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无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

一、无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可以随时辞职,并要求双倍工资补偿,如果员工不辞而别,未作说明,单位可视情况发展作出处理,如果员工仅是失踪了几天,又回到公司则应视为旷工,如果员工持续不归,经通知仍不回公司或无法通知联络,超过公司规定的旷工期限,则可根据公司的规章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包括结束彼此的劳动关系。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对于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按照规定承担赔偿以下损失的责任: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二、员工辞职应注意什么1、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员工这时需要书面形式的辞职信,在纸质的辞职信上,需要有员工亲笔签名,辞职信一般交给直接上级或企业的人力资源部。辞职信给了企业,员工怎么能证明自己已经按劳动法的要求,用“书面”形式通知企业了呢?员工这时能做的,只能是在递交书面辞职信的时候,跟企业要一个收到辞职信的回执。2、办理工作交接。按劳动法,员工虽然到30天的时候可以不再上班,但一定要办理工作交接。当然工作交接是企业安排的,如果企业不安排,也最好写一份工作交接清单,用书面的形式,对工作及自己工作时间的安排进行说明,递交给直接上级或人力资源部,一式两份,自己保留一份企业盖章或相关人员签字的。不办理工作交接,企业可以暂扣工资,直到交接后再发放,一直不交接就一直不发。企业还可能会在员工转档案,转社保,开离职证明时,为难员工。虽然扣留档案与社保不符合劳动法规,可参考:辞职时要考虑的四个法律问题(点击打开),但经常有企业这么做,打官司会导致离职成本的增加。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从事劳务工作后,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双方的劳动关系在法律上是不存在的,劳动者是可以随时辞职的,涉及到工资待遇可以要求补偿。


·现在微信是人们应用最多的沟通工具之一,在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
      现在微信是人们应用最多的沟通工具之一,在生活中扮演了重要角色。一些不法分子也利用微信的种种特点进行诈骗,有不少人通过加陌生人、扫描二维码上当受骗过。受害人到公安局报案后,公安局会根据金额决定是否立案。那么微信被骗一千立案吗?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简单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


·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对于现在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来说,最难解决的部分便是对于劳动关系的确认的问题,而且很多情况下,在面对劳动纠纷的时候,用人单位会说与劳动者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个时候吃亏的往往就是劳动者,这时候就需要有证据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关系认定的证据是怎样的,如何收集证据? ...


·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上班期间跟同事争吵打架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上班期间,同事间因为工作矛盾或者私人恩怨起争执,最后矛盾激化直接动手打架,一方情绪激动难以控制自己行为的,可能会导致另一方受伤。因为是在上班期间工作场所内遭到伤害,受伤的员工便要确定是否可以认定工伤,享受工伤待遇。 按规定在工作时间和...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
      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对于从事装饰装修行业的人来说,国家颁布的关于装修的法律规范是他们特别关注的文件,对于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相信您都听说过,但对于具体的内容相信还有很多伙伴并不是很了解,今天我们给您讲一下国家颁布的最新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劳动关系的变更的情形包括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实质上是属于一种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因此有的时候,如果用人单位因为正常的工作需要,对员工的劳动关系进行变更的话,员工是应该尊从用人单位的安排的。并且我国的劳动合同法当中针对劳动关系的变更的情形包括哪些的这一问题是有着详细的划分的。 一、劳动关系的变更的情形包括哪...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法人会拘留吗?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法人会拘留吗?存在恶意欠薪是会被拘留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的不是拘留的问题,可以对法人代表追究刑事责任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是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


·确定劳动关系是否必须通过仲裁?
      确定劳动关系是否必须通过仲裁? 一、确定劳动关系是否必须通过仲裁 确认劳动关系并不一定要通过劳动仲裁,符合事实劳动关系条件的,就可以认定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


·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建筑工程履约担保合同的法律规定 1、保证担保人(担保公司)向招标人出具履约保函,保证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规定的一切条款将在规定的日期内,以不超过双方议定的价格,按照约定的质量标准完成该项目。 一旦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违约或因故无法完成合同,则保证...


·工商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
      工商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各个行政部门不同的管理机构其管辖范围也是不同的,工商行政管理局简称工商局就是政府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对于在其管辖范围内出现了违法行为,工商局是可以立案办理的,但是工商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下面我们就整理了这方面的相关内容。工商局立案的条件是什么鉴于工...


·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
      当你被一个公司录用后,一般双方都会签一份劳动合同。这既是对双方的一个约束,又是对双方的一个保护。那么作为劳动者的我们是否真的了解合同中的那些规定,或者说与之要承担的什么后果。并且劳动合同中试用期与合同期的区别是什么呢?这都是我们需要了解的。 试用合同书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试...


·劳动合同集体诉讼可以提起吗?
      劳动合同集体诉讼可以提起吗?集体劳动合同是可以诉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二、劳动合同的主体劳动合同的主体...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