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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洗黑钱可能构成什么罪

洗黑钱可能构成什么罪洗黑钱构成洗钱罪,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而提供资金账户的,或者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或者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或者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行为。二、构成洗钱罪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构成洗钱罪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第一,洗钱罪的主观上必须是直接故意,即“明知”, 是否“明知”,应当结合被告人的认知能力,接触他人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情况,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种类、数额,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转换、转移方式以及被告人的供述等主、客观因素进行认定。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明知系犯罪所得及其收益:(一)知道他人从事犯罪活动,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二)没有正当理由,通过非法途径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的;(三)没有正当理由,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收购财物的;(四)没有正当理由,协助转换或者转移财物,收取明显高于市场的“手续费”的;(五)没有正当理由,协助他人将巨额现金散存于多个银行账户或者在不同银行账户之间频繁划转的;(六)协助近亲属或者其他关系密切的人转换或者转移与其职业或者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的;(七)其他可以认定行为人明知的情形。第二,洗钱罪所“洗”的钱必须是特定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即必须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第三,洗钱罪的行为方式包括:(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成立洗钱罪,要求是针对一些特定的犯罪,包括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等,这被称之为洗钱罪的上游犯罪,出于对其违法所得或者收益的来源、性质进行掩饰、隐瞒的目的,进而采取相应措施,使之变为合法财产。一般除了自然人之外,单位也是可以成立本罪的。要注意的是,在对单位进行处罚的时候,一方面对单位判处罚金,另一方还要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犯罪分子被逮捕后还能和解吗?
      一、犯罪分子被逮捕后还能和解吗? 犯罪分子被逮捕后,是可以和解的,可以在预审阶段和公诉阶段甚至审判阶段和解,但是和解首先要赔偿得到被害人谅解,其次不是所有案件都可以和解,《刑诉法》明确规定有可以和解的条件和不可以和解的情况,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


·刑事赔偿决定书不服怎么办?
      刑事赔偿决定书不服怎么办?对刑事赔偿决定书不服的,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提出上诉。不管是对于行政赔偿还是刑事赔偿,在相应的赔偿机关做出赔偿决定书以后,如果不服该机关所做出的赔偿决定,可以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一审法院不支持请求...


·拐卖儿童的刑事责任如何处罚
      拐卖儿童的刑事责任如何处罚 一、拐卖儿童的刑事责任如何处罚 《刑法》第240条拐卖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1.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儿...


·法条竞合绑架罪的对象是什么?
      法条竞合绑架罪的对象是什么?绑架罪与非法拘禁罪法条竞合的,适用从一重罪处罚规则,法条竞合是一个行为同时符合了数个法条规定的犯罪构成,但从数个法条之间的逻辑关系来看,只能适用其中一个法条,排除适用其他法条的情况。常见的情形有:重婚罪与破坏军婚罪,诈骗罪与其它特殊的诈骗犯罪,传播淫秽...


·轻微伤构成刑事犯罪吗?
      一、轻微伤构成刑事犯罪吗? 一般不会; 1、过失致人轻伤 如果行为人只是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轻伤的话,那么此时一般是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过失致人重伤的才能以犯罪论处,如因过失致人轻伤的,则不能以刑事案件论处。但此时,还是需要对伤者进行一定的民事赔偿。 2...


·猥亵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在我国,强奸不同于猥亵。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强奸要比猥亵所带来的后果更为严重,犯罪性质也更为恶劣一点,但是我国刑法当中有着明确的规定,如果行为人对我国的妇女儿童实施猥亵行为的话,也是属于一种严重的违法犯罪的行为。下面我们就详细的为您介绍一下猥亵罪量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猥亵罪...


·不认识罪与认罪的区别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如果一个人做错了事,并且违反了法律的纪律,都是会受到法律的惩罚,但是对于有些人证据已经确凿但是犯罪人员还是不认罪,那么不认识罪与认罪的区别有哪些?对于自愿认罪的人来说,在刑法上是可以从轻处理,但对于不认识罪的人那么会给出更重的处罚,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所谓自...


·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说到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其实主要也就是对法官做出的生效的判决,进行实际执行的机关。实践中,常见的执行机关是监狱部门,那么除此之外还有别的执行机关吗?我们收集整理了有关资料,马上为你分析解答。 一、刑事案件的执行机关有哪些 执行机关,是指将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


·撤诉还能定虚假诉讼罪吗
      如果提起虚假诉讼,但在法院作出判决前进行了撤诉,一般则不构成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当事人出于非法的动机和目的,利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采取虚假的诉讼主体、事实及证据的方法提起民事诉讼,使法院作出错误的判决、裁定、调解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以...


·绑架罪的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绑架罪的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绑架罪的最新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绑架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


·盗窃罪的法定量刑是什么 如何认定为盗窃罪
      《刑法》中对每个罪名的法定刑都是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但为什么最终法官作出处罚的时候是不一样的内容,因为在判刑处罚的时候要求做到罪刑相适应原则,也就是根据实际的犯罪情节来进行处罚。那我国对盗窃罪的法定量刑是如何规定的?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盗窃罪的法定量刑是什么 (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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