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刑事案件中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一、刑事案件中逮捕批捕拘留什么区别?

一)概念不同

1、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剥夺其人身自由,予以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2、批准逮捕,是指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

3、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二)执行机关不同

逮捕和刑事拘留的执行机关是公安,批捕的执行机关是检察院

三)时间不同

刑事拘留的时间是37天,批捕的时间是7天,逮捕以后羁押的时间是不确定的。

二、逮捕的条件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3)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三、刑事拘留的条件

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 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

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 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80条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逮捕,批捕以及拘留等这样的法律词汇在刑事案件中是最常见的,没有法律常识的这些人最好还是从概念上来区分三者比较好。从表面上来看,检察院的批捕必然会导致公安机关的逮捕,而逮捕和刑事拘留形成的最终结果都是人身自由受到了限制。

·妨害动物检疫罪量刑有什么标准
      妨害动物检疫罪量刑有什么标准?妨害动物检疫罪量刑标准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七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违反有关动植物防疫、检疫的国家规定,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的,或者有引起重大动植物疫情危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包括哪些呢
      经济诈骗罪的立案标准要看具体的罪名才可以。经济诈骗只是一个笼统地罪名,金融诈骗罪包括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信用卡诈骗最、信用证诈骗罪、金融凭证诈骗罪、集资诈骗罪、有价证券诈骗罪、保险诈骗罪、招摇撞骗罪等。如集资诈骗的立案标准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杀人未遂算暴力犯罪吗?
      杀人未遂算暴力犯罪吗?杀人未遂并不一定算暴力犯罪,暴力犯罪是以暴力手段来实现犯罪目的的犯罪行为。如囚杀、抢劫、伤害、强奸等以暴力行为为特征的犯罪。由于暴力犯罪是通过对人身实施侵害的方法来达到犯罪目的的,因此对社会的危害和犯罪后果往往比较严重。西方国家一般将暴力罪列为重罪,在中国,...


·一般贩毒超过多少判死刑?
      贩毒超过多少判死刑贩毒如何量刑,必须要结合具体的犯罪情节,不能单纯仅以克数为考量标准;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


·最新破坏武器装备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最新破坏武器装备罪判刑标准是怎么样的?《刑法》第三百六十九条: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破坏重要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战时从重处罚。过失损坏武器...


·肇事司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不用赔偿了吗
      肇事司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不用赔偿了吗交通肇事中涉及到的责任主要是三方面的,包括民事赔偿责任、交通行政责任以及刑事责任,但这三种责任并不是都要同时出现,尤其是其中的刑事责任。因此有的人就在问了,肇事司机承担了刑事责任就不用赔偿了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肇事司机承担了刑...


·法律规定缓刑最低判多久?
      缓刑最低判多久缓刑最少一个月,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


·拘役六个月缓刑两个月是什么意思?
      拘役六个月缓刑两个月是什么意思?”拘役六个月缓刑两个月“的意思是:被判处拘役六个月,但暂缓执行,对其实行社区矫正,并有两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并要根据在两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的情况来确定最后是否需要实际执行六个月的拘役:1、如果在两个月的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提起时间是什么时候《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理论上说,在这三个阶段被害人都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上诉辩护律师要做些什么
      刑事上诉的辩护,即在二审案件的审理中的辩护活动,与一审所进行的辩护在本质上一样,都是辩护人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事实与理由,但是在二审中,辩护律师重点需要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认定的事实和理由方面加以分析说明。那么辩护律师在二审阶段需要做些什么呢?首先,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辩护人在得到...


·自首后的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
      自首后的量刑处罚标准是什么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罪较轻而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免除处罚。这里的犯罪较轻,刑法没有规定法定标准。我国刑法通论认为,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可以视为较轻之罪,否则就是较重之罪。自首的量刑细则对于自首情节,结合自动投案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供述犯罪...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