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公款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
挪用公款罪辩护词应该怎么写?挪用公款罪辩护词应该写受某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加本案庭审,现就某某涉嫌犯罪的事实及法律适用,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合议时予以研究。审判长、审判员:受张某某的委托,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参加本案庭审,现就张某某涉嫌犯罪的事实及法律适用,发表如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合议时予以研究。二、具体辩护意见。首先,本辩护人同意公诉机关对“张某某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指控。张某某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并没有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具有免予处罚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2009年6月29日张某某挪用“通五指挥部”15.5万元公款准备用于某某公司企业资质升级增资,因张某某同时决定将某某公司的16万余元的存款与“通五指挥部”被挪用的公款置换后分流保管。因挪用公款行为未产生社会危害后果,应该视为犯罪情节轻微。2009年6月29日因交通运输局领导要求某某公司办理企业资质升级,某某公司筹措的200万元增资资金中有15.5万元的保管人魏某某不在通化,张某某决定先用王金发保管的“通五公路指挥部”50万元待发奖金中的15.5万元串一下,魏某某回来后再把钱还上。王金发取钱交给某某公司后,张某某当即向魏某某保管的存折登记人杜某某交待该存折上的钱是指挥部的奖金。杜某某在检察院笔录中称“张某某告诉我的,因为我们工程指挥部请示局里要将这笔奖金发下去,但局里没有是否发奖金的明确意见,所以这个存折就先由张某某保管,后来由刘永福保管。”“2009年我和张某某都在工程指挥部工作,他是副主任,我是总工。有一次张某某找我,说‘通五公路有点奖金,现在暂时不能发,先以我名义存到银行,密码让我设,存折由他保管,等以后再说’。”根据杜某某的证实,应该认定:张某某在决定挪用公款的同时,又决定用某某公司的存款置换挪用的公款并作为公款分流保管的事实成立。由于杜某某的证实与张某某的供述笔录基本吻合,可以证明:张某某用某某公司存款与挪用的15.5万元公款置换后“分流保管”是客观真实的,而且是同时发生的。2009年6月21日至12月11日期间,存折上有168816.57元存款。因张某某决定挪用15.5万元与分流保管的存款没有时间的脱节,并没有发生危害社会的后果。所以该挪用公款行为应该视为情节显著轻微。某某公司虽然属于民营企业,但与最高法院司法解释所确定的挪用公款罪中的私有公司和私有企业有明确的区别。另外张某某对某某公司性质的判断失误是导致张某某无意触犯刑法的重要原因。某某公司是2003年因公路处事业机构改制所产生的集体性质的民营公司,是由公路处组织分流人员组建并报请交通运输局同意后设立。公司股东投资比例平均承担,张某某的股份比例与其他股东相同,其董事长职务是组织委派形成的,并不是根据股权比例被选举担任的。由于最高法院两个司法解释中仅规定了挪用公款罪涉及私有企业和私有公司,与某某公司的民营企业有区别,如何理解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如何确定某某公司在本案中的性质和地位,对张某某的量刑极为重要。因法律对民营有限公司是否属于私有公司和私有企业没有做出明确规定,而张某某在决定挪用公款时确实对某某公司的性质判断有误,应根据其主观上无犯罪之故意,确认其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另外,某某公司成立后,主要管理人员一直被“通五指挥部”调用承担政府的工程项目管理,在这种情况下,张某某作为组织上委派的董事长,在主观意识上仍然把某某公司视为公路处下属转制企业,这种判断上的失误,导致其在决定挪用“通五指挥部”待发奖金时,无意识地触犯了法律。也就是说,张某某在决定挪用公款时,并无犯罪之故意。杜某某与魏某某当时都在“通五指挥部”担任职务,杜某某是总工程师,魏某某是动迁处长。这二人当时虽然都是某某公司的员工,但张某某决定挪用公款并决定分流保管公款时,这二人都在“通五指挥部”任职,分流保管资金记在杜某某名下应该视为由通五指挥部人员保管。因此,对张某某决定挪用公款后,应该根据分流保管事实成立这一情节认定为情节轻微。张某某应视为自首并应从轻处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根据刑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张某某接受调查时,侦察机关只掌握了50万元待发奖金的来源不合法的情况,并没有发现张某某是否有挪用公款行为。张某某对挪用15.5万元公款一事,是主动交待,如实供述。当时侦察机关并未掌握其涉嫌挪用公款的犯罪行为,所以张某某主动交待这一行为属于最高法院规定的自首行为。张某某在检察机关没有发现其犯罪之前,主动交待了挪用公款的事实,应按自首论,并应在法定刑以下从轻处罚。关于构成挪用公款罪的辩护意见,主要还是是否构成或者是从轻处罚。主要围绕着这两个方面来进行辩护,专业的律师会在整个案件当中寻找有助于当事人的一些情节,并且将它列举的辩护词当中以帮助当事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债权债务转移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转移是指什么?
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可为全部债权债务的移转,也可为部分债权债务的移转。
债权债务概括转移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但又不是这两个行为的简单叠加。根据民...
·疫情延期还款怎么申请?
疫情延期还款怎么申请?疫情延期还款通过向自己借款的银行来打电话,或者查看这个银行的公众账号来提出申请。可以直接向银行机构的工作人员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最新的政策中明确规定,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因疫情影响未能...
·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
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一、定期存款银行倒闭怎么办?
银行破产并非一无所有,可以用剩余的资产偿还或者有其它机构接手,那么存款都是安全的。实际上,定期存款存在银行还是比较保险的,虽然银行是允许倒闭破产的,但是银行在国家是有保证金的,而且数额不小,因为,存在银行的定期存款在银行倒闭之后...
·丈夫欠债起诉离婚妻子是否承担债务?
丈夫欠债起诉离婚妻子是否承担债务?(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
合同中的免责条款的特点有哪些?第一,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他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第二,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需要哪些构成要件?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需要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股票、债券的管理秩序和管理制度,以及公司、企业的财产所有权、公共信用。(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行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2023醉酒驾驶罚款多少钱?
在我们的实际生活当中,如果违反了相关的交通规则,那么交警通常情况下所作出的处罚措施就是罚款。因此罚款作为一种行政处罚措施,您是比较熟悉的,同样的,我国醉酒驾驶也有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很多人想知道。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罚款多少钱?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醉酒驾驶罚款多少钱?
饮...
·借条落款日期写错有影响吗?
借条落款日期写错有影响吗?会有影响的,但是明显的笔误要看法院认定,法律依据如下: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
·借款人入狱期间诉讼时效是否中断?
一、借款人入狱期间诉讼时效是否中断?借款人入狱期间诉讼时效并不会中断。1、借款人服刑不影响诉讼时效的计算。也不影响债权人到法院起诉,维护其合法权益。2、借款人在服刑的,债权人仍然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归还借款。3、借款人起诉时,服刑人被监禁一年以上的,需要向被监禁地法院起诉。《最高...
·欠钱被起诉会后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被起诉会后不还钱怎么办?
一、欠钱被起诉会后不还钱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被起诉,债权人要是获得欠款诉讼的胜利,而对方当事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当事人可以待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债务应...
·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
物权法是一个很重要也很有意思的一部法律。物权法中规定了担保合同的内容。那么关于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是否有效?担保合同是主要的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如果主要的合同无效了,那么从合同也是无效的,所以担保合同是无效的。
一、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担保合同的规定内容
1、《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