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一、土地使用证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到期后可以补交出让金继续拥有土地的使用权,《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1、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

2、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

3、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通过调查了解第一种方法得到大家的普遍认可,也有一部分人认为房子根本就住不到70年就会拆迁。

按照新颁布的《民法典》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合同,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二、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

1、 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

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

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

4、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

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

我国城镇以上的地区,公民在获得住宅等类型的土地使用权之后,都会在一定期限内,拥有该土地的支配权。但是对于住宅类型的房屋,即使土地使用证到期,房屋的主体也不会失去使用权,通常情形下,只要房屋的所有人支付一定数额的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该房屋了。

·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取得出让方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土地用途改变,将直接引起土地出让最高年限的改变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变化。同时,土地用途的改变,必然发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变化...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怎么处理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怎么处理 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 纳税人在转让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应按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缴纳增值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租来的土地可以转租吗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后,是可以转租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五条 国有土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


·年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武威市古浪县的土地共分为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古浪镇(峡峰村、丰泉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51350元/亩;旱地:47814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古浪镇(暖泉村、小桥村、联泉村、胡家湾村);泗水镇;土门镇;大靖镇;裴家营...


·山东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山东农民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
      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是如何规定的?乡镇集体企业需要改制的情况下,要面临这非常多的问题,而首先要面临的就是土地资产的处置问题,您都知道,土地资产非常的重要,并不是我们想如何处置就可以如何处置的,它必须要有法律的规定才行,下面就来为您介绍乡镇集体企业改制土地资产处置办法。...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范围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范围是什么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的规定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随着我国经济水平的提高,也为了方便人们的出行,大量的修建铁路高铁等项目,同时这些项目需要征地的支持,但也会对原土地使用者进行一定的补偿,那么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潇河新城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一,土地补偿标...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  平南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48446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1761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4404元/亩...


·农村土地子女继承房产可以吗?
      农村土地子女继承房产可以吗?可以继承土地上的房产,因为土地在农村是属于集体所有的,所以个人是没有办法可以继承土地的,但是对于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可以继承。我国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的土地归集体所有,农民仅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以户为单位...


·征地补偿最新程序是怎样的?
      征地补偿最新程序是怎样的?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征地越来越多,为了公共利益,我国有关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农民土地进行征收。而农民最关心的就是农村土地征收赔偿问题。为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农民利益不受损害,政府制定了一系列征地补偿程序,让农民实时了解自己的赔偿情况。那么,征地...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