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过失犯罪的要负刑事责任吗

过失犯罪的要负刑事责任吗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过失犯罪,指在过失心理支配之下实施的、根据刑法的规定已经构成犯罪的行为。《刑法》第十五条规定: 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二、过失犯罪的情形有哪些?(一)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 “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是否有能力作出判断,包括根据行为人的年龄、工作职责、文化程度、知识水平、工作经验、生活经验等因素。“疏忽大意”就是通常所说粗心大意、忽略、忘记、没想到等。(二)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这种危害社会的结果,从而构成犯罪。这种过失,就行为人的认识能力来说,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同时又忙着某种侥幸心理,轻信这种结果也许不会发生。(三)应当注意的是刑法对过失犯罪的规定,与故意犯罪有很大的不同。一是在过失犯罪的构成条件上作了很大限制,过失行为只有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的结果,刑法才规定为犯罪,如果没有造成实际危害结果,虽有过失行为,则不是犯罪,可以进行教育或行政处罚。而在故意犯罪中,许多犯罪只要行为一经实施,就构成犯罪,比如行为人实施了杀人行为,虽然由于某种原因没有得逞,也应当负杀人未遂的刑事责任。二是在处罚上,鉴于过失犯罪的主观恶性比故意犯罪小,刑法对过失犯罪的处罚比对故意犯罪的处罚规定得轻。刑事犯罪具体可以分为故意犯罪和过失犯罪,而在过失犯罪中又可以区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两种情况。当然,过失犯罪是否要承担刑事责任,这首先要看法律中有没有规定。若本身就没有规定的话,那么就不能对过失犯罪作出相应的处罚。比如,过失造成他人轻微伤或者轻伤的,就不认定构成犯罪。但要是造成重伤或者导致死亡的话,则可以认定为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单位犯罪怎样处理 单位犯罪的责任是什么
      单位犯罪之所以区别于个人犯罪,不仅仅是一个主体的问题,而且在整个犯罪构成上,都具有不同于个人犯罪的特征,因而单位犯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那单位犯罪怎样处理?在实际案件中,单位犯罪应该承担怎样的刑事责任?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单位犯罪怎样处理单位犯罪是指...


·犯罪构成分为几个方面分别是什么
      犯罪活动肯定是不允许的。但是,在对犯罪案件定性的时候,必须严格区分犯罪案件的类型,或者看犯罪案件属于那一类型。也就是说,所有的犯罪的构成都是从几个方面来进行定罪的,这样才可以很好地维护好司法的公正。下面,我们就为您既介绍一下犯罪构成分为几个方面分别是什么? 一、犯罪构成分为几个...


·年满14周岁即应负刑事责任吗
      年满14周岁即应负刑事责任吗?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称完全刑事责任年龄;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只有在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 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才应当负刑事责任,称不完全刑事责任年龄;不满14周岁的人实施任何危害社会...


·什么情况下的假想防卫是定罪性质?
      什么情况下的假想防卫是定罪性质?假想防卫是定罪性质存在以下情况:(1)不法侵害行为的实际不存在。这是假想防卫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假想防卫行为区别于正当防卫和其他防卫错误的关键。所谓假想防卫,顾名思义,就是假设的想象的防卫而非真正的防卫,何以如此,是因为不法侵害并不实际存在,当然也...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吗?
      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吗?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严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辩护词有几部分组成?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2)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


·认定虚假诉讼罪需要注意的问题
      虚假诉讼罪属于《刑法》修正案九中新增的罪名,只能发生在民事诉讼领域,并且不仅仅是自然人能构成此罪,单位也是可以构成此罪的。实践中,对此罪进行认定是很重要的内容,那么认定虚假诉讼罪需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


·辽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
      一、辽宁盗窃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我国《刑法》1、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4000元以上不满7000元的,处有期徒刑一年至...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
      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一般会怎么判?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既遂的处罚,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 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


·假想防卫成立什么罪名?
      假想防卫成立什么罪名?(1)行为人应当预见到没有不法侵害而没有预见,造成危害结果,应负过失犯罪的刑事责任;(2)行为人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了防卫行为,而在防卫过程中从使用的工具、打击的部位、造成的后果显属不当,叫“假想防卫过当”,行为人应当对过当的结果负责,可以比照防卫过当来处...


·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后会被怎样判刑?
      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后会被怎样判刑?认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后,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