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犯罪中止无损害应该如何处罚

犯罪中止无损害应该如何处罚应受但是免除。犯罪中止的情况下,行为人不仅主观上早已存在犯罪意念,而且客观上也实施了一定的犯罪行为,是应当受处罚的。只是对于犯罪中止出于宽大处理的立场和原则,同时也是为了鼓励犯罪人及时终止损害结果的发生才给予免于处罚的。我国刑法之所以对中止犯采取这种立场,完全是出于实现刑事政策公平正义价值的考虑—既对中止犯网开一面,鼓励其及时悬崖勒马,在犯罪结果出现前放弃继续犯罪或者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又对那些造成一定损害后果的犯罪人保留适当处罚余地,从而避免放纵犯罪的不公正现象发生。《刑法》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共同犯罪中犯罪中止如何认定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的行为。应当视情况区别对待:(一)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但是,如果一人中止后,其他共犯不愿意中止,但中止者采取了有效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中止者成立犯罪中止,其他不成立;如果一人中止,虽然阻止或者他人但未能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由于不具备有效性特征,所以不能做为中止犯认定,只能在量刑时酌轻。不过有一种情况,如果中止者采取了一定措施,有效地中断自己先前行为与犯罪的联系(消除“原因力”),即使后来发生危害结果,仍然可以认定为中止。(二)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构成中止,而帮助犯应采取有效措施,抵销自己的帮助行为对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三)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应认定为中止。综合以上问题,可以看出,犯罪中止理解和认定的难度,随着刑法学理解研究的深入以及司法实践的总结完善,相信对犯罪中止的模糊认识最终会消除。实践中,要是成立未遂犯的话,一般是比照既遂犯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但如果是成立中止犯的话,那情况就不同了,由于此时是行为人自己主动自愿的放弃犯罪,于是在处罚上面自然就会比未遂犯更轻一些,甚至在成立犯罪中止而且没有造成损害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免除处罚。


·刑法修正案八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
      刑法修正案八寻衅滋事罪是刑法典中重要的刑法内容,此次修正是迄今为止最为重要的一次刑法修正。刑法修正案八寻衅滋事罪有了详细具体的规定,在实践中有法可依。寻衅滋事罪是对原来流氓罪的一个新的定义,里面增加了一些内容,下面做出具体的解释。 一、从《修正案(八)》看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寻...


·危险驾驶的入罪标准是怎样的?
      危险驾驶的入罪标准是怎样的?危险驾驶的入罪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定额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


·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
      目前对于公民的个人信息,经常出现信息泄露的情况,对于侵犯公民的个人信息,一定要给予一定的惩罚。我国对于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是多长时间呢?我国也出台了相应的关于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法律和法规,对于再次出现这种情况的案件一定要严惩。 一、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如何定罪量刑? ...


·做无罪辩护不影响量刑辩护吗?
      做无罪辩护不影响量刑辩护吗?做无罪辩护会影响量刑辩护,被告人除了自己行使辩护权外,还可以委托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人为他辩护,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接受辩护任务后,应认真查阅案卷,听取被告人的陈述,向有关人员调查情况。见,而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发表公诉词,主要...


·认罪服法情况应该怎么写?
      一、认罪服法情况应该怎么写? 认罪服法情况范文: 本人XXX,因某年某月在某地犯某事触犯刑法第几条第几款之规定,被判处什么什么徒刑。现已认罪服法,感谢政府对我的宽宏大量,更感谢管教对我孜孜不倦的教诲。以后绝不做触犯法律的行为。我会为社会做力所能及的事情。 此致 敬礼! 认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走私贵重金属罪的判刑:犯本罪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贵重金属罪的概念是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将国家禁止出口的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非法携带、运输、邮寄出国(边)境的行...


·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缓刑撤销
      缓刑一般是在法官判刑的时候同时作出的,此时就要求罪犯是满足了缓刑条件的,否则就不可以被适用缓刑。另外法律中也规定了被认定为累犯的话,则就是不可以适用缓刑。而现实中,缓刑也是有可能被撤销,不过此时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情形才可以,那究竟在哪些情况下可以缓刑撤销呢?下文中我们为你解答疑惑...


·刑事赔偿协议书的效力是怎样的?
      刑事赔偿协议书的效力是怎样的?刑事赔偿协议书的效力是对于定罪量刑会起到一定的从轻或减轻的效果。具体的形式赔偿协议书规定内容如下所述:1、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侵犯财产犯罪,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故意犯罪案件,以及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


·单位犯罪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有那么一群人,有着很好的工作和事业,比如事业单位,公务员,企业,公司,机关,团体,我们常人羡慕都来不及。可是他们呢还不满足,为了自己的到更大的好处,一群“志同道合”的人谋划着威海社会的事情,让普通老百姓水深火热,蒙受灾难。像这种单位犯罪的刑罚种类有哪些? 刑法对单位犯罪在绝大...


·适用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除了被判处死刑之后,被判其余主刑的罪犯,在实际服刑的时候都是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的机会的,这样实际执行的刑罚时间就会缩短。而争取减刑机会,其实也就是要符合规定的减刑条件。实践中,罪犯适用减刑的条件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适用减刑的条件是什么 减刑,是指对原...


·绑架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绑架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