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如何理解广州征地拆迁劳务费争议?

如何理解广州征地拆迁劳务费争议? 一、引发争议的起因
以往审核工程概算时,征地拆迁费按一笔数(不列明细)列入概算汇总表,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算基数包含了征地拆迁费;在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费用审核过程中只单纯计算征地拆迁劳务费形成一总价列入工程概算汇总表;上述所谓的争议也就无法暴露出来。在审核“2013年公交专用道某站改造工程征地拆迁、管线迁改概算”时,因“2013年公交专用道某站改造工程概算”已审核完毕,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算基数未包含征地拆迁费,因此建设单位在报送审征地拆迁、管线迁改费用要求补计这部分的建设单位管理费,就同时出现了征地拆迁劳务费与建设单位管理费。如何审核该两项费用,成为审核单位与被审核单位之间的争议焦点。
二、争议分析
广州市财政局、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广州市本级城建财政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劳务费标准(试行)〉的通知(穗财建[2010]151号)第三条征地拆迁劳务费是指实施单位受建设单位的委托,在实施项目征地拆迁过程中向建设单位提供征(借)地补偿、建(构)筑物拆迁补偿安置、管线迁改等征地拆迁工作的组织、协调、实施等劳务活动所得的报酬,由建设单位向其支付的费用。该项费用列入财政投资项目工程造价总概算,由财政性资金安排支付。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总额控制数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的项目投资总概算为基数,……。这两份文从逻辑关系看征地拆迁劳务费与建设单位管理费并不重复,从费用构成和费用的基本任务看存在着重复的内容;经咨询拟文单位,拟文单位表示穗财建[2010]151号文中的劳务费与财建[2002]394号建设单位管理费存在重复,但未发文说明。
三、争议解决的方式及存在的隐患
2012年6月28日广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发了一份会议纪要(总工例会[2012]3号)明确了征地拆迁劳务费是建设单位管理费的一部分,不能重复计取,但未明确两者费用应该如何计算;事实上按上述文件计算征地拆迁劳务费明显比建设单位管理费高出很多,因此造成审核这类费用时仍然是模棱两可,加上该会议纪要对外没有执行权,对被审核单位没有说服力,因此严重影响审核时效。
四、彻底解决争议的思路
1、重新颁发征地拆迁劳务费标准迫在眉睫。由于〈广州市本级城建财政投资项目征地拆迁劳务费标准(试行)〉(穗财建[2010]151号)试行期是1年,现已超出试行期限,而且在执行过程中该标准明显偏高;因此重新颁发征地拆迁劳务费标准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2、制定征地拆迁劳务费标准的思路。首先明确劳务费的基本任务,尽量规避建设单位管理费的基本任务,如现状调查确认,组织征地听证,发布征地公告,计算并审核青苗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偿费、土地补偿费、附着物补偿费,动迁、搬迁、拆出工作及补偿费等费用发放,丈量分户面积,清点各类附着物,处理用地过程中的矛盾和纠纷等。其次按投资或规模分类,如基础设施项目(属市、区、县财政投入的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其他建设项目(除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以外的其他建设项目)等;基础设施项目劳务费标准可以相对底一点。最后制定费用标准,可考虑按单位面积、户数等来设定劳务费单价上限;如住宅5000元/户,厂房15元/平方米、非厂房50元/平方米、耕地3元/平方米、非耕地2元/平方米等;再通过招投标竞价机制确定劳务费结算价。
对于征收拆迁劳务费和管理费这样的问题,政府必须有相对的规定以及标准, 广州征地拆迁劳务费 一样也有标准,广州人民并不需要担心领土被征收却没有任何说法以及补偿,也要解决了拆迁工作人员的报酬问题,这也是对政府的一种监督,政府相对的必须遵守这样的规定,达到标准,如果有没有遵守的行为或者没有达到标准,拆迁工作人员有权利起诉政府,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
      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一般来说,施工建设的过程需要一个漫长的时间,快则半年到一年,慢则两三年都有可能,为了防止双方中途反悔造成巨大的损失一定需要签订工程合同。今天,我们要为您讲解的则是,工程合同付款方式有哪些?以下是我们收集整理的相关资料,供您参考。工...


·当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纠纷的情形
      当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出现纠纷的情形屡见不鲜,情况也越来越复杂。当劳动者正当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用人单位扯皮的时候,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那么,劳动争议仲裁可受理工伤认定么?网的编辑将在本文中为您讲解一下劳动争议仲裁与工伤认定相关知识。 一、劳动...


·一、劳动者如何办工伤认定决定书?
      一、劳动者如何办工伤认定决定书?自受伤之日起30天内,用人单位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在30天内提出工伤申请认定工作的,伤者或家属可以在一年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超过一年的不再受理。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原件);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


·集体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久结束
      集体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久结束 一、 集体劳动争议应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多久结束 我国法律对于集体劳动争议案件的结案时限做出以下规定:仲裁委员会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应当在收到仲裁申请后的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日。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


·误工费保险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误工费保险的法律规定是怎么样的? 关于受伤期间保险公司赔付误工费的问题,有很多消费者反映具体的证明和办理流程比较复杂。保险业内专家表示,在受伤期间如果相关人员的工资没有停发,一般而言保险公司是不赔误工费的。在遇