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事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事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

一、故意毁坏财物案刑事答辩状的内容有哪些?

由于很多刑事案件在当事人的对错是非上并不是黑白分明的,被害人为了自身的利益也可能捏造事实,夸大伤害后果,因此为公平起见,法律规定对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被告人也可以“针锋相对”地进行反驳,以表明自己没有犯罪或情节轻微,这在法律上便叫做刑事答辩。刑事答辩状是相对于刑事自诉状而言的刑事答辩文书。具体格式如下:

刑事答辩状

答辩人(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一、二审被告人、刑事自诉案件二审中原为自诉人的为被上诉人):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

因 ——— ——— 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针对诉状或上诉状的指控所作出的答辩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代书人:

年 月 日

附:本答辩状副本 份

二、刑事答辩状的主要内容

法律的宗旨在于平等地保护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包括被控告犯罪的人。但须注意的是,只有自诉的部分案件如侮辱、诽谤、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才可以对自诉人提出答辩,其他严重的刑事犯罪由公安与检察机关负责追究,被告人不能提出答辩但可以进行辩护。被告人进行答辩的书面依据就是刑事答辩状,它的主要内容:

(1)答辩人(即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和住址等情况。

(2)答辩的事由,也就是针对何人起诉的什么案件进行答辩。

(3)答辩的事实和理由,也就是依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对起诉人起诉中的不实、捏造或违法的指控进行逐条反驳(此处要注意避免泛泛而谈,而是让事实和证据说话,以法律和道理服人)。

(4)写明递交答辩状的法院名称、答辩人的名字及答辩的具体日期。

(5)附项内容,此处主要写明各种证据名称、来源及证人的名址,以备法院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

故意毁坏财物案件在诉讼审理的过程中,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及辩护人互相提出问题,而后根据自己的犯罪事实或者受损情况作出回答,在法律上就是以刑事答辩状的形式提出的,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合法的处理。

·在哪些情况下可判缓刑?
      一、在哪些情况下可判缓刑我国法律对适用缓刑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只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即可适用缓刑。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缓刑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


·判刑六年缓刑四年是什么意思
      判刑六年缓刑四年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缓刑四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四年的考验期限,如果在四年内表现良好,则不再执行坐牢六年的刑罚,如果在四年内表现不好,则按原判决执行有期徒刑六年的决定,也就是坐牢六年。《刑法》第七十七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


·刑法修正案九盗窃罪有没有修改,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刑法修正案是对原刑法的部分修改的一种方式,刑法修正案九有着和刑法一样的效力,当然刑法修正案并不会对刑法所有的部分进行修改,而只是小范围的对刑法进行修订,不少人在刑法修正案九出来之后,认为刑法修正案九对盗窃罪做了一定的修改,那么刑法修正案九盗窃罪有没有修改,主要内容是怎样的? ...


·按照法律规定盗墓如何定罪?
      按照法律规定盗墓如何定罪?一、《刑法》有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第三百二十八条规定:“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外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故意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故意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故意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由我国法律明确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第293条之规定,有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拘留所探亲时间是否有规定
      拘留所探亲时间是否有规定 一、拘留所探亲时间是否有规定? 拘留所探视的时间是没有规定的,探视的时间基本上都有各地的拘留所自行安排。《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


·个人行贿罪会判处缓刑吗?
      司法机关在审理案件时,必须以既定的法律规范为依据,并且在掌握确切的证据之后,才能审理、判决案件,对于已经实施了确切的犯罪行为的主体,在判决之后,若代理律师提出缓刑请求,经司法机关审核确定满足条件之后,会执行缓刑,那么,个人行贿罪会判处缓刑吗? 一、个人行贿罪会判处缓刑吗? 行贿...


·实施违法行为入罪特征是什么?
      实施违法行为入罪特征是什么?实施违法行为入罪特征是具有社会危害性,但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不一定都是犯罪行为,只有触犯刑律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才是现代意义上的犯罪。我国刑法中,刑事违法性包括违反《刑法》的规定、单行刑事法规的规定和行政、经济法律中规定的刑事责任条款。二、犯罪构成...


·抽逃出资后又转入的还构成犯罪吗
      抽逃出资后又转入还构成犯罪吗在公司运营过程中,部分公司股东因投资等原因抽逃出资,认为只要事后重新在补足就没有事了,然而很多时候,都是“有出无进”,往往等到被发现时,才会想到重新补足出资。但是抽逃出资,是法律严厉禁止的行为,情况严重的,甚至涉嫌抽逃出资罪,不是简单将出资重新补足就没...


·什么是商检徇私舞弊罪,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
      商品检验对国民经济能否顺利发展、生态环境能否保持平衡、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动植物生长能否得到保证是非常重要的。现实生活中却会有那些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的行为,那么商检徇私舞弊罪具体是怎样的,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商检徇私舞弊罪怎么判?根据1999年9月...


·关于诈骗罪的认定问题有哪些
      诈骗罪是常见的犯罪类型,在司法实践中,很难区分诈骗罪与其他类型的诈骗罪的区别。其实,只要掌握了诈骗罪怎么认定就能很好对其进行判断。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诈骗罪怎么认定的相关内容。 诈骗罪的认定: 认定诈骗行为与借贷行为 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