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离婚诉讼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什么

离婚诉讼中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有什么

(1)转移已有存款;

(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

(3)私自出售房屋;

(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

(5)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等。

另外,在现实中,还包括离婚一方,恶意负债的情况,这种情况也是离婚时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形。

(1)制作虚假的欠条;

(2)虚报开支;

(3)在法院打虚假债务官司;

(4)利用关联企业负债等。

二、婚内出轨转移财产构成犯罪吗?

在中国,虽然从道义上来说,婚内出轨者是要受到谴责的,但法律对出轨者却并没有什么明确的处罚,甚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出轨也并不能作为少分财产的依据。

另外,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规定,不是夫妻一方说对方出轨了法院就会这么认定,还是要用证据说话,而且,证据也讲究合法性!

通过侵犯他人隐私获得的证据都是无效的!比如跟踪偷拍、进入他人房间拍摄、到宾馆现场捉奸或者是偷装窃听录音录像设备也不被允许。

既然出轨不能作为少分财产的依据,那什么可以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那么如果对方出轨了,无过错方能不能请求损害赔偿呢?尽管法律上规定,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的,因这些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在实际判决中,还是会有突破这一规定的做法。

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有恶意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行为,那么按照《民法典》中的规定来看,此时在离婚分割共有财产的时候,对恶意转移夫妻共有财产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若是离婚之后才发现对方有这一情况的,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共有财产。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
      返还非亲生子女抚养费吗? 对离婚后给付的抚养费,男方可以要求返还。而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支出的抚养费应否返还则没有定论。婚姻法规定了只有亲生或收养父母才有向子女给付抚养费的法定义务。因此,在与子女没有血缘关系的情形下,男方有权要求返还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支出的抚养费。 具体...


·婚前财产协议不公证法律有效吗
      婚前财产协议不公证法律有效吗所谓婚前协议,可以理解为的合同的一种,既是合同,应该遵循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


·协议离婚后起诉抚养权抚养费应该怎样办理
      一、协议离婚后起诉抚养权抚养费应该怎样办理在离婚之后,出现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况,此时另一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夫妻双方因婚姻关系破裂决定离婚时,通常会协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最后商议的结果一般是一方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有时也可能出现一方抚养且并不要...


·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要是决定离婚的,协议方式是相对简单、快捷的,但此时要求夫妻之间就离婚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一份协议书,也就是自愿离婚协议书。当然也有不少人不清楚这个协议书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带来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一份,供你参考。 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 协议人:甲...


·离婚时夫妻婚内财产如何分割
      对夫妻婚内财产的分割,一般是在离婚的时候,而婚内财产很多时候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您知道夫妻婚内财产如何分割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夫妻共同财产
      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什么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


·女方有吸毒史抚养权会判给另一方吗
      女方有吸毒史抚养权会判给另一方吗?女方有吸毒史抚养权很有可能会判给另一方,对子女抚养的问题,从原则上讲要从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等方面来考虑。无论是男方还是女方,只有他们符合以上情况,他们都有取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否则就有可能不能取得子...


·一、如果夫妻财产转移起诉谁?
      一、如果夫妻财产转移起诉谁? 起诉转移财产的一方,1、离婚前,财产分割前对方转移财产,如果还未起诉或已经起诉离婚,发现另一方已经存在财产转移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2、离婚后,财产分割后,发现对方离婚前有财产转移的情况,可以在发现次日起两年内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财产的诉...


·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一、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流程是怎样的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一、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吗? 夫妻没有性生活可以离婚,性生活少,和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没有必要关系。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


·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
      抚养关系毋庸置疑,从字面上的解释就是父母对孩子的抚养权利和义务,而且这种关系不能因为婚姻关系的破裂而终止。但是有一种抚养关系很难界定,就是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抚养关系,那么,在我国,法律是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我们为您整理如下:如何判定形成抚养关系《民法典》(2021.1.1生效)第...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