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产假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一、产假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产假人员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不能终止劳动合同,产假中劳动合同到期的话应该自动延续产假结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因此,当女职工进入孕期后,即使劳动合同期满也应当续延至哺乳期结束之后才能终止,用人单位必须做的是“续延”而非“续签”,不得以怀孕为由解雇女职工。还有一些其他的情形,合同到期后也是自动延续的,具体是: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开除孕妇的补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 产假一般有多长时间?

产假:98天 30天(晚育) 15天(难产) 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八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八十三天。

2、独生子女假增加35天;

3、难产假。剖腹产、Ⅲ度会阴破裂增加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增加15天;

4、 晚育假增加30天;

5、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法律上虽然一再强调,要求公司必须要尊重休产假的女职工的各项合法权益,但是,不要说是休产假,有很多女职工从怀孕被公司知道的那一刻开始就会遭受到各种不公平的待遇,所以,劳动者的尊严和地位并不像法律规定的那样,在现实生活中还是很尴尬的。

·工程建设中,遇到在投标有效期 特殊情况怎么办?
      工程建设中,遇到在投标有效期 特殊情况怎么办? 一、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是指为保证招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在开标后完成评标、定标、合同签订等工作而要求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在一定时间内保持有效的期限,该期限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载明,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


·单位辞退一年的员工会如何赔偿?
      单位辞退一年的员工会如何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证据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证据财产保全措施有哪些 在现代经济社会中,雇佣关系大概是比较重要的一种关系。那么当这种关系发生矛盾或者是质变时,我们可以采取协商,当协商不成时,我们可以采取劳动仲裁。那么我们就相当有必要了解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实行证据财产保全措施。以保障我们的合法权益不...


·烟台抚养费标准无工作是怎么计算的?
      烟台抚养费标准无工作是怎么计算的?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1级至4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在中国全国各地都是统一的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用吗?
      在入职之前,为了约束各方的行为,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会签署劳动合同,在合同中会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也会约定劳动期限。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劳动者单方面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期限,此时,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用吗? 一、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有用吗? 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只...


·水利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期是多久
      水利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规定的保修期是多久?近年来,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地兴修公路,导致地面水减少,也不利于地下水的收集,故而我国南方地区,各地都兴修水利,蓄积水资源。若水利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则会导致人员伤亡,为了及时处理此类问题,相关单位制定了水利工程质量保修办法。一、水利工...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发包方式有哪些? 1、工程总包的方式 发包人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单位,或发包给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作为施工的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必须具备施工总承包的资质。 总承包单位在承包工程后,主要依靠自己的施工力量完成施工任务。其可以视工程的需要,并经...


·员工个人可以自行申请工伤鉴定吗
      员工个人可以自行申请工伤鉴定吗工伤职工或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均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由此可见,受伤职工自己也是享有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即工伤鉴定的权利。可以依法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
      劳动争议仲裁证据收集有哪些注意事项? 一、劳动仲裁收集证据需要注意什么事项? 1、如证据中涉及视听资料的证据种类,如录音证据的,除需提交录音光盘外,还需提交录音的书面文字材料,文字材料中须按录音情况进行如实记载,注明录音资料中的当事人情况、录制时间等基本要素。 2、如证据中含证...


·劳动纠纷起诉状范本
      劳动纠纷起诉状范本在工作中,由于各类工资,工作时长等多方面原因导致的劳动纠纷屡见不鲜。有的时候,劳动者可以和用人单位达成共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但是遇到一些不按照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来说,就让劳动者很心寒了,这时就想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那么劳动纠纷起诉状怎么写?在这里,我们为你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