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有关系吗?

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有关系吗?入罪条件和从重处罚与行政处罚没有直接联系,行政处罚法没有对行政处罚的从重情节作出明确规定,是考虑到行政违法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往往触犯了刑律,会受到刑事法律的制裁,而且在实践中,违法情节严重需要从重给予行政处罚还是构成犯罪需要给予刑事处罚的情况比较复杂,因此暂未作规定。由行政执法机关在实践中,根据违法事实的具体情节和构成要件的不同,认定是行政违法,还是犯罪,适当考虑运用行政处罚或者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罚。二、行政处罚的措施有哪些?1、警告。是国家对行政违法行为人的谴责和告诫,是国家对行为人违法行为所作的正式否定评价。从国家方面说,警告是国家行政机关的正式意思表示,会对相对一方产生不利影响,应当纳入法律约束的范围;对被处罚人来说,警告的制裁作用,主要是对当事人形成心理压力、不利的社会舆论环境。2、罚款。是行政机关对行政违法行为人强制收取一定数量金钱,剥夺一定财产权利的制裁方法。适用于对多种行政违法行为的制裁。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占有的,通过违法途径和方法取得的财产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没收非法财物,是行政机关将行政违法行为人非法占有的财产和物品收归国有的制裁方法。4、责令停产停业。是行政机关强制命令行政违法行为人暂时或永久地停止生产经营和其他业务活动的制裁方法。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是行政机关暂时或者永久地撤销行政违法行为人拥有的国家准许其享有某些权利或从事某些活动资格的文件,使其丧失权利和活动资格的制裁方法。6、行政拘留。即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短期内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性惩罚措施。由于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因而法律对其适用作了严格的规定。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我国行政法律之中并没有关于入罪、出罪以及从重处罚的相关规定,但是任何人一旦被相关机构判处了行政处罚之后,不管处罚轻重都会留有案底。而刑事案件,若是不满足入罪的条件,也就不需要考虑是否满足了犯罪要件,此时也无需考虑从重处罚的相关规定了。


·法律规定未成年人不判死刑吗
      就刑事犯罪来看,即使是未成年人只要年龄达到了规定标准的,那也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当然如果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那此时就不用负刑事责任。不过要是未成年人犯下了重罪,那此时未成年人不判死刑吗?我们通过下面的内容进行了解吧。 一、未成年人需要负刑事责任吗 我国刑法规定,承...


·主犯供出从犯能减刑吗
      主犯供出从犯属于立功情节,可以减刑。《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


·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呢?
      我们知道,自然人和单位是较为常见的两大犯罪主体,故而对于法律专业的学生,以及法律工作者,了解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体现在哪些方面,是十分有必要的,但是由于社会生活多变性,法律规范也处于不断变化之中,故而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是比较难掌握的。一、单位犯罪与自然人犯罪的区别体...


·抢夺罪的入刑标准是什么
      抢夺罪的入刑标准是什么根据有关规定,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其中,在一般情况下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达到1000元-3000元以上的,属于抢夺数额较大。因此,抢夺罪的入刑或者入罪数额至少为1000元。要注意,各地实际规定的数额可能不太一样。数额不大,或者没有...


·哪些要素会构成集体传销活动罪?
      哪些要素会构成集体传销活动罪?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为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公民个人财产,通常是货币。传销常伴随偷税漏税、哄抬物价等现象,侵犯多个社会关系和法律客体。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组...


·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有哪些
      在敲诈勒索案件中,有的行为人具体实施的行为可能包含有欺诈因素,但这种欺诈因素仅为敲诈勒索的“由头”或“借口”,而非敲诈勒索的实行行为,即并非本罪客观方面的行为。司法实践中,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构成敲诈勒索罪的行为有哪些 敲诈勒索罪是...


·刑事自诉案件能否决定逮捕
      不一定,刑事自诉案件,是否需要逮捕,由人民法院自己决定,不需要报检察机关或上一级法院批准,完全根据案情的需要而定。有证据来证明被告是有犯罪实事的,需要逮捕的,立即决定逮捕。但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内进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


·什么叫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应该如何计算
      在作出缓刑处罚的时候,同时法官也会宣布具体的考验期,但到底什么叫缓刑考验期呢?在确定缓刑考验期的时候,需要根据所判的主刑刑期进行确定,法律中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和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规定不一样。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介绍缓刑考验期的内容。 一、什么叫缓刑考验期 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


·涉嫌单位行贿罪判几年有期徒刑
      一、涉嫌单位行贿罪判几年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条【单位行贿罪】 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


·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什么内容?
       一、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包括什么内容? 关于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刑法理论上存在分歧,但一般采用四要件说,即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应为: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犯罪主观方面。 虽然各个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都有特殊性,但如果将各种具体的犯罪 构成要件归纳、整理加以概括...


·两高对故意伤害的解释量刑意见是什么?
      两高对故意伤害的解释量刑意见是什么?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