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贷款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贷款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有哪些 一、公路收费权质押率高吗
比较低的,因为该质权实现难度大。
二、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
公路建设长期以来面临着资金紧张的问题。为了保证国家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各级公路管理部门纷纷作为借款主体向银行申请贷款。从调查情况看,银行看中的是这类管理部门有各种规费收入,具有可以利用综合效益作为还款来源的特点。但是目前公路行业管理部门的财务管理大部分实行的是收支两条线管理,车辆通行费收入和养路费收入一律按要求上缴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再由上级部门统一拨付养路费支出和偿还银行贷款资金,借款人没有支配公路项目车辆收费收入的权力,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的仅限于返还的车辆通行费收入。加之这类主管部门多为非经营性收费还贷公路的借款主体,经营的公路项目普遍存在公路等级偏低、效益参差不齐、道路建设资金来源不足、综合效益较差的特点,因此往往存在返还的还贷资金被挪用到当地低等级公路建设和维护、对银行贷款仅能偿付利息的问题。
由于公路收费权含有特定的行政因素,银行在发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除应注意核定一般贷款中所需的借款人主体资质、项目建设手续完备等必要条件外,还应注意如下法律问题。
(一)确定公路收费权的客体
根据《公路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只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技术等级和规模的公路,才可以依法收取车辆通行费。因此,银行在发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应注意贷款公路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首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向企业、个人集资建成的公路;其次,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受让前项收费公路收费权的公路;再次,由国内外经济组织依法投资建成的公路。否则,银行不宜向其发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
(二)注意贷款期限与相关行政部门核定的公路收费期限相协调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收费公路的收费期限,应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一般为20~30年。故银行在发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应注意审查公路的收费期限,并使贷款期限等于或短于收费期限,甚至应使贷款期限短于批准收费期限的2/3,因为超过收费期限2/3的公路收费权不能再转让,一旦贷款出现风险,将不易处置出让。
(三)注意避免质权实现不能的情况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了三种收费权不得转让的情形。收费权不得转让,进行质押及实现质权便失去了法律依据及实际可行性。因此,应避免向符合以下三种情形的公路发放收费权质押贷款:
①长度小于1000米的二车道独立桥梁和隧道;
②二级公路;
③收费时间已超过批准收费期限2/3。
综上所述,公路收费权质押率,是比较低的,因为该质权实现难度大。由于公路收费权含有特定的行政因素,银行在发放公路收费权质押贷款中应注意核定一般贷款中所需的借款人主体资质、项目建设手续完备等必要条件

·刑诉法取保候审条款怎么规定的?
      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一种强制措施,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可以让相关责任人继续工作,减小对其生活的影响;另一方面也减少了国家在羁押过程中的财政支出。那么刑诉法取保候审条款是怎么规定的呢?申请取保候审的流程又是怎样呢?请看下文我们的总结。 一、取保候审的条件 人民法院、人...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以及行使权力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以及行使权力条件是什么? 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二条:“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


·公司债券的发行期限是多长?
      公司债券的发行期限是多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注重投资理财,购买有价证券的投资者不在少数。债券就是一种代表债权的有价证券,它分为公司债券、正方债券和金融债券。这三者在发行条件、发行期限、发行方式等方面都大有不同。那么,公司债券的发行期限是多长?我们为您答疑解惑。一...


·现如今,在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中,为了防止债务人提前将自己的财产
      现如今,在各类民事诉讼案件中,为了防止债务人提前将自己的财产进行转移,从而使得诉讼结果提出的各种强制要求无法满足进而使得自己经济上受到损失,自己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保全,保全自己的房屋。那么,一旦房子被保全了还能卖吗?以及保全房屋买卖费用大概多少?那么我们来听听我们是如何解答的。 ...


·高利贷的借条有效吗 高利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高利贷作为人类历史上最早存在的信贷形式之一,在民间金融活动中一直充当着非常活跃的角色。但是现在的高利贷却不是全部被法律所认可的,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高利贷的借条有效吗?而要是在这方面发生了纠纷的话,此时高利贷的诉讼时效又是多久?下文中本站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高利贷的借条...


·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如何办理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因为办理手续简便、快捷近年来成为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比较常用的一种贷款担保方式,那么在实际操作中法人股权反担保质押贷款的办理具体需要注意哪些事项,以下是我们的...


·欠钱不还录音和借条形成证据链可以起诉吗
      欠钱不还录音和借条形成证据链可以起诉吗 一、欠钱不还录音和借条形成证据链可以起诉吗? 欠钱不还的可以起诉,只要满足起诉的条件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


·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伪造股票债券罪既遂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


·欠钱不还他名下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欠钱不还他名下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一、欠钱不还他名下什么也没有怎么办? 对方确实是没钱只能中止执行 1、如果债务人明显是为逃避债务,来对抗债权人的权利的实现,债权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债务人转让财产的行为无效。 2、《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


·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
      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 一、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有哪些? 债权转让无效情形是债权转让违反了法律规定,债权转让没有通知债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暂停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的经营离不开现金流,无论公司是处在发展扩张期,还是面临倒闭的亏损期,现金的注入才是企业生存的根本,而融资的方式只有内源融资与外源融资,债券作为外源融资的有效方式在现代企业的资本构成中占有重要地位,我们知道公司发行债券的条件极为严苛,反之,暂停公司债券上市的条件有哪些呢?我们...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