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甲方(肇事方):(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λ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联系人、联系方式)或(系驾驶员)或(系车主)或(系肇事方之×)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害方):(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λ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或(系受害方之×)
乙方委托代理人:
丙方(调解方或见证方):××交警大队或(××人民调解委员会)
1、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经过:
___年_月_日,发生了___驾驶___车辆(车牌号为___)在____________·段和___驾驶___车辆(车牌号为___)相撞致 ______________的道·交通事故。后____交警队赶赴现场处理,制作了事故现场图,扣留了双方车辆以备进一步调查。
(二)、事故的前期处理:
事故发生后,甲方通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付了乙方××元医疗费。
(三)、××交警队对该事故的认定:
××交警队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如下认定。___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__条第__款之规定,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__条第__款之规定,是发生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___无责任。
2、双方协商情况
(一)、双方协商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二)、双方根据××交警队的事故认定,在××交警队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经过充分协商,按照合法、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本调解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
(四)、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达成?有受到胁迫、重大误解等因素的影响,不存在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的误解,是在完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
3、协议内容:
(一)、2011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基本数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2)、陕西省统计局2011年3月2日公布的《2010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陕西省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05元;
陕西省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陕西省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794元;
陕西省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元
3)、国家统计局2011年5月3日公布的《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λ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主要情况》
陕西省201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4)、《陕西省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陕财办行[2007]37号 )
住宿费省外150元/人天省内130元/人天
伙食补助费?人?天的补助标准为:省外50元,省内30元。
(二)、经双方确认,本次事故造成人员伤残和财产损失所需费用情况如下:
1)、医疗费:××元。
(1)、医药费、住院费等
(2)、康复费
(3)、整容费
(4)、后续治疗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元。事实上交通事故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省外50元/天,省内30元/天):
共××天共,计××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住宿费和伙食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
(1)、住宿费(省外150元/人天,省内130元/人天)
共××天,共计××元。
(2)、伙食费××元。
(省外50元/人天,省内30元/人天)
共××天,共计××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9)、残疾辅助器具费:××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2=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δ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δ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2)、死亡赔偿金:××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车辆停运损失费:××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通则》第117条第3款: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14)、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元。
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5)、精神损害赔偿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ο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ο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按××省惯例的最高限。
上述总计:××元。
在办理相关赔偿时,相关的受害者应按照自身的损失情况和我国的法律规定,向相关的驾驶者和保险公司要求相应的赔偿。也可以递交相关的起诉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相关的赔偿,合法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交警能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交警能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由交警部门出具,《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同时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也是有...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往往会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
在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者往往会与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约定交房日期,开发商应当在约定的日期内交付房屋。然而,现实中却经常出现开发商迟延交房的情况,这显然是会对购房者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此时开发商迟延交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是否可以要求赔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开发商迟延交房...
·签了居间合同房子没买成中介费还需要交吗
签了居间合同房子没买成中介费还需要交吗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服务合同。向他方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的一方为居间人,接受他...
·车祸理赔误工费申请书是否需要书写?
车祸理赔误工费申请书是否需要书写?车祸理赔误工费申请书是需要书写的,误工费是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内(即误工时间),因无法从事正常的工作或者劳动而失去或减少的工作、劳动收人的赔偿费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人状况确定。误工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是什么?
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发展,车辆越来越多,对于交通的需求越来越大,道路愈加拥挤,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交通事故愈加频发。这就需要您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用以应对突发事件,下面为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具体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
·醉驾酒驾都会造成一定的交通事故,因此,在我国醉驾和酒驾都是绝
醉驾酒驾都会造成一定的交通事故,因此,在我国醉驾和酒驾都是绝对不允许的。但是,可能您也知道,相比起来,肯定醉驾要比酒驾更为严重,因为人在喝醉的状态下,根本就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所以,醉驾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生活中怎样把醉驾改成酒驾?
一、怎样把醉驾改成...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多少年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危害公共安全的,可能涉嫌犯破坏交通设施罪。当然,不足以使前述交通工具发生危险,或者没有危及公共安全的,不犯本罪。那如果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多少年呢?详细...
·车祸责任认定书出来后没签字还可改吗?不履行责任怎么办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可以怎么处理:1、
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之后造成的情形不是特别严重,或者双方当事人的争议不大,对赔偿的事由也没有什么异议,双方可以私下进行调节解决。如果事故只是造成车辆一点擦挂损伤,那么都可以不用申请保险理赔,如果申请保险理赔可能之后还会造成明年的保险费用增加,所以这...
·交规中小车超载怎么处罚
一、交规中小车超载怎么处罚?
交规中小车超载怎么处罚
一、交规中小车超载怎么处罚?
私家车超载一人扣6分。
根据《新交规驾驶证扣分细则》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6分:
驾驶营运客车(不包括公共汽车)、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机动车牌照悬挂规定是怎样的?
机动车牌照悬挂规定是怎样的?相信您都知道,每一辆机动车都有自己的车牌号,并且每个车牌号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果想要找一辆机动车,通过车牌号就可以找到。因此,这也就体现了车牌照的重要性。我国法律对于机动车的车牌照悬挂有一定的法律规定,下面我们将机动车牌照悬挂规定,详细的介绍给您。机动车...
·宾利被摩托车撞上责任怎么认定
宾利被摩托车撞上责任怎么认定一、宾利被摩托车撞上责任怎么认定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以下十六种情形通常将被确定为全部责任:
1、追尾碰撞前车的;
2、变更车道发生事故的;
3、倒车、溜后发生交通事故的;
4、从路外或非机动车道驶入机动车道发生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