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出租人解除房屋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出租人解除房屋合同的条件有哪些?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以后,双方都不能随意和擅自终止合同,但是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房东是有权终止租房合同的。具体来说,在以下情况下,房东有权终止合同: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如何解除房屋租赁合同1、房屋租赁合同约定解除自双方当事人达自协议生效解除协议或在原合同中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发生后时当事人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通知到达对方时即解除。2、对于法定解除,当事人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或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通知对方的形式来得到实现。我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三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据此,只要一方有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另一方就可以解除合同。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只要通知到违约方,合同即行解除。3、因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违约而导致租赁合同的解除,则须经过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确认。但在实际上,不论是哪种形式的解除合同,都往往会引起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在面临争议的情况下,当事人并不一定能达成一致,所以解除合同大多只能通过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解决。需要明确的是,对于一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一般都是由于对方存在违法行为或者违约行为,出租人与承租人就有关合同的情况签订协议后,必须按照规定的标准和要求来进行处理和认定,如果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 出租人应当与承租人协商进行处理。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一、配偶过世房子继承过户需要多少钱?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登记费用: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由于房价居高不下,很多人的积蓄只够付房价的首付,因此,很多人买房都是通过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来支付房款。具体来说,按揭贷款买房的手续有哪些?人们一般都是先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预售合同,再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的。不过,如果购房贷款没批下来能退房吗?对于这些问题,下文中将一一为...


·购买的二手房不能过户吗?
      购买的二手房不能过户吗一般正常的情况下,二手房是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只要二手房的相关材料和手续都正常,办理过户没问题。当然了,也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比如房子没有房产证,这些特殊情况下,房产就不能办理相关过户手续。二、哪些情况二手房不能过户1、未成年人名下的房子有些父母过于宠溺孩子,...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一、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几种 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首先可以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的方式,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解除租赁协议的条件,也可以经过协商后决定解除房屋租赁协议。 如果在没有约定的情况...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购房者可以退房的情形包括了哪些 (一)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而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1项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


·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一、济南房产质押贷款的介绍 在济南,房产质押贷款主要是以房产为主,通常是通过民间贷款公司或者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不通过第三方直接给客户放贷,放款也直接由贷款公司放款。时间通常是6个月,最长一年,所以也通常称为是短期借款。短期借款的利息是10天以内...


·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北京大兴回迁房商品房有什么区别 关于房屋买卖而引发的各种各样的纠纷,其实近年来我国法院也处理了不少。尤其对于我国普通公民来说,购买房子是付出了非常多的心血的,因此,在购房的时候,对于房屋的产权性质问题一定要搞清楚,否则自己的合法利益将会遭受到巨大的损失。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北京...


·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法律效力
      出租房屋的房东在出租其房屋时,会与承租人签订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作为双方完成租房约定的租房证明。那么,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签订后包括的法律效力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进行解答。 一、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效力: (一)、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订立合同的双方都...


·二手房的纠纷有哪些类型
      二手房的纠纷有哪些类型 1、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履行不力等情况产生的纠纷。 这类纠纷主要因房屋买卖双方主体不合格或合同标的物房屋瑕疵引起。常见情况有房屋的产权共有人未经其他共有人同意私自出卖房屋;职工不告知单位便把单位拥有产权的公房出售;房屋被列入拆迁范围等,导致房屋买卖合同...


·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办理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办理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 、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办理要准备哪些资料 (一)房产证什么时候办理 1、需要贷款银行提供的资料(办证时去银行借出,一个月内要归还): ①期房抵押证明。 ②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建议在办证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不要自己乱填】 ...


·父母离婚房子所有权公证给孩子吗?
      一、父母欲离婚房产可以公证给孩子吗? 父母离婚房产是可以给孩子的,前提是双方都同意。 二、婚后房产,离婚后房产分割的情形 1、新婚姻法,婚后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婚后双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