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一、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司法解释的详细内容有哪些?


为依法惩治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药品市场秩序,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


(一)依照国家药品标准不应含有有毒有害物质而含有,或者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


(二)属于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避孕药品、血液制品或者疫苗的;


(三)以孕产妇、婴幼儿、儿童或者危重病人为主要使用对象的;


(四)属于注射剂药品、急救药品的;


(五)没有或者伪造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者批准文号,且属于处方药的;


(六)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情形。


对前款第(一)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难以确定的,可以委托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设置或者确定的药品检验机构检验。司法机关根据检验结论,结合假药标明的适应病症、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等情况认定。


第二条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假药被使用后,造成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特别严重危害”。


第三条 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造成轻伤以上伤害,或者轻度残疾、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生产、销售的劣药被使用后,致人死亡、重度残疾、三人以上重伤、三人以上中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十人以上轻伤、五人以上轻度残疾或者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后果特别严重”。


第四条 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假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本解释第一条或者第二条规定标准的,以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医疗机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是劣药而使用或者销售,符合本解释第三条规定标准的,以销售劣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条 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等犯罪的共犯论处:


(一)提供资金、贷款、账号、发票、证明、许可证件的;


(二)提供生产、经营场所、设备或者运输、仓储、保管、邮寄等便利条件的;


(三)提供生产技术,或者提供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


(四)提供广告等宣传的。


第六条 实施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侵犯知识产权、非法经营、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七条 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发生时期,生产、销售用于应对突发事件药品的假药、劣药的,依法从重处罚。


第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前发布的司法解释、规范性文件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主要是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罪的量刑参考的细节比较多,所以司法解释就是给各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时提供了比较详细的审理依据,关键也是想要约束司法机关的处置权。因为情况是否严重肯定不能由工作人员自己进行判断,有了司法解释就等于有了统一的判定标准。



·哪些行为会构成强迫卖淫罪?
      哪些行为会构成强迫卖淫罪?1、是否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背他人意志,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他人卖淫。关于用何种方法强迫他人卖淫,法律上没有限制,实践中主要用暴力、胁迫的方法,如采用对他人殴打、虐待、捆绑或以实施杀害、伤害、揭发隐私、断绝生活来源相威胁,...


·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
      毒驾入刑未立法就可以免受处罚吗?一方面支持毒驾入刑,并且还要严厉打击。另一方面则认为由于可执行性等现实问题的困扰,会出现很大的困难。无论两方如何争论,毒驾的社会危害之大是不容置疑的。是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社会治理难题。 公安部近日也根据讨论下发《关于加强吸毒人员驾驶机动车管理的通...


·非法集资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在很多非法集资案件中,不法分子都是通过诈骗的手段集资的,按照刑法有关规定,集资诈骗金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就构成犯罪,会被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法院在量刑的时候,也会重点参考集资金额、犯罪情节等因素。那么,非法集资和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非法集资和诈...


·2023年死刑犯怎么执行
      死刑犯怎么执行一、死刑犯怎么执行《刑事诉讼法》第211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


·刑事责任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怎么处罚?
      刑事责任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怎么处罚?根据我国《刑法》第17条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故意犯罪可以从轻处罚,“可以”即表示,可以从轻也可以不从轻,关键还是看犯罪情节的严重性。而过失犯罪应当...


·诈骗罪的刑罚是怎样的
      刑罚又可以叫做刑事处罚,这是触犯我国《刑罚》,构成了犯罪的人将要受到的处罚。实践中,不同的犯罪有不一样的刑罚。那么诈骗罪的刑罚是怎样的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走私文物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151条第2款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三级文物二件以下的; (2)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二级文物二件以下或者三级文物...


·聚众斗殴罪的认定
      首先,从聚众斗殴罪的客体来看,聚众斗殴罪从原来的流氓罪中分离出来,侵犯的是社会管理秩序,主要是指具有社会公共秩序性质和特征的管理秩序,不仅仅是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如果只是一方有斗殴故意,另一方没有,且针对特定的人,即使发生在公共场所,但主要侵犯的还是公民的人身权利,而非社会管理...


·叛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 怎么对叛逃罪进行认定
      不管是从事什么岗位的公民,其实都是需要具有一颗爱国之心,而对于一些掌握着国家秘密的人来讲,由于身份特殊,自然也就不允许其有叛逃的行为,否则就会给国家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而在我国《刑法》中也规定了叛逃罪,那么这个叛逃罪的犯罪主体是谁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叛逃罪的犯罪...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异同是什么
      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异同是什么?1、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的相同点1)都是侵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实际上存在特殊与一般的关系,两者都是侵犯他人人身自由权利的犯罪。2)都是暴力、胁迫的行为方式而且,绑架罪在客观上也必然表现为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剥夺的方法与非法拘禁...


·行贿被关进看守所最快多久判刑
      一、行贿被关进看守所最快多久判刑? 行贿被关进看守所到判刑的时间一般是七个月左右,但因为这期间会有各种各样的情况出现,所以在特殊时候也许从刑事拘留到最后的判刑的时间会很长。 1、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37天;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