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拆迁没签协议,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

拆迁没签协议,房屋被强拆了,怎么办?所谓“非法强拆”是指没有强制执行法律批准文件的强制拆除行为。比如在房屋征收中,如果没有法院的强制执行裁定,属于典型的非法强拆。又如在违法建筑拆除中,如果没有政府部门的限期拆除决定书而直接拆除的,属于非法强拆。在面临非法侵害威胁时立即报警求助,同时正式书面向当地公安机关提出保护请求,并保留送达回执。在被侵害之后可以要求立案侦查,追究侵权人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行政不作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主要法律依据有:《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该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行政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还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人民警察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警察的任务之一是“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财产、保护公共财产”。《国家赔偿法》第四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三)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四)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最高法院于2001年6月26日在《关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是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问题批复》中明确规定,“由于公安机关不履行法定行政职责,致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害的,应当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我国现在严厉打击强拆、强迁情况。为了保证当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如果是政府部门和个人企业为和当地居民达成共识。做好安置处理和赔偿协议,一旦进行强拆强迁政府部门的主管人将会受到一定的惩罚。个人企业的负责人也会被判处非法占用土地罪。


·贷款购买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现在的年轻夫妻根本无力负担高额的购房款,贷款买房、父母出资买房是非常普遍的情况。而且随着房价的急速增长,因房产产生的争议日益增多,尤其是在夫妻离婚的时候。那么在夫妻贷款购买房产的情况下,要是离婚的话应该怎么分割该房产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贷款购买房产,离婚...


·还迁房离婚怎么办理才合适?
      还迁房离婚怎么办理才合适?1、还迁房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均等分割,若不属于,则并不需要处理。具体来说,被拆迁的房屋如果是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还迁房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被拆迁房屋产权是一方所有的,不属于共同财产。2、还迁房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以下的规定处理《民法典》(...


·在我国房改房算商品房吗
      在我国房改房算商品房吗 现在基本市场上的房改房已经很少了,不过,有些公民在购房的时候,出于价格的因素,也有可能会购买别人的房改房的。但是,说句实话,市场上差额较大的房价,实质上质量、环境甚至是产权性质都是不一样的。有些对房产不了解的人,对各类房产性质都比较模糊。就拿房改房和商品...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版范文
      二手房屋凭借价格低廉、无需装修等多种因素越来越受广大年轻人的喜爱。但二手房屋的优点和缺点并存,消费者往往会忽略掉。所以在购买二手房屋时,一定要签订合同,注意里面的细则。那么,二手房屋买卖合同范文的内容有哪些?下文是关于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详细介绍,请您继续阅读了解。 2017年二...


·签订购房预订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由于认购协议系由出卖人制订,因此,买受人对认购协议内容一定要认真审核,防止出卖人在认购协议中设置对买受人不公平的条件。签订房产合同更不能疏忽大意,避免房产商在商品房合同中设置的陷阱。那到底签订购房预订书注意事项有哪些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介绍。 一、签订购房预订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拆迁怎么补偿
      一些农村建设的房子,这些房子是走正规途径修建的,通常情况下就会有政府承认的房产证,但也有一部分房子走的也是正规程序,但还是没有房产证,房主就需要通过房屋所在地点政府机关来作证明,这些政府机关可以是村委会,也可以是其他的机构,只要有这些证明,房主就可以拥有百分之百的补偿。《土地管理...


·做房产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
      做房产遗嘱公证需要什么材料?继承人带着自己的身份证明,房产财产所有权证书和遗嘱文本到公证处办理即可。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1、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续房屋维修由谁负责?
      一、买卖不破租赁后续房屋维修由谁负责?应当由出租人负责即买卖合同中的买方,因为在房屋出租期间出租人应当定期对房屋进行检查维修,使房屋处于正常的可使用状态,并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对承租人使用房屋的影响。因没有及时维修房屋而造成的任何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出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出租人履行维...


·购房者退房的理由是什么
      购买商品房本来是为了住,但是有时候,买完房后发现房子并不如意,于是想退房。购房者要求退房的事情几乎每天都会发生,但不是所有人能退掉房子。那么,购房者退房的理由是什么呢?详细内容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从法律角度来说,购房者要求退房,实际上就是要解除购房合同。因此,购房者退房的理...


·婚后女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婚后女方一人出资买房属于夫妻共有吗 购买的房产资金来源如果属于《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六十二规定的情形,则属于共同财产。如果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则属于个人财产。 1、属共同财产的情形。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


·哪些情形房东可解除合同 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哪些情形房东可解除合同 收回房屋房屋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出租人有权终止合同,同时收回房屋。由此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赔偿:(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4)拖欠租金累积6个月以上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