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现代社会中由于企业追逐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的事情屡屡出现,带

现代社会中由于企业追逐经济利益忽视环境保护的事情屡屡出现,带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不仅破坏了自然环境还会侵害到他人的权益,危害他人的人身健康,那么什么样的事件才算是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呢?遇到这种案件哪些损害是可以赔偿的呢?今天的我们我就和您一起聊聊咱们关心的环境污染侵权事件。 一、构成环境污染侵权须满足的条件 1、环境污染侵权须有环境污染的行为 就这一点上,环境污染侵权采用严格责任原则,行为人的行为只要导致了环境污染这一危险状态的出现,即使其没有违法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也可以构成侵权。2、环境污染侵权需有客观的损害事实 被污染的环境有可能造成他人民事权利受到侵犯,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精神损害等。3、环境污染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需有因果关系 环境污染侵权之因果关系是指污染环境的行为与具体的损害结果之间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环境侵权民事纠纷解决有两种诉讼程序,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部门处理的行政处理和由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的民事诉讼程序。实践中,除以上两种程序外,环境侵权民事纠纷还存在第三种程序,即环境侵权民事纠纷非诉程序。环境侵权的当事人应先了解环境侵权民事纠纷解决的这三种程序,选择适用行政处理程序,或者选择适用通过民事诉讼程序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或者民事纠纷非诉程序的具体方式,解决环境侵权纠纷。二、环境污染侵权赔偿范围 1、财产损害赔偿 财产损害赔偿财产损害一般实行全额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大小以其所造成的实际损害为限,损失多少,赔偿多少。但是由于环境侵害行为具有持续性、缓慢性的特点,对环境的侵害是不间断的,对环境的影响是缓慢的、渐进的、累积的,因而在考虑损害赔偿时应包括:第一,直接损失,即既得利益的丧失或现有财产的减损,应直接计算;第二,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的损失,也应计算在内。间接损失是指受害人在正常情况下应当得到但因受环境污染或破坏而未能得到的那部分收入。2、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是指侵权行为对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的侵害,并致受害人伤残或死亡。人身损害的主要表现形态有三种:第一,因环境侵权致被害人丧失生命(死亡);第二,因环境侵权而导致人的身体组织器官的完整性受损,使人的组织器官缺失或丧失其功能,如造成残疾等;第三,因环境污染而致人的生理机能的完整性以及持续、稳定、良好的心理状态受到损害,如受害人因饮用被污染的水而导致某种疾病等。对人身损害一般依人身损害的程度确立赔偿范围,即由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人身损害,以因伤害人身而引起的财产损失作为标准,损失多少财产就赔偿多少。人身损害越重,赔偿就越多;而人身损害较轻,赔偿则相对减少。3、精神损害赔偿 精神损害是指因侵权行为所引起的受害人精神上的痛苦和肉体上的疼痛。如原告因住宅附近的噪声污染而致神经衰弱。在英美法中,受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得主张精神损害, 而在对人身或人格侵害的案件中,受害人均可就疼痛、痛苦或其他精神方面的损害主张救济。总之,您如果遇到了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可以通过要求环保监督部门行政处理或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并根据财产、人身、精神损害的具体程度提出赔偿要求。想了解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
      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 在当今这个社会,存在着很多的上市公司,对于人们来说上市这两字应该不是很陌生,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上市公司也需要进行融资,很多人对于上市公司融资并不是很了解。那么,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样进行?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上市公司融资在我国应该怎...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转让变更登记程序是怎样的?一、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 研究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二、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三、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公司保密协议模板有哪些内容
      因为保密协议对于一个公司来说十分重要,关系着其核心商业机密能否被很好保密进而影响整个企业的运作,所以在签订时都会想要找到公司保密协议模板来确保协议内容没有遗漏。下面我们就带您了解模版都包含哪些内容。 一、公司保密协议模板包含内容 (一)明确保密信息范围 (二)明确保密主体 (...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
      《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一、公司法董事任职资格是怎样的?1、公司董事为自然人。2、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可以由股东或非股东担任。3、董事的任期,一般都是在公司内部细则中给予规定,有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定期把董事的任期限制在一定的时间内,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


·公司转让违约金的约定上限一般是多少?
      公司转让违约金的约定上限一般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怎么办? 在我国,国家制定了劳动法,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及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但是在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关系过程中,劳动者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所以需要对于劳动者的倾斜保护。劳动法中对于哺乳期女职工做出了相关规定。我们将针对哺乳期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问题作...


·中标单位用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中标单位用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如果是总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中标单位可以用分公司签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


·个人运输公司如何注册
      注册公司流程:1、设立登记:免费,把准备好的公司名字、注册资金、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股东及股权比例、监事人,输入到是市场监督局网站上。2、领取营业执照:免费,领取营业执照只能由经办人和法人两个人去,经办人指的是在设立登记时,登录市场监督局网站的个人数字证书或银行U盾的所...


·一、进公司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进公司后可以随时辞职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具体来说,按公司流程办理完工作交接,要求用人单位为你出具离职证明后可以离开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辞职不需...


·公司董事会是什么?
      公司董事会是什么意思? 一、何为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董事组成的、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


·公司法股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是否要进行追究责任?
      公司法股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是否要进行追究责任? 说起股东就给每人的影响就是有钱,当然实际中除了有钱之外还会拥有该公司的一些权利,因此股东对于公司有一定的影响,在很多企业不只有一个股东也就产生了股东会,如果股东因为个人原因造成公司损失,那公司法股东失误造成公司损失是否要进行追究责...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