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无偿借用合同返还物品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无偿借用合同返还物品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一、无偿借用合同返还物品时是否需要支付费用?

无偿借用合同返还物品时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费用,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因此无偿借用合同属于单务合同。

二、区分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的意义

(1)是否适用合同履行抗辩权。合同履行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顺序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以合同双方存在对待给付关系为前提,因而只有双务合同中存在合同履行抗辩权,单务合同不适用这一规则。

(2)风险负担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互相依存、互为条件,如果一方当事人由于可以免责的事由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发生风险负担问题,其具体标准因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异,有交付主义、合理分担主义、债务人主义等规则;而在单务合同中,如果一方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义务,风险一律由债务人负担,不会发生双务合同中的复杂问题。

(3)因一方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在双务合同中,如果非违约方已履行合同,可以要求违约方履行合同或承担其他违约责任,条件具备时还可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并溯及既往时,守约方有权请求违约方返还受领给付。单务合同不发生上述后果。

三、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区别

(一)当事人应尽的注意义务与责任不同

有偿合同的债务人应尽较高的注意义务,其责任较重,应对故意和一切过失负责;而无偿合同的债务人则负较轻的注意义务,仅对故意或重大过失负责。

(二)对缔约人的要求不同

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否则要经其代理人的同意;而对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限制民事行为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订立合同。

(三)可否行使撤销权不同

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请求撤销该无偿行为。如债务人将其财产有偿转让给第三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只有在其转让价值明显不合理且受让人故意时,债权人方可请求撤销该行为。

(四)有无返还义务不同

如果无处分权人通过有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第三人善意取得该财产的,原则上对于原物所有人不负返还义务;若通过无偿合同将财物转让给第三人,原物存在时,第三人负有返还原物的义务。

义务内容不同:在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需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大于无偿合同。

主体要求不同:在有偿合同,当事人双方均必须是完全行为能力人;而在无偿合同,无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成为纯受利益的一方当事人。

对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来讲,如果债务人将其财产无偿转让给第三人,严重减少债务人的财产,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该转让行为。但对于有偿合同而且不是明显的低价处分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只有在第三人有恶意时方能行使。在善意取得制度中,往往也要求善意第三人系通过有偿合同取得该动产,否则不能成立善意取得。

只要民事主体是自愿将自己的物品无偿交给他人使用的,此时在无偿使用的期间,任何无偿使用者都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的费用的。但若是在无偿期限届满返还无偿使用物时,物品已经破损,或者是没有了原来的效用,此时可以要求无偿使用者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如何发行公司债券?
      如何发行公司债券? 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是什么?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6000万元; 2、累计债券总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40%;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5、...


·夫妻共同债务未还清可以离婚吗?
      夫妻共同债务未还清可以离婚吗?夫妻共同债务未还清可以离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对夫妻共同债务做了明确具体的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和条件是怎样的 一、债权转让合同生效时间 债权转让从转让和受让的关系上讲,其权利转让的主体是债权人和第三人,虽然与债务人在其履行义务的对象上有关,但从权利转让这一特定的法律关系来看与债务人是无关的。这并非说无任何关系,债权转让合同的主体虽不涉及债务人,但转让...


·邮政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邮政贷款办理需要哪些条件 邮政银行贷款所需材料 一、基础资料 贷款申请表; 身份证(包括配偶)复印件; 户口薄复印件 婚姻证明复印件 个人收入证明或其他足以证明其收入水平的证明(包括我行认可的工资单、税单、纳税证明等); 以财产抵押或质押担保的,应提供抵(质)押物的权属证明...


·现今逃税罚款标准是什么
      现今逃税罚款标准是根据《刑法》1、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应占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扣缴义务人采取前...


·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风险
      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风险 一、无抵押无担保信用借款的申请条件 1、中国大陆居民,年龄在50岁以下; 2、从事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项目具有发展潜力或市场竞争力,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 4、是无不良信用记录,贷款用途不能作为炒股,赌博等行为。 二、...


·找讨债公司要债借条要给讨债公司吗
      找讨债公司要债借条要给讨债公司吗?找讨债公司要债借条一般要给讨债公司,因为讨债公司也需要根据证据要债。委托讨债公司要债的,最好提供以下材料:(一)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或者与案件无利害关系的两个以上证人证明,或者其他证据线索。(二)担保书原件,或者负连...


·企业间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如何?
      企业间借款合同生效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企业间借款形式及法律效力 1、直接借款 对于以直接借款合同形式表现出来的企业间借贷,法院一般认为其违反国家有关金融管理法规(即《贷款通则》)而无效。但是,可能出于对《贷款通则》效力层次的考虑,有的法院适用《合同法》第52条第(四)...


·当利用离婚逃债怎么解决?
      当利用离婚逃债怎么解决?在程序中,强制法律法规,未规定离婚逃债的情况下可实体法裁定追加被人原配偶为被人,但离婚逃债实属无效民事,其应无效。最高法院《关于适用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71条已规定:依实体法的规定有权利义务承受人的,可以裁定权利义务承受人为被人。从法律规定可看出,...


·欠钱不还怎么办不知道对方信息
      欠钱不还怎么办不知道对方信息?1、欠钱不还并且不知道债务人任何信息的话债权人要自己承担不利后果,不知道对方任何信息就把钱借给对方的做法,本身就有法律风险。如果只是债务人躲着不见了,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追计债款。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怎么进行
      普通合伙企业债务的清偿怎么进行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