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重要作用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作用
(一)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的联系
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其核心是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有投标书、报价清单或概预算书、施工组织设计。这就确定了合同的三大目标。
(1)工期:包括工程的总工期,工程开始、工程结束的具体日期以及工程中的一些主要活动的持续时间。它在合同协议书中,在施工进度计划中规定。
(2)价格:包括工程总价格,各单项工程的价格。它们由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或报价单来定义。是承包人完成工程责任所应得的报酬。
(3)工程质量、规模和范围:如质量标准、技术规范,这由图纸、规范、合同条件、工程量表来完成。
合同管理就是要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因为在制定这三大目标时,要考虑企业的承受力,考虑合同签订后其履行能力的可行性。因此,投标工作是合同管理目标的确定工作,是合同管理的基础工作,它的水平高低与施工企业盈亏有直接的关系,谈判合同、评审合同,都是减少合同目标风险系数的行为。
(二)合同管理与项目管理的关系
施工项目管理是施工企业对一个建筑安装产品的施工过程及成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项目管理与合同管理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1、项目经理部是依据施工合同而成立的。工程项目经过投标中标了,才有可能成立项目经理部。成立项目经理部是合同管理的继续。项目经理部与企业之间签订的内部承包合同是合同目标的具体化。
2、工程项目管理以合同管理作为起点,施工合同确定工程项目的质量、工期、价格三个目标值,这三大目标正是项目经理部控制质量、进度、投资的三个方面依据,是将施工合同的目标作为项目实施的目的的。
3、工程项目的实施和管理全部工作都可以纳入合同管理的范围,合同管理配合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和各个方面,对整个项目的实施起总控制和总保证作用。
从上述看,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核心,工项目管理是围绕着合同管理而进行的。
(三)合同管理与索赔管理的关系
索赔的内容包括:1、根据权利而提出要求;2、有所根据而索赔的款项;3、根据权利而提出法律上的要求。
工程索赔是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合同一方因对方不履行合同或没有全面地履行合同所设定的义务而遭受损失时,向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成补偿要求。在实际中,承包人也就是施工企业有哪些事项可以索赔呢?有三方面:第一方面是业主违约,包括:
(1)业主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施工场地;
(2)业主未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办理土地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和地下障碍等工作,没有或没有完全具备施工条件;
(3)业主未接合同规定将施工所需要的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外部接至约定地点;
(4)业主没有按合同规定开通施工特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施工场地的主要交通干道没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没有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5)业主没有接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商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或提供的数据不符合真实、准确的要求;
(6)业主没有按合同的规定提供应由业主提供的建筑材料、机械设备;
(7)业主拖延合同规定的责任,如拖延图纸批准,拖延隐蔽工程的验收,拖延对承包商所提问题的答复,造成施工延误;
(8)业主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量支付工程款。
第二方面是合同文件的缺陷:指合同文件本身存在着问题使承包商造成费用增加,工期延长。
第三方面是合同变更,包括:
(1)业主对工程项目有了新的要求,如提高建筑标准或削减预算等等;
(2)施工中发现设计有错误,必须修改设计图纸;
(3)发生不可抗力,必须进行合同变更;
(4)产生新的施工技术,有必要改变原设计、原实施方案;
(5)政府部门对工程项目有新要求;
(6)施工现场的施工条件与原来的勘察有很大不同。
上述事项如发生,遵循索赔程序,在索赔证据确凿的条件下,都可以根据合同向业主提出索赔并得到损失的补偿。因而,合同管理是索赔管理的依据,依据本身明确、清楚索赔才能成立。
(四)合同管理与工程结算的关系
合同管理的成功与失败,在工程结算时将必然得到验证。合同管理得好,施工企业就能选到预期的效益目标,否则,将造成巨大的损失。施工中往来函件、工程签证缺乏记录和必要的资料保管,尤其施工过程中,由于业主的原因停工几年,但无任何索赔证据,结算时很困难,前后算了三、四次帐,持续了两年,结果亏损了上千万。这验证了合同管理不善带来的弊端。
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施工管理过程中起到越来越多的重要的作用。通过我们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合同管理与投标工作、项目管理工作、索赔管理工作以及工程结算工作之间相互关系的简单介绍,相信读者对施工企业合同管理制度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了。希望读者在遇到企业施工的问题时候,能够对业合同管理制度有足够的重视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
上海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一、特殊劳动关系的特征
特殊劳动关系的主要特征为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较完整地接受了使用单位的管理支配,但或因劳动者主体不符合现行劳动法律规定的构成条件,或因劳动者在使用单位从事劳动的同时与另一用人单位存有各种形态的劳动合同关系。
二、用人单位使用那些劳动者构成...
