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没签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为不定期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随时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第八十二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 未签劳动合同工资的诉讼时效及认定根据《劳动争议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根据第二十七条规定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这是通常所称的“一般时效”。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这在司法实务中称为“特殊时效”,即在职期间劳动报酬争议不适用时效限制。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没有签订合同的情况下,是属于不合法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积极协商劳动合同的签订,否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的待遇,而且劳动者也是可以随时辞职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一、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谁? 买卖不破租赁合同主体是买卖双方,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租赁物让与他人,对租赁关系也不产生任何影响,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所以,买卖不破租赁是根据当时的交易...


·图书策划出版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图书策划出版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一、图书策划出版合同纠纷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1、 起诉,即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庭递交诉状。 2、 立案审查 符合立案条件,通知当事人7日内交诉讼费,交费后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对裁定驳回起诉不服,10日内向上...


·技术服务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技术服务合同订立内容有哪些 技术服务合同范本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户: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


·合同法中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
      合同法中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合同法》同时废止。 一、违约金多少怎么规定?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


·合同撤销权超过一年怎么办?
      合同撤销权超过一年怎么办?民法典规定的撤销权的行使期间为多少年?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百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民事诉讼法买卖合同管辖 一、民事诉讼法关于合同管辖的规定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解释】本条是关于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管辖的规定。 民事诉讼法从本条至第三十三条规定了特殊地域管辖的几种情形。特殊地域管辖,是...


·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保险合同即使是对于比较特殊的合同——保险合同,在订立生效之后,也是有可能出现解除的情况。但对很多人来讲,其实并不是很了解这个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当然,也想知道保险合同解除后能退保费吗。本文针对这两个问题,马上为您一一进行解答。一、保险合同怎么解除,如何解除...


·怎么解决口头居间合同纠纷?
      怎么解决口头居间合同纠纷?一、口头居间协议是否有效 居间合同一般都要书面的,口头的除非对方认可,否则很难判定是否有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


·合同通常有哪些
      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合同条款有哪些我国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形式都有相应的要求,毕竟它不同于口头约定,是比较正式的。所以,当事人在签合同时,合同的内容一定要包含法律规定的基本条款。那么,合同中通常有哪些条款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合同通常有哪些条款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根据...


·赠与合同纠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赠与合同纠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一、什么是赠与纠纷合同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二、赠与纠纷合同律师的作用 律师是精通法律,能够为社会提供专业化法律服务的人员。律...


·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
      脚手架钢管购销合同 脚手架钢管及扣件采购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订立合同双方: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为满足需要方境外 工程施工的需要,经充分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款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及价格 供方向需方出售的脚...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