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一、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吗?

在押服刑犯换押一定需要有换押证,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案件要进行移送,就要开具换押证。

开具了换押证,案犯就从法律角度不归该办案单位管辖了。

公安移送检察院要开具换押证,检察院移送法院起诉,也要开具换押证。

二、刑诉法换押的规定有什么?

《关于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换押制度的通知》

为正确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依法及时、准确地打击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尊严,加强执法监督和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现就看守所羁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换押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讼程序的,均应办理换押手续。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侦查终结后人民检察院决定受理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或者侦查终结后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以及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在递次移送交接时,移送机关应当填写《换押证》,并加盖公章随案移送;接收机关应当在《换押证》上注明承接时间,填写本诉讼阶段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加盖公章后及时送达看守所。看守所凭《换押证》办理换押手续。

(二)、看守所办理换押手续或者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在接收机关或者送押机关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

《提讯证》或者《提解证》每次办理一份,用完续办。

(三)、依法延长、重新计算羁押期限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办案机关应当及时将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书面通知看守所,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凡在同一诉讼阶段内办案部门改变的,如刑事拘留转逮捕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人民检察院侦查部门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的;在法庭审判过程中,人民检察院建议补充侦查的,以及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的,不需要办理换押手续,但是改变后的办案机关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看守所,注明改变情况及新的法定办案起止期限,依照上述规定重新办理《提讯证》或者《提解证》。

(四)、办案人员凭加盖看守所公章并注明法定办案起止期限的《提讯证》或者《提解证》和有效身份证明提讯、提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明手续不全或者不符合规定以及超过法定办案期限的,看守所应当拒绝提讯、提解。

(五)、《换押证》式样由公安部统一制定。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各地在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分别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报告。

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之中,是可以关押犯罪人员的,若是随着案件的推进,需要变更关押的场所,此时必须要向关押的司法机关出具换押证,并且在换押时,需要登记。对人任何的犯罪主体,虽然其已经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其并没有被关押,此时也不会用到换押证。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理由有哪些
      刑事诉讼中的回避理由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中的回避理由有哪些 一般理由: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 ...


·刑法修正案九缓期执行有什么规定?
      刑法修正案九在去年正式颁布并实施,刑法修正案九在之前的基础上进行修改并出台了很多新规定。关于缓期执行的内容分为两个方面,死刑缓期执行与一般的缓期执行有所区别,多少人不太了解其具体内容,下面的我们为您整理了刑法修正案九缓期执行的相关规定。 一、缓期执行的概念 缓期执行是这样...


·刑诉法中的近亲属是指什么
      生活中,您对于近亲属的理解可能就是父母,兄妹,祖母这样的比较近的亲属关系。但是,在我国法律中,对于近亲属的规定是有所不同的。因为涉及到相关法律问题,所以在近亲属的规定上是和我们所理解的有所不同的。为了方便您的理解,我们特为您整理了刑诉法中的近亲属是指什么的相关资料。 一、刑诉法...


·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什么事项
      提起刑事自诉案件应注意什么事项1、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2、在法院审理过程中,适用调解,原告在法院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也可以撤回起诉。3、被告人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可以提出反诉。所谓反诉,就是被告人作为被害人控告自诉人犯有与...


·开设赌场罪构成要素是什么?
      开设赌场罪构成要素是什么?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只要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即行为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一贯参加赌博,是为了获取钱财,而不是为了消遣、娱乐。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正常的社会管理秩...


·如何判断强奸罪是否成立
      如何判断强奸罪是否成立?1、必须是违背了妇女的真实意愿。判断与妇女发生性关系是否违背妇女的意志,要结合性关系发生的时间、周围环境、妇女的性格、体质等各种因素进行综合分析,不能将妇女是否反抗作为判断是否违背妇女意愿的惟一要件。2、行为人必须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妇女发生性关...


·滋事挑衅可以拘留几天
      一般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最长为14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37日。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中华人...


·嫌疑人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
      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刑法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因此,犯罪预备是犯罪。关于哪些是犯罪预备行为,刑法没有更详细的规定,在实践中,常见的预备行为有5种:1、准备工具。如为了抢劫,大量购买管制刀具。2、练习...


·一些什么罪不可以假释2023
      一、一些什么罪不可以假释 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 (1)不管对罪犯所判处的是什么刑种与刑期,对累犯不得假释。 (2)对实施了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


·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
      缓刑作为我国一种重要的刑罚,是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且其刑期规定也是十分严格。可是,很多人对缓刑的刑期问题不太清楚。那么,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国的缓刑刑期起止如何计算?缓刑刑期的起止时间如何表述及如何折抵计算的问题...


·当事人犯罪中止还会刑罚吗?
      当事人犯罪中止还会刑罚吗?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极大,中止犯至少可以得到减轻的待遇。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换言之,中止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