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处理办法是什么?对于非法集资案件中的业务人员,以及为他人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资金提供帮助的人,从中收取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认定构成非法集资共同犯罪。能够及时退缴上述费用的,可以建议从轻处理。其中参与时间较短,数额较小,情节轻微的,特别是能够积极提供资金去向,帮助挽回损失的可以建议不构成犯罪。尤其需注意的是,对于仅是提供劳务,定期领取固定数额工资(工资不是按照集资数额比例提成且没有明显高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对非法集资情况不知情,没有直接参与非法集资业务的工作人员,包括仅从事记账业务的财务人员等一般建议不宜认定为犯罪。对于受单位负责人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轻微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宜认定为直接责任人。对于直接实施非法集资业务的部门负责人以上的高中级管理人员,具有非法集资主观故意的财务人员,应当建议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及所起的作用定罪处理。对于没有与单位实际控制人进行非法集资预谋,没有实际出资,没有参与经营的挂名股东,挂名法定代表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要按照主客观一致原则严格掌握。二、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主要是指什么?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四个特征: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行为的解释,需符合四个条件: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同时,“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但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以及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仍然应当认定为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也就是仍然存在构成非法集资的可能性。可见,只要不具备合法资质面对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和吸收资金,并承诺还本付息的行为,都可以认定为非法集资。而针对特别人群的内部集资行为,则不宜认定为非法集资。一般来说,二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犯罪行为的,就构成共同犯罪,对于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在进行定罪处罚时,应当根据各自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和具体的量刑标准进行处罚,而非法集资共同犯罪的,只要行为人的行为都构成犯罪的,就可以判处集资诈骗罪或者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故意伤害的区别
      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故意伤害罪的主要特征是:
      (一)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所谓损害他人的身体健康,主要是指损害人体组织的完整或...


·法律规定绑架罪判刑多少年
      绑架罪判刑多少年刑法第239条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的偷...


·刑事判决书格式是怎样的
      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对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根据查明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书面决定,是应用写作中常见的一种。 一、刑事判决书格式 (1)标题和编号。标题分两行写明“×××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标题右下方写明编号,包括年度、法院简称、文书类别和...


·未成年犯罪是送去哪里?
      近年来媒体曝光的未成年人犯罪事件并不在少数,虽然在刑罚方面对于未成年人会有所减轻,但是这并不是未成年人犯罪逃脱刑罚的依据。为了保护未成年人,当未成年人的行为触及律法规定时并不会送到监狱服刑。那么未成年犯罪是送去哪里呢? 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解答。 一、执行...


·如何界定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
      敲诈勒索罪主要表现为采取威胁、要挟等方式,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取他人公私财物。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呢?实践中敲诈勒索罪容易与抢劫罪混淆,那么敲诈勒索罪与抢劫罪的界限是什么?我们为您解答。 一、如何正确的认定敲诈勒索罪 司法实践中要正确认定本罪,必须注...


·谋取私利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谋取私利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谋取私利犯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谋取私利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含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费、手续费)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侵犯的...


·什么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有哪些情况?
      根据行为人主观不同,可以将罪名具体划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其中,我国对故意犯罪的处罚是要比过失犯罪的处罚重的。那到底什么是过失犯罪呢?而过失犯罪又具体包括了哪些情况?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什么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的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是犯罪构成要...


·未成年犯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未成年人是我国最为常见的若是群体之一,对于没有经济能力,我国在立法上对于未成年人采取的也是保护的态度,但是近年来我国范围内未成年犯罪的现象时有发生,引起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我们知道,对于一切违法犯罪行为都是会受到处罚的,那么,未成年犯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未成年犯罪的量刑标...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残疾赔偿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否支持残疾赔偿金?在大多数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理论上应该是支持赔偿的,根据相关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失,结合案件具体情况,确定被告人应当赔偿的数额。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


·如果主犯不到案能判刑吗?
      一、主犯不到案能判刑吗 答案是可以的。 如果主犯没有归案,但对于已经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已经有确实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仍可以先行对已经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对于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应该由侦查机关采取通缉等措施,继续将其抓捕归案。 如果证据不足的,逮捕期满的,也可以...


·如何对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
      《刑法》中规定的很多犯罪,在进行认定的时候,都无可避免的需要对其中的数额作出认定。当然,不同的犯罪法律规定的数额认定是不同的。那么您知道怎么对非法经营罪的数额认定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