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大家可能通过新闻媒体有了解到,国家已经加大力度治理环境问题,

您可能通过新闻媒体有了解到,国家已经加大力度治理环境问题,划定了生态污染红线,如果企业的生产活动对环境造成污染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严厉处罚。如果企业造成的污染问题侵犯了其他人的利益,被侵权人是可以获得赔偿的。那么,您是否知道环境污染侵权指的是什么呢?环境污染侵权损失赔偿范围又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

一、环境污染侵权

环境污染侵权是指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

民法通则第124条规定: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人类在生产、生活中不可避免地要排放一定的废水、废气、废渣等对环境质量产生影响的物质,如果违反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规定,造成了他人损害,就应承担民事责任。

二、环境污染侵权损失赔偿范围

1、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一般实行全额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以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由于环境侵害行为具有持续性、缓慢性的特点,对环境的侵害是不间断的,对环境的影响是缓慢的、渐进的、累积的,因而在考虑损害赔偿时应包括:

(1)直接损失,即既得利益的丧失或现有财产的减损,应直接计算;

(2)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的损失,也应计算在内。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得到但因受环境污染或破坏而未能得到的那部分收入。

2、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的侵害,并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人身损害的主要表现形态有三种:

(1)因环境侵权致被害人丧失生命(死亡);

(2)因环境侵权而导致人的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受损,使人的组织器官缺失或丧失其功能,如造成残疾等;

(3)因环境污染而致人的生理机能的完整性以及持续、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受到损害,如受害人因饮用被污染的水而导致某种疾病等。

对人身损害一般依人身损害的程度确立赔偿范围,即由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以因伤害人身而引起的财产损失作为标准,损失多少财产就赔偿多少。人身损害越重,赔偿就越多;而人身损害较轻,赔偿则相对减少。

3、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是指因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肉体上的疼痛。如原告因住宅附近的噪声污染而致神经衰弱。在英美法中,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得主张精神损害, 而在对人身或人格侵害的案件中,受害人均可就疼痛、痛苦或其他精神方面的损害主张救济。

现在您应该有所了解了吧,环境污染侵权是指个人或企业进行的活动违反了国家关于保护环境的相关规定,对环境造成污染并且损害了他人利益的行为。这里说的环境既指的是天然环境也可以指人工环境。另外,您还需要了解的就是环境污染侵权损失赔偿范围主要包括财产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这三个方面

·被刑事拘留多久会通知家属
      被刑事拘留多久会通知家属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后,应当在24小时内通知家人,有碍侦查的情况除外。相关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关于重婚无效是否可以阻却?
      关于重婚无效是否可以阻却?关于重婚无效是可以阻却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条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违法导致无效是法律逻辑的自然延伸,...


·什么情况下是犯重婚罪?
      一、什么情况下是犯重婚罪? 重婚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 所谓又...


·婚内出轨孩子抚养权应该判给谁?
      当代社会,婚内出轨的发生频率增大,更多的夫妻在无法解决双方感情问题的时候选择离婚,离婚自然就牵涉到孩子的抚养权,“婚内出轨孩子抚养权应该判给谁”这个问题就出现在了离婚事件当中,接下来就给您介绍一下这个问题,让您能够了解并解决这个问题。 一、婚内出轨方是否影响其争夺抚养权? 夫妻双...


·在夫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
      在夫妻中一方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情况其实也不少,但这并不存在一个必然联系,也就是说不是其中一旦有过错,就必然会造成夫妻最终离婚的结果。不过话说回来,要是因此夫妻离婚的话,也是少不了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那此时过错方离婚财产怎样分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律师...


·离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离婚后抚养费如何支付
      法律中明确规定了的,在夫妻离婚的情况下,需要对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抚养问题以及债务承担这三方面的问题作出处理才行,不过前提是存在共同财产、未成年子女以及共同的债务。那其中夫妻离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抚养费一般多少钱 夫妻离婚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


·增加抚养费要满足哪些条件
      虽说在夫妻离婚的当时,需要实际确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数额,但在之后,随着客观情形发生了改变,也是有可能实际变更抚养费数额的,这里就包括了增加抚养费和减少抚养费两种情况。但不管是哪种情况下的变更都是需要满足规定条件才行,那么增加抚养费要满足哪些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什么2023
      夫妻共同财产都指什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该条的规定,结合上面对财产的相关界定,下列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工资是指作为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期付给劳动者的货币或实物;奖金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鼓励和...


·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怎么作价补偿
      离婚时夫妻股份分割怎么作价补偿?夫妻股份分割作价补偿的话要先对股份进行评估,如果持有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为体现分割的公平、公正原则,则只有委托中介机构对公司的债权、债务、净资产进行审计,并对持股夫妻一方所持有股份进行评估后方可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二)第十六条...


·一、家庭共有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一、家庭共有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1.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 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 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 产来继承。但在区分遗...


·一方受胁迫结婚有效吗?
      一方受胁迫结婚有效吗被胁迫结婚的婚姻是否有效取决于受胁迫的一方是否在相应的时间内向登记机关或者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一般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对于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登记机关经...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