·工伤一级伤残被抚养人有赔偿费吗?
我国企业主在招收员工的时候,会注明这样的一项保护政策。那就是员工工作安全保障。指的是员工在工作的时候,由于不可控的一些因素造成严重受伤,对此公司就会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这就是我们统称意义上的工伤受保护的政策。那么,工伤一级伤残被抚养人有赔偿费吗?对此,我们收集了这方面的资料,...
·我国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
我国对于童工的年龄界限为不满16周岁,因此童工并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由于童工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我国对于童工的使用是禁止的。在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生活所迫还是有很多未满16周岁的人,试图从事工作。以下我们就对禁止使用童工管理程序进行相关了解。
一、招工管理规定
公...
·一、长沙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一、长沙工伤鉴定标准是什么?
长沙工伤鉴定标准主要划分为十级,具体内容如下:
1、一级工伤鉴定标准
一级伤残的鉴定标准包括: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全身重度瘢痕形成,占体表面积≥90%,伴有脊柱及四肢大关节活动功能基本丧失;双肘关节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
·建设工程合同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说起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大
建设工程合同由于离我们生活较远,因此说起建设工程合同,可能大多数人都听说过,但是如果再问您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很多人可能根本就不清楚,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下文做了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什么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设工程合同属于承揽合同的一种,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
·公司怎么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
公司怎么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
一、公司怎么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
可以通过工伤认定证明员工不属于工伤,单位是需要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领取通知书,由劳动行政部门告知单位员工申请工伤认定。
单位如果对认定为工伤存在异议,可以在收到通知之后15天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供不予认定工伤的证据。...
·在生活中,当人们听到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时,人们通常
在生活中,当人们听到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时,人们通常会觉得这是一样的概念。至于它们的法律关系就更加的不清楚了,有的用人单位甚至也不知道。那么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是怎样的?下面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一、雇佣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之间的区别
事实劳动关系与劳...
·员工试用期待遇有什么?
员工到一个新单位上班很多都需要经过一个使用期限,员工的试用期可以增加员工和单位之间的相互了解,因此员工的试用期是很有必要的,同时我国的合同法对于员工试用期的期限有规定之外,对于员工试用期待遇有什么福利也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单位也必须按照规定给予员工应该享受的待遇。
一...
·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吗?
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吗?无故辞退劳动仲裁请求提出后可以撤销,根据《劳动仲裁法》第四十九条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
·工伤鉴定不到十级如何赔偿?
在司法实践中,职员在受伤后要求进行工伤鉴定的情形是较为常见的,一般来说,在当地社保局受理鉴定申请后,需要在限定期限内完成鉴定报告,根据实际情况我们知道,工伤鉴定一般会划分为十个等级,对于工伤鉴定不到十级如何赔偿?
一、工伤鉴定不到十级如何赔偿?
鉴定为几级,则按照几级的赔偿标...
·劳动合同丢了对方不让看怎么办?
劳动合同丢了对方不让看怎么办?可以到劳动管理部门申请复印,一般劳动合同法一式三份,由本人、用人单位和劳动部门各保存一份来。如果你保存的自一份丢失,可以到用人单位复印他们保存的一份,然后加盖印章,标注复印件来源即可。劳动者欲要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劳动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