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罚期满犯新罪判缓刑可以吗

刑罚期满犯新罪判缓刑可以吗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再获缓刑是可以的,犯罪人缓刑期限届满前,如发现犯罪人有漏罪或者又犯新罪的,适用数罪并罚。但在数罪并罚后,如果宣告刑仍符合缓刑的条件时,能否再次宣告缓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观点相互对立的情况经常发生。我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不再适用缓刑的理由是:(1)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此处的“撤销缓刑”不仅意味着对犯罪人不再适用缓刑,还意味着要执行原判刑罚。(2)缓刑适用的实质要件是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况和悔罪表现,并且能让法院确信其不致再危害社会。悔罪的重要表现就是如实坦白罪行,并不再重新危害社会。被判处徒刑并宣告缓刑的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一旦发现其还有漏罪或者再犯新罪,就丧失了继续适用缓刑的条件,应当撤销缓刑宣告,收监执行。无论其漏罪或者新罪的性质如何,量刑轻重,决定执行刑罚时,都不应再适用缓刑。第二种意见认为只要符合缓刑的各个适用条件,无论是发现有漏罪或者再犯新罪,或者是一般情况下的数罪并罚,都可以适用缓刑。二、缓刑考验期的罪犯发现漏罪或者在考验期间又犯新罪的,建议以下情形不宜再适用缓刑。(一)对漏罪或者新罪拒不认罪的;(二)漏罪明显构成犯罪而故意隐瞒的;(三)故意又犯同类犯罪或者数罪的;(四)故意又犯数罪的;(五)在漏罪或新罪中是团伙犯罪中的首要分子;(六)教唆犯;(七)有其他不宜宣告缓刑的情节的。综上所述,对于刑罚期满以后的民事主体如果犯新罪的还是会按照法律规定来进行审理,如果符合缓刑条件的人员,那么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也会按照法定流程进行,即符合缓刑的人员都可以被判处缓刑。


·刑法中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例如:拐卖妇女、儿童的,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诈骗罪侵犯的对象,仅限于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而不是骗取其...


·拘役最短时间是多长,如何确定拘役刑期?
      拘役属于我国刑事处罚当中的主刑,是一种对犯罪分子人身自由进行限制的处罚。但相对于有期徒刑来讲,拘役的强度显然没有那么大。而拘役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您知道拘役最短时间是多久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拘役最短时间是多久 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


·新刑法减刑坐一年减几年
      老的刑法对于减刑的行为已经作了规定,但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减刑行为和防止滥用减刑职权的行为存在,新刑法对减刑制度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对减刑的标准和要求作了更为严格的要求,一项不达标不合格都不予减刑。那么,新刑法减刑坐一年减几年呢?接下来,我们将和您一起讨论这个问题。 一、...


·行贿受贿多少钱判死刑?
      一、行贿受贿多少钱判死刑? 行贿和受贿是没有规定多少钱可以判死刑的,是需要结合实际的案件情况来进行判决;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构成挪用资金罪怎么判刑
      构成挪用资金罪怎么判刑犯有挪用资金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1、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量刑格挪用资金超过3个月未还或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基准刑为拘役刑;数额为5万元的,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哪些呢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要看具体的罪名才可以。经济诈骗只是一个笼统地罪名,金融诈骗罪包括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最、信用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招摇撞骗罪等。如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构成骗购外汇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骗购外汇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一、构成骗购外汇罪法院会如何量刑? 构成骗购外汇罪法院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条 犯骗购外汇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即处骗购外汇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三十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


·减刑假释案件是否可以委托律师
      律师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重要了,因为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有些事情委托律师去办理会取得更好的结果,那么减刑假释案件是否可以委托律师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减刑假释案件是否可以委托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减刑、假释案件审理程序的规定...


·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内容
      绑架行为侵犯的是复杂法益,包括受害人的人身自由权以及他人的财产权。在对绑架罪进行了解的时候,需要注意其中的客观方面。那么究竟绑架罪的客观方面有哪些内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绑架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麻醉或其他方法劫持他人的行为。所谓暴力...


·诈骗罪从犯的量刑标准可以用缓刑吗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2)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屡教不改、主观恶性较深,有再犯之虞,适用缓刑难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强制猥亵、侮辱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妇女的身体自由权和隐私权、名誉权。所谓身体自由权,是指他人的身体的动静举止不受非法干预为内容的人格权,所谓隐私权,是指他人所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其私有领域的不可侵犯(包括其身体不能偷看、...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