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贷款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贷款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
比较低的,因为该质权实现难度大。
二、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公路建设长期以来面临着资金紧张的问题。为了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各级公路管理部门纷纷作为借款主体向银行申请贷款。从调查情况看,银行看中的是这类管理部门有各种规费收入,具有可以利用综合效益作为还款来源的特点。但是目前公路行业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大部分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管理,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养路费收入一律按要求上缴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再由上级部门统一拨付养路费支出和偿还银行贷款资金,借款人没有支配公路项目车辆收费收入的权力,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仅限于返还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加之这类主管部门多为非经营性收费还贷公路的借款主体,经营的公路项目普遍存在公路等级偏低、效益参差不齐、道路建设资金来源不足、综合效益较差的特点,因此往往存在返还的还贷资金被挪用到当地低等级公路建设和维护、对银行贷款仅能偿付利息的问题。
由于公路收费权含有特定的行政因素,银行在发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除应注意核定一般贷款中所需的借款人主体资质、项目建设手续完备等必要条件外,还应注意如下法律问题。
(一)确定公路收费权的客体
根据《公路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公路,才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因此,银行在发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应注意贷款公路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其次,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再次,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否则,银行不宜向其发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
(二)注意贷款期限与相关行政部门核定的公路收费期限相协调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一般为20~30年。故银行在发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应注意审查公路的收费期限,并使贷款期限等于或短于收费期限,甚至应使贷款期限短于批准收费期限的2/3,因为超过收费期限2/3的公路收费权不能再转让,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将不易处置出让。
(三)注意避免质权实现不能的情况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三种收费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收费权不得转让,进行质押及实现质权便失去了法律依据及实际可行性。因此,应避免向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公路发放收费权质押贷款:
①长度小于1000米的二车道独立桥梁和隧道;
②二级公路;
③收费时间已超过批准收费期限2/3。
综上所述,公路收费权质押率,是比较低的,因为该质权实现难度大。由于公路收费权含有特定的行政因素,银行在发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应注意核定一般贷款中所需的借款人主体资质、项目建设手续完备等必要条件

·欠债不还是否构成犯罪
      欠债不还是否构成犯罪一、欠债不还是否构成犯罪欠债不还主要涉及的是民事方面的纠纷,并不涉及刑事责任,因此是不会构成犯罪的。但如果因为欠债不还而作出违法行为的,则构成犯罪行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欠债主要涉及民事纠纷且不满足犯罪的构成要件,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若拒绝执行法院判...


·传销罪追赃回来的赃款怎么处理?
      早些年,我们常常听说某地破获传销案件,端掉传销据点等新闻,传销于公众而言就像社会的毒瘤,让人一旦陷进去,就再难出来。近几年,我们很少听到传销这一字眼,殊不知,它借网络等外衣潜伏在我们身边。那么,对于传销,一旦传销据点被端掉,面对传销带来的损失,应该怎么处理呢?今天,就来和您聊聊传...


·新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将公款据为己有的,会构成挪用公款罪。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挪用公款罪最高可以判处无期徒刑,那新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新刑法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 一、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


·分居后债务是否属于个人债务
      夫妻要是以感情不和而分居的话,此时不仅双方会分开生活,彼此的夫妻义务也不会再履行,这样很容易导致夫妻最终走向离婚。那夫妻一方分居后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如果夫妻离婚就必须要对债务作出处理,分居后的债务又该怎么承担?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后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吗 ...


·找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
      找到欠钱不还的人怎么办?1、直接让债务人还钱.2、债务人不还钱的收集证据,在法定诉讼时效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


·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一、建设公司公司债券发行的条件是什么? 1、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2、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3、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4、筹集...


·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规定有哪些
       婚姻法夫妻共同债务规定有哪些 一、共同债务的清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约定财产制共同债务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


·借钱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
      借钱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现在在借钱的时候,当事人之间虽然都会签订书面的协议,但很多时候为了减少麻烦都是选择签订比较简单的借条或者欠条,而此时由于欠条中记载的内容过少,当事人对法律中的相关规定不是很了解,导致欠条最终被认定为无效。那一般借钱欠条怎么写才能在法律上生效呢?我们...


·郑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郑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一、什么叫债务纠纷 债务(debtor),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 纠纷(dispute),争执不下去,产生矛盾关系。 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


·结婚后老公赌债离婚怎么处理
      老公赌债离婚怎么处理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在外面借钱或欠债的,或者一方以夫妻共同名义在外面负有债务的,但如果该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这俩种情况另一方在离婚时都不负有偿还义务。而且据你的情况,你的夫(妻)在外欠有赌债,肯定不是为你们共同...


·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一、债权人怎么打债务官司 1、确定被告: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您是否起诉了夫妻双方;债务人是公司的,股东是否出资不实、虚假出资、过桥出资、抽逃出资,股东有无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给债权人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应追加股东为被告。目的在于扩大偿还主体...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