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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

一、夫妻共同财产丈夫遗嘱给女儿保管可以吗?可以的,遗嘱的保管人是不限制身份的,但是为了防止遗嘱被篡改,应当将遗嘱交给与遗嘱人没有利害关系的行为人,或者是直接由公证机关进行保管,但是一般来说,遗嘱应该交给遗嘱人信任的机构和个人来保管,比如公证处、律师所、亲朋好友都可以。保管遗嘱,是指公证机关办理的与公证事务有关的一项辅助性业务。当事人为了今后处理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需要,有时申请办理保管遗嘱、保管房产证、保管经济合同书、结婚证书、获得奖励证书、判决书等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对此,公证机关应予办理。公证机关办理这项业务,重点应审査当事人申请保管的文件本身是否真实、申请保管的理由是否属实及有无保管的必要。符合保管条件的,即可制作保管证明书。保管证明书应一式两份,一份发给申请人,另一份由公证处附卷存档。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二、办理遗嘱保管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公证机构保管遗嘱,应当指派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其中一名应当是公证员。2、公证机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保管证书。3、保管证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身份信息、遗嘱的形式、遗嘱领取人的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遗嘱开启与领取的条件等内容。 保管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与申请人,一份由公证机构留档。4、公证机构应当将保管的遗嘱相关信息在全国公证遗嘱备案平台上备案。已备案的保管遗嘱应当作为办理继承公证时遗嘱检认的依据。5、公证机构应当按照公证档案管理规定,将保管证书、遗嘱、保管申请书、书面记录及其他与保管有关的材料一并立卷并列为密卷保管。6、公证机构应当建立遗嘱保管登记簿,登记簿可以是电子形式也可以是纸质。7、申请人取回遗嘱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书面申请并交回保管证书。公证机构应当指派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其中一名应当是公证员。8、如申请人不能交回保管证书的,应当书面说明。遗嘱的保管人有时候也是遗嘱的执行人,但是不是所有的遗嘱都有执行人的,即遗嘱执行人并不是有效遗嘱的必备要件,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是遗嘱的执行人不履行义务或者是侵吞遗嘱人的财产的,遗嘱人的继承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联系是什么?
      对于年轻人来说,婚姻是人生大事,要认真对待。我国早就提倡婚姻自由,双方有深厚感情后,可以到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有时候,一些夫妻结婚是无效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可以向法院提出要求,请求判决婚姻无效,撤销婚姻。那么,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的联系是什么?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可撤...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官司可以不出庭吗?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官司可以不出庭吗? 离婚是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它将导致当事人双方身份关系的变更,所以离与不离都要当事人亲自表态才行。而且调解是离婚诉讼中的必经程序,“调”后是否能“解”也必须当事人亲口说了才算数。正因为如此,离婚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必须亲自到...


·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提供哪些材料
      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的提供哪些材料一方胁迫另一方与之结婚的,被胁迫的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9条规定:“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 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无论是当事人自行协议,还是人民法院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都必须坚持下列基本原则: (一)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分割权利和共同债务的偿还义务是平等的。 (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注意对未成年子女...


·强奸致成年妇女流产的判多少年
      强奸致成年妇女流产的判多少年 一、强奸致成年妇女流产的判多少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


·产权人是多个人,如何签署合同
      1.共有分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按份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对共有财产分享权利,分担义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共同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当房产证上有多个产权人时,在签约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要经过全体产权人签字才能生效,或者尽管产权人授权他人签字。 3.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使房...


·夫妻要离婚什么情况可要求补偿
      离婚什么情况可要求补偿离婚经济补偿是对夫妻一方在婚姻生活中的付出所给予的经济补偿。离婚经济补偿应满足什么条件呢?(一)首先,双方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适用家务补偿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夫妻对婚后财产进行了约定。这种约定只能是对婚后财产的约定。针对此种情况,如果离婚时按 照约定分割财...


·一、离婚成年子女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一、离婚成年子女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1、夫妻离婚时,成年子女是不参与财产分割的。父母如果离婚,婚后财产双方平均分割。 2、即使孩子把工资上交家里,父母离婚时孩子也不会分到财产。 3、如果父母在孩子结婚前后离婚,母亲用家中存款给孩子买的家电等物品,这就算是父母对孩子的赠...


·涉外婚姻案件送达中应注意的实务问题律师解读
      我国调整涉外婚姻送达的法律规定, 1、全国人大批准加入的《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者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文书公约》,简称《海牙送达公约》,该条约于1992年1月1日对中国生效。根据《海牙送达公约》规定,成员国需指定中央机关处理域外送达事宜。然而各国所指定的中央机关各不相同。如根据公...


·2023年国家赔偿金总额的标准是什么?
      一、国家赔偿金总额的标准是什么?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统计数据及人社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的计算公式,对属于侵犯公民人...


·一、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概率大吗?
      一、离婚男方争取抚养权概率大吗? 男方为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可从以下方面准备证据: 1、医疗机构出具的,男方已作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诊断证明 2、子女长时间随其生活,对子女的生活及教育倾心关注的证明 3、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明(如户籍上的子女情况) 4、医疗机构出具的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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