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交通事故误工赔偿标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甲方(肇事方):(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λ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法人及社会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和职务、联系人、联系方式)或(系驾驶员)或(系车主)或(系肇事方之×)
甲方委托代理人:
乙方(受害方):(自然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单λ或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或(系受害方之×)
乙方委托代理人:
丙方(调解方或见证方):××交警大队或(××人民调解委员会)
1、交通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经过:
___年_月_日,发生了___驾驶___车辆(车牌号为___)在____________·段和___驾驶___车辆(车牌号为___)相撞致 ______________的道·交通事故。后____交警队赶赴现场处理,制作了事故现场图,扣留了双方车辆以备进一步调查。
(二)、事故的前期处理:
事故发生后,甲方通过××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支付了乙方××元医疗费。
(三)、××交警队对该事故的认定:
××交警队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作出如下认定。___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__条第__款之规定,是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___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第__条第__款之规定,是发生事故的次要原因,应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___无责任。
2、双方协商情况
(一)、双方协商的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保险法》等法律法规。
(二)、双方根据××交警队的事故认定,在××交警队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经过充分协商,按照合法、平等自愿、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本调解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三)、本协议的所有条款均是双方共同协商议定,非合同法所指明的一方所制定的格式文本。
(四)、甲乙双方确认,本协议的达成?有受到胁迫、重大误解等因素的影响,不存在对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等相关规定的误解,是在完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达成的。
3、协议内容:
(一)、2011年陕西省人身损害赔偿基本数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2)、陕西省统计局2011年3月2日公布的《2010年陕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陕西省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4105元;
陕西省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陕西省2010年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794元;
陕西省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9元
3)、国家统计局2011年5月3日公布的《2010年城镇非私营单λ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主要情况》
陕西省2010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元;
4)、《陕西省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陕财办行[2007]37号 )
住宿费省外150元/人天省内130元/人天
伙食补助费?人?天的补助标准为:省外50元,省内30元。
(二)、经双方确认,本次事故造成人员伤残和财产损失所需费用情况如下:
1)、医疗费:××元。
(1)、医药费、住院费等
(2)、康复费
(3)、整容费
(4)、后续治疗费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误工费:××元。事实上交通事故赔偿。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护理费:××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4)、交通费(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省外50元/天,省内30元/天):
共××天共,计××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6)、住宿费和伙食费(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
(1)、住宿费(省外150元/人天,省内130元/人天)
共××天,共计××元。
(2)、伙食费××元。
(省外50元/人天,省内30元/人天)
共××天,共计××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7)、营养费:××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8)、残疾赔偿金:××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9)、残疾辅助器具费:××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丧葬费/2=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11)、被扶养人生活费:××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δ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δ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12)、死亡赔偿金:××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13)、车辆停运损失费:××元。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道·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民法通则》第117条第3款: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14)、直接财产损失赔偿费:××元。
依据:《民法通则》第106条: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15)、精神损害赔偿金:××。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司法解释》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ο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ο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按××省惯例的最高限。
上述总计:××元。
在办理相关赔偿时,相关的受害者应按照自身的损失情况和我国的法律规定,向相关的驾驶者和保险公司要求相应的赔偿。也可以递交相关的起诉书,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要求相关的赔偿,合法的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由于现在很多人考不过驾照考试,但是却已经会开车了,为了过过手
由于现在很多人考不过驾照考试,但是却已经会开车了,为了过过手瘾就直接无驾照上路了,这时不好运的被交通警察住抓到了,违反了交通法,那么关于无证醉驾还能考驾照吗这个问题,我们给您准备了一些相关的资料。
无证醉驾还能考驾照吗?
无证驾驶不影响考取驾驶证,但 醉酒驾驶法律规定在一定期...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期限是多久?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期限一般是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
·现如今大家在公路上进行车辆行驶的时候,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交通
现如今您在公路上进行车辆行驶的时候,一定要时时刻刻注意交通安全,否则一不留神就会酿成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以后,有关部门会严格按照我国的交通法进行处理。在处理交通事故当中免不了会涉及到理赔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交通事故理赔案例遵循的流程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理赔案例遵循的...
·车祸骨折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一、车祸骨折误工费的依据是什么?
对于误工费的赔偿的裁判依据主要体现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
·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肇事会判刑吗?
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肇事会判刑吗?不遵守交通规则导致交通肇事会判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
·生活中人们更多的选择自驾出行后我国就增强了交通的管理,鉴于酒
生活中人们更多的选择自驾出行后我国就增强了交通的管理,鉴于酒后驾车给公众带来的危害比较严重,所以针对酒驾和醉驾的驾驶员有更加严厉的处理,一般有处罚款和吊销驾照的处罚,那么如果驾照是b照醉驾会吊销驾照吗?详情请见下文。
一、如果驾照是b照醉驾会吊销驾照吗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
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驾行为,很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我国加大了对酒后驾车的处罚力度。按照最新的交通道路安全法规定,构成醉驾的,要被吊销驾驶证,处一千元以上罚款,并移送检察院追究刑事责任。那么,醉驾多少天吊销驾驶证?下面我们不妨通过本文了解下。
一、醉驾多少天吊销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
·在我国离婚抚养费交到多少岁?
在我国离婚抚养费交到多少岁?
通常情况下抚养费给付到子女成年止,也就是十八周岁。《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
·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要交税吗?
一、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有哪些?
根据违反或解除合同的不同情况,也会给予不同标准的补偿。
《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对不同的补偿标准进行了更为明确的规定,它对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规定了四种标准补偿:
1、违反《劳动法》和合同约定,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支付...
·电瓶车相撞肇事逃逸如何进行处罚?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电瓶车相撞肇事逃逸如何进行处罚?所谓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行...
·交警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扣留驾驶证
交警一般在什么情况下才会扣留驾驶证
交通警察可依法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主要情形有: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2、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3、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4、驾驶有拼装或者达到报废标准嫌疑的机动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