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抚慰金有具体标准吗?

一、广西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抚慰金有具体标准吗?


广西交通事故伤残精神抚慰金并没有具体标准。只能依据现实情况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具体如下: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应考虑侵权人的行为给受害人造成的损害是短期的,长期的,还是永久性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以及影响程度。


影响较为严重的,其赔偿数额应相对较高。该损害还应结合受害人的受伤情况、伤残等级评定,等级越高,赔偿数额越高;反之,赔偿数额低。如果出现植物人、瘫痪人、孕妇胎儿死亡等严重精神损害的情况,应作为特殊情况考虑提出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侵权原因、主观动机、过错程度、侵权的具体情节,包括侵权的手段、行为方式、侵权的场合和次数、持续时间,致害人的认识态度以及对恢复受害人的权益的态度,侵权人的获利情况、经济状况及承受能力等各种因素。


3、最高赔偿限额因素。


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在审理精神损害赔偿方面,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都主张赔偿数额不宜过高。因此在受诉法院地对精神损害赔偿有最高赔偿限额的情况下,比如江苏省,内蒙古自治区等地,如无特殊情况,所提的赔偿数额不宜超过此限。


而没有限额规定的地区,可以参照最高法院推出的案例所认定的交通事故损害伤情、伤害情节及所判精神赔偿金额为上限标准,自行比照,逐级递减,但一般不应低于1000元。


4、双方责任因素。


在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中,在推定机动车驾驶方为过失的情况下,按照民法通则123条规定,如果证明被害人是故意的,可以免除驾驶方的责任;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和损害后果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其过错程度减轻和免除侵权人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还有,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认定的双方在该次事故中的责任划分,也是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的考虑因素。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目前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在贫困地区支付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金就可以弥补受害人的精神创伤,也对加害人起了惩罚和教育作用;而到了经济十分发达的地区却必须支付数倍或十多倍的金额,才能起到上述的作用。因此,受诉法院所在地经济发展状况亦应作一因素予以考虑。


6、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所要考虑的是侵权人的身份、社会地位、知名度、性别、年龄、职业情况、家庭状况、经济能力等各种因素。同时考虑赔偿义务人为自然人或单位、法人,对赔偿的支付能力和判决后实现执行的可能性等。


7、参照相关保险条款。


在商品经济的条件下,如果机动车主购买了商业保险,保额和赔偿额是有赔付标准的。目前我国的各种机动车商业保险中也有“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险条款”,在索赔时也可以此作为申请赔偿的参照标准。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广西交通事故中受害的当事人因为事故而在心理上产生伤害,此时没有办法在精神上补偿而只能转化为物质的金钱赔偿才能尽可能减轻痛苦,但是因为具备太强主观性而难以用一个具体的标准来衡量,只能依靠作出决定的法官自行判断抚慰金的数额了。



·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
      我们都知道,除了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认定为工伤这一种情形,还有在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到交通事故伤害,但问题是: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算工伤吗 工作中违章驾车受伤属于工伤吗?答案是肯定的。 ...


·交强险过期1天怎么处罚
      交强险过期时间不能超过最后一天有效期的24小时,一旦超过就视为脱保。交强险属于强制险,如果没有购买就不能上路行驶,一旦被交警发现就会被处以罚款。交强险脱保三个月后,再次购买时将不再享有之前的优惠。交强险是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进行...


·判决假牙义齿交强险赔偿是否合理
       其实义齿就是人们在生活当中经常说的假牙,现阶段发生过的交通事故当中人们就容易针对安装假牙所产生的这部分费用的赔偿产生争议。实际上,判决假牙义齿交强险赔偿这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义齿的安装费用需要由交强险在医疗费用的赔偿范围之内进行赔偿,只有超出了交强险医疗费限额的,义齿安装费才是投...


·一、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怎么赔偿期限是多久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有效期为伤害发生的一年之内,超过一年你虽然有起诉权,但是已经丧失了胜诉可能性。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确定主要存在以下五种情况:1、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应该是从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计...


·个人所得税退税还要补交税款吗
      个人所得税退税还要补交税款吗?个人所得税退税是多退少补的,是否需要补交税款要根据本人的情况分析。上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上年已预缴税额。计算出来...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哪些
      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有哪些公司变更或许是很多公司都会遇到的一个常见的事情,更换法人代表、变更公司体制或者更改股东等等都很常见,为了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然后需要做的事情就是去相关部门提交材料,所以,公司变更登记提交材料是哪些呢?所以接下来就由我们带您了解一下需要的提交材料吧: ...


·车祸导致脊椎损伤四肢无知觉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
      车祸导致脊椎损伤四肢无知觉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 一、车祸导致脊椎损伤四肢无知觉可以申请伤残鉴定吗? 是可以申请的;治疗终结后可以做伤残鉴定,伤残等级以鉴定结果为准。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伤残辅...


·车辆运输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车辆运输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一、车辆运输伤害事故的预防措施有哪些 1.车辆驾驶人员必须经有资格的培训单位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人员通过路口时,一定要先望,在没有危险时才能通过。 3.不可在铁路专用线上行走,更不可推车行走;严禁从列车下面通过。 4....


·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怎么写?
      一、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怎么写? 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护人,并征得了在押被告人的同意,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 接受委托后,辩护人深感责任的重大。我们查阅复制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查...


·车辆撞车逃逸怎么处理未成年
      年满16周岁未满十八周岁未成年人交通肇事逃逸,如果致人重伤以上就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未成年人犯罪应当从轻处罚。同时还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


·交通事故一方逃逸的处理流程
      交通事故一方逃逸的处理流程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