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买卖不破租赁逾期交房应该如何处理?

一、买卖不破租赁逾期交房应该如何处理?

出租人如果不能按时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完全可以催告出租人限期交付;如果出租人逾期仍未交付出租房屋的,承租人有权要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并要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交付就是把物交给对方占有或控制,在所有权取得中,交付具有重要意义。所谓租赁房屋交付,是指房屋出租人依据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将符合合同规定的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并由承租人进行验房、收房。在实际情况中,往往存在着这样的现象:承租人做好了一切准备,在租赁双方约定的时间去找出租人验房、收房,却被出租人告知房子不能按时交付使用。这种情况往往会给承租人带来诸多不便,甚至给承租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一)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房屋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八种事由:

1、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的;

2、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将承租的房屋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

5、公用住宅用房无正当理由闲置六个月以上的;

6、租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7、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8、法律、法规规定其他可以收回的。

根据上述规定,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不是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只有在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六个月以上的,出租人才有法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权利。本案不存在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法定事由。

(二)《房屋租赁合同》可以约定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但是不得违反《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根据《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只有在一方当事人根本约定的情形下,对方当事人才有权解除合同。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一方面没有明确解除合同的条件,另一方面违背了《民法典》有关合同解除的规定,因此,不能作为原告解除合同的依据。

(三)《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了承租人延期支付租金的法律后果。

租期届满以前,当事人一方随意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会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因此,当事人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实践中,出租人为了防范风险,一般都会约定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一定要具体且符合《民法典》的规定,承租人要特别注意有关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约定。

综合上面所说的,当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好了合同之后,双方就要履行中的条款,如果出租人在双方协商好的时间段里而没有把房子交到承租人的手上,那么承租者就有权利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让出租人承担整个事件的违约责任。





·摩托车相撞主次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
      摩托车相撞主次责任赔偿范围是什么?主要次要责任是加起来然后按比例算费用的,一般主责赔偿80%、次责赔偿40%),对方可要求你们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及精神损害赔偿、(如造成残疾如则以下赔偿项目)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法律规定无证驾驶汽车如何处罚?
      无证驾驶汽车如何处罚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


·湖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赔偿是怎样的
      湖南交通事故十级伤残标准赔偿是怎样的 湖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948元/年; 人均消费性支出23163元/年; ...


·交通事故仲裁流程是在交通事故双方都是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
      交通事故仲裁流程是在交通事故双方都是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签订仲裁协议这时候就有需要才有仲裁流程。这个仲裁流程包括有仲裁准备、仲裁审理、作出仲裁以及最后的执行仲裁。作出仲裁以后,双方按照双方的协商以以及仲裁的结果去实行就基本没什么问题了。申请仲裁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就交通事故...


·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
      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 一、车辆损失险是否必须购买 车辆损失险指保险车辆发生意外事故(不是行为人处于故意,而是行为人不可预见以及不可抗拒的,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突发时间),导致车上的司机或乘客人员伤亡,保险公司将赔偿治疗费或事故金。 车辆损失险负责赔偿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


·一、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怎么划分?
      一、酒后发生交通事故的责任赔偿怎么划分?酒后驾驶机动车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具体内容如下:酒驾交通事故,一般是负全责。具体的责任由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一)酒后驾车肇事的行政处罚酒驾所负的行政责任分两种,一是酒后驾车要扣证并罚款;二是醉酒驾车不仅要扣证罚款,约束至酒醒后还要...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共同承担
      交通事故处理费用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按照责任大小共同承担。处理轻微交通事故、一般交通事故不收费。重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要承担800元,负主要责任的600元,负同等责任的400元,负次要责任的200元。特大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要承担1000元,负主要责任的700元,负同等责任的500元,负次...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
      一、道路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要在什么时候做?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故此伤残鉴定应待治疗终结,通常是出院后三个月,但若伤情已稳定可以提前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向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有固定物的(如骨折治疗中安装的钢...


·哪些属于交通肇事的构成要件
      如果马路上的车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其中可能是意外事故,也可能是一般的交通事故,如轻微刮蹭、致人轻伤等,但是有一种情况很值得思考: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这就是刑法上规定的交通肇事罪。那么具体来说哪些交通...


·重大交通事故判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
      重大交通事故判刑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般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是什么?
      全国范围内几乎每天都会有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往往会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并且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那么您都不太清楚交通事故责任是怎么划分的,今天的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一般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供参考。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分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