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车辆质押后质押权可以转让吗?可以的话是否要征求出质人的同意?

车辆质押后质押权可以转让吗?可以的话是否要征求出质人的同意?一、车辆质押期间,质权人能否转让质押权呢?
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规定,汽车质押、抵押必须到有关部门进行登记备案。我国法律规定,质权人经与出质人协商后可以转让质押权,未协商的,所产生的责任由质权人承担。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出租、处分质物,因此给出质人造成损失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为担保自己的债务,经出质人同意,以其所占有的质物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应当在原质权所担保的债权范围之内,超过的部分不具有优先受偿的效力。转质权的效力优于原质权。
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为担保自己的债务,在其所占有的质物上为第三人设定质权的无效。质权人对因转质而发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
二、质押权的概念及特征
(一)质押权的概念
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金优先受偿的物权。质权又分为权利质权和动产质权两种类型。
(二)质押权的特征
1、质权是为了担保债权的实现而产生的担保物权;
2、质权是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担保物权;
3、质权是动产与某些权利;
4、质权是以转移标的物的占有或者登记为生效要件;
5、质权是就质物的价值优先有偿的权利;
6、质权是兼具留置效力和优先效力的物权
三、何为动产质权?
动产质权则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交由债权人占有,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就该动产依法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在设立动产质权是,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1.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转让的动产不得出质。
2.设立质权,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质权合同。质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3.质权自出质人交付质押财产时设立。
4.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协议设立最高额质权。
5.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前,不得与出质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质押财产归债权人所有。
虽然我国将汽车列为不动产,车辆办理抵押或者质押相比较于其他的动产质押具有一定的特殊性,要到相关部门进行备注登记。对于“车辆质押后质押权可以转让吗”根据上述法条的分析以及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都对抵来说比较复杂,产生纠纷以后,对于问题的解决往往需要更加专业的知识

·在什么情况下车辆损失险不赔偿
      在什么情况下车辆损失险不赔偿 一、在什么情况下车辆损失险不赔偿 (1)酒后驾车。酒后开车是严重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也是造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保险公司对因酒后开车造成的保险车辆损失不负赔偿责任。 (2)人工直接供油。机动车行驶中,遇供油系统发生故障时,用人工...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构成要件有:1、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2、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了损害事实;3、交通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交通事故当事人主观上的过错、过失: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因交通事故当事人心理上存在着过失,即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应预见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知道违章行...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
      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 一、驾驶人员醉酒驾车判什么罪 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1、一般情况下,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2、如果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


·开车在外,如果每个司机都能够严格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话
      开车在外,如果每个司机都能够严格遵守我国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话,那么一定可以从很大程度上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我国的道路交通法规当中规定,严禁司机酒驾醉驾,并且目前醉驾已经属于刑事侦办案件了。在下文当中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河南南阳醉驾标准是怎么规...


·淮安农村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现如今交通事故是非常常见的,而且不管是城市道路还是农村道路都会经常的发生,交通事故发生以后都需要对事故进行赔偿的,如果涉及到孩子的,还要就抚养费进行协商,这些赔偿也不是说给多少就给多少的,都是需要严格按照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标准来确定的,那么我们就来看下,淮安农村交通事故抚养费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 (一)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调解具有重要的作用。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


·一般情况下交通伤有什么赔偿
      一般情况下交通伤有什么赔偿 一、一般情况下交通伤有什么赔偿?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必要的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残疾辅助器具费 10、被扶养人生活费 11、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


·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怎样处罚
      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怎样处罚 法律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


·由交强险赔偿医疗费限额一般是多少
      由交强险赔偿医疗费限额一般是多少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的规定:1、因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人身损失,交强险的承保保险公司在一万元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即交强险对医疗费用的赔偿额度为一万元。2、上述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不仅仅局限于对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后续治...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
      交通事故中造成了人身损害的,势必要对受害人做出赔偿,而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了医疗费、营养费以及误工费等等,具体计算其中的误工费就要知道误工期,也就是误工的时间。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呢?详细内容请从下文中了解。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误工期是多久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


·运营车交强险赔偿范围是怎么样的?
      运营车交强险赔偿范围交强险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康复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财产损失费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其中医疗费又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交...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