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国有土地征收文件  1、房屋征收范围公告,或称“暂停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对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在征收范围内停止一系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规定,实践中各地都做了更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2、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根据《条例》第13条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3、房屋价格评估初步结果公示。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第16条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提供的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存在错误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修正。  4、征收补偿决定公告。  根据《条例》第26条之规定,对于始终未能达成补偿协议的被征收人,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这里被征收人要着重关注的是征收补偿决定本身,如果对决定的补偿数额仍不能接受,就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提起复议或者诉讼实施救济。  (二)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文件  1、拟征地公告,或曰征地告知书。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第(十)项规定,征地工作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征收农民土地要确保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地报批前认真履行程序,充分听取农民意见。征地告知的内容包括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据此,在征地依法报批前,这一公告程序是依规应当得到履行的。  2、征收土地公告。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根据《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在征收土地公告之日起
45日内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一、房屋买卖双方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处理?
      一、房屋买卖双方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如何处理? 房屋买卖双方的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处理方式为:如果对方有过错的可以请求对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要求其赔偿因缔约而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现实损失也包括合理信赖利益;如果无过错可以双方协商之后和平解决。我们在正文中会针对不同的情况加以说明。 ...


·离婚财产公证房产收费标准是多少
      离婚财产公证房产收费标准是多少 一、离婚财产公证房产收费标准是多少? 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协议公证需要200元。 如:家庭财产分割协议、遗产分割协议、民间借贷或还款协议、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夫妻财产约定协议、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等,每件收费200元。 二、离...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在备案后
      房屋买卖合同买方违约如何撤销备案在备案后,如果合同需注销或变更,则买卖双方当事人需携相关资料至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进行申请办理(如在中介机构进行签约备案,则中介机构工作人员需共同到场)。在办理时,可先至房产信息网的“政务指南”频道中的“表格下载”中,下载相应的表格(二手房买卖合同...


·说到两限房,可能大家都还比较陌生,这也算是一种政策性的房屋了
      说到两限房,可能您都还比较陌生,这也算是一种政策性的房屋了,因此要想购买两限房的话也是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在购买到了两限房之后,这个两限房能出售吗?大部分人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法律规定两限房能出售吗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未...


·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
      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 一、商品房现售需要备案吗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 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


·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众所周知,二手房的交易需要办理过户手续,而房屋的过户实际上是一种产权的转移,但是由于房屋的特殊性,所以很多人对于过户的具体规定并不了解,那么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呢?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简单的介绍。 一、办理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需提交的资料: ①房屋所有权证书;? ...


·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的内容
      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的内容我们在购买或租赁房屋时需要签订房屋购买/租赁协议书,如果此期间有一些意料之外的事情发生使交易双方无法继续交易,就需要签订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该如何书写呢?下面是我们将整理的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的书写格式。房屋终止合同协议书甲方(出卖人): ...


·一、房屋租赁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
      一、房屋租赁合同诉讼期限是多久?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最长时效二十年,延付、拒付租金时效是一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


·临沂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临沂房产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多少? 1、计件收费标准。 每件收费3000—10000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标准。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10%(最低收费3000元); (2)10万元至100万元(含100万元),6%; (3)100万元至1000万元(含...


·房屋拆除补偿标准2023
      房屋补偿计算标准一般是根据当地房屋评估价格和房屋装饰商定价格来确定的。比如,搬迁费十二元每平方米,按两次计算;临时安置费(过渡费)按二十五元每平方米计算,逾期十二个月以内,每月增加百分之五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


·买房有可能会遇到怎样的纠纷
      对当今社会的很多人而言,买房子可谓是一件大事。因此,需要十分的谨慎,尽量避免出现差错和纠纷,为此,购房者们在买房前就需要了解一些关于买房纠纷的法律知识。那么究竟买房有可能会遇到怎样的纠纷?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房有可能会遇到怎样的纠纷 依照以往发生的商品房买...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