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竞合处理吗?

一、误工费与停工留薪期工资竞合处理吗?不会竞合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据此,职工治疗工伤休息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原工资标准向职工支付待遇。因第三人侵权导致职工工伤的,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和《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既可以向侵权的第三人要求民事侵权赔偿,也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此误工费与工伤期工资是可以主张的。二、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规定:“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根据上述规定,当工伤待遇与民事侵权产生竞合时,除工伤医疗费用外,法律不禁止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后再获得民事赔偿。《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没有规定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的,应当扣减第三人赔偿的误工费,因此职工在已经获赔误工费的情况下,仍有权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误工费的标准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是按照据实赔偿的原则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进行认定,另外因工伤医疗期的还需要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相关待遇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相关争议。


·怎样进行建筑工程质量认定?
      怎样进行建筑工程质量认定? 建筑工程质量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或工程双方的合同中的规定,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等各方面的要求。为了各方面质量有所保障,我们需要对建筑工程质量进行认定。那么怎样进行建筑工程质量认定呢?下面跟着我们了解一下吧。 一、施工质量鉴定 施工质量鉴定一般发生在...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时候,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
      一般来说在劳动者进入用人单位的时候,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相关的劳动合同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同时也利用劳动合同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是依然有部分劳动企业在招录劳动者的时候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那么用人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劳动者怎么办? 首先,入职时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


·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公司与员工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1、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


·公司员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条件有什么相关规定
      公司员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条件有什么相关规定一、公司员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条件 (1)代理权的发生是基于当事人、法定代理人的意思表示,而不是由法律规定。 (2)代理事项及权限一般由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决定。 (3)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受诉人民法院提交授权委托书...


·上海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
      上海有大量的外来务工者,其中不少人在工地干活,有时候会被砸伤,为了尽快的拿到赔偿款,受伤职工要申请工伤鉴定。根据上海市规定,各区的劳动能力鉴定中心负责进行鉴定,一般来说,顺利的话一个星期就可以拿到结果。那么,上海工伤伤残鉴定流程是什么?下面我们就给您简单讲一讲。 一、上海工伤伤...


·劳动者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薪酬怎么结算
      在网络上,我们经常能看到关于黑心老板拖欠工资的新闻,特别是刚进入社会的在校大学生和应届毕业生,您对于薪酬结算没有一个概念和了解,有时候被黑心老板欺负,都不知道该如何维权。让我们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和学习一下劳动者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薪酬怎么结算?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


·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去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申请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材料 (一)《仲裁申请书》。申请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请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请人留存; (二)身份证明。申请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


·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怎么进行?
      劳动争议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时常发生,根据国家规定,劳动争议的解决需要仲裁前置。但是在生活中,不少劳动者因为不知道劳动合同争议仲裁是怎么进行的而无法很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接下来,就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劳动仲裁的具体过程吧。 一、什么是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


·职工经济补偿金是否纳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
      职工经济补偿金是否纳税(一)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


·对于工厂计件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对于工厂计件未
      对于工厂计件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对于工厂计件未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员工的两倍工资进行赔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那么具体怎么计算呢?首先,是计算二倍工资的起止时间。计算二倍...


·辞退员工关于年假怎么补偿标准
      辞退员工关于年假怎么补偿标准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