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一)本定额主要用于以下工作:
1、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的依据。
2、施行招标承包制的工程,编制标价的基础。
3、编制概算定额和有关扩大指标的依据。
4、编制计划和考核成本的依据。
5、供国家财政、银行部门进行财政监督的基本文件。
(二)本定额不适用于施工企业内部编制施工预算和集体、班组、个人作为评奖、计件的标准。
(三)本定额适用于海拔2000m以下地区的工程项目。海拔2000m以上的地区,按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所在地的海拔高程乘以调整系数计算。
(四)本定额不包括冬季、雨季等天气影响的因素和增加的设施费用。
(五) 临时建筑工程
1、高原地区人工、机械定额调整系数
2、土石方松石系数
3、一般工程土类分级表
4、岩石分级表
5、河道疏浚工程分级表
6、岩石十二类分级与十六类分级对照表
7、部击钻钻孔工程地层分类与特征
8、混凝土、砂浆配比及材料用量
9、沥青混凝土配合表
10、材料及半成品场内运输及操作损耗
二、水利枢纽的概念
1、水利工程 ①概念:水利工程是指对自然界的地表水和地下水进行控制和调配,以达到除害兴利的目的而修建的工程。
②根本任务:除水害和兴水利。
2、水工建筑物:为达到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等目的,需要修建各种不同类型的建筑物,来控制和支配水流,这样的建筑物统称为水工建筑物。
3、水利枢纽:集中建造的几种水工建筑物配合使用,形成一个有机的综合体。 二、水工建筑物分类、作用和特点
三 、水工建筑物按在枢纽中的作用分类:
挡水建筑物、泄水建筑物、输水建筑物、取(进)水建筑物、整治建筑物、专门建筑物。
1、水工建筑物特点:
①工作条件的复杂性 ②设计选型的独特性 ③施工建造的艰巨性 ④工程效益的显著性 ⑤环境影响的多面性 ⑥失事后的严重性
四、水利枢纽分等及水工建筑物分级
1、目的:为使工程的安全可靠性与其造价的经济合理性恰当地统一起来,所以要对水利枢纽及其组成的建筑物进行分等分级。
2、分等分级的依据:
首先按水利枢纽工程的规模、效益及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进行分等,然后再对各组成建筑物按其所属枢纽的等别、建筑物在枢纽中所起的作用和重要性进行分级。
也是就是我们对“浙江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问题的回答。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对水的利用率做到了最大,大坝,水电站厂房,闸和进水、引水、泄水建筑物都是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的产物。

·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


·试用期工资法定节假加班怎么算加班费
      试用期工资法定节假加班怎么算加班费?在法定节假日期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劳动者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并不得以调休、补休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


·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的内容
      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的内容 现在社会在员工投资入股的现象很普遍了,公司的目的在于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认同感,激发员工对工作的积极性,才做出一系列的方案。那么问题来了,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的内容是什么呢?接下来由我们为您详细介绍。 员工投资入股协议书 编号 甲方 乙方 ...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有多少
      在生活中,如果发现自己从事的工作并不是很满意后可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企业因为一些原因与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关系的话也应该对职工解除赔偿。有很多职工并不知道合法解除劳动关系还有赔偿,所以就错过了离职后的这一项赔偿。下面我们给您带来相关的介绍。 (一)正常情况下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1...


·劳动者获得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劳动者获得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在下列劳动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情形中,劳动者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其中第1-8项是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9-15项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16项是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


·一、公司辞退员工多久生效?
      一、公司辞退员工多久生效?收到通知后马上生效,用人单位无故辞退劳动者的 ,并不需要劳动者签字才能生效的,对于用人单位的无故辞退,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如何申请劳动仲裁: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一、为达到劳资兼顾,互利互惠,给予员工合理的待遇,依照以下原则制定本制度: 1、正确处理好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调动员工积极性、创造性,推动员工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提高劳动生产率,依据岗位责任,在对员...


·工作4个月被辞退怎么赔偿
      工作4个月被辞退怎么赔偿?1、《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2、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设区的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


·部分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
      部分股权转让协议工商版 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 年 月 日在 市设立,由甲方与 合资经营,注册资金为 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 %股权...


·工伤多少日后死亡不算死亡事故
      工伤多少日后死亡不算死亡事故 一、工伤多少日后死亡不算死亡事故? 只要是因工去世的不管多少日后死亡的都算死亡事故,因工去世的待遇包括: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