自己的保险公司报案,保险公司会立即出现场拍照,然后由保险公司出具现场勘查单。2、在报完案的等待过程中,不要改变事故现场,双方当事人最好交换电话,需要时,交换驾照。同时自己估计下自己摩托的损失是否在2000元以内。现在交规规定2000...


·交通肇事逃逸终生禁驾吗
      交通肇事逃逸终生禁驾吗?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的规定,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如果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应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也就是要被终生禁驾。所以,即使有自首情节的,也要被被终生禁驾。2、根据《...


·延期交房起诉有效期是多久
      延期交房起诉有效期是多久在中国买房作为人生三大事之一,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十分重要。而房屋预购制度产生最大的问题就是——开发商延期交房,很多业主面对这样的问题都是敢怒不敢言,开放商则以各种借口搪塞推脱。而普通老百姓都不懂,延期交房起诉有效期问题,下面我们给您详细介绍延期交房起诉有效...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很多时候企业需要获取更多资金都会采用融资和发行债券的方式,虽说发行债券的方式运行起来会比较麻烦,但由于债券的一些特性,使得很多企业都愿意这样做,而且有很多人都愿意去购买企业发行的债券,不过很多人都不了解债券可能会带来的风险,那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


·企业经营者的经营利益损失不属于误工损失的范围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赔偿数额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这里有两个问题需明确: (1)该收入须有合法证明。有些受害人的收入虽没有完税证明,但并不能说其彻底丧失合法性。另外,采纳“合法证明”标准,并不否认要求一些高收入而主张误工费者须提供“完税证明”。两者不相矛盾。因固定收...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出怎么办?
      当发生交通事故时,交警一般会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当事人的责任,一般划分为三种责任:全部责任和无责任、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同等责任。在判断完当事人所属的责任后,交警会发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该认定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可以作为法律证据,以便受害者能够凭借此证据进行上诉。但是如果...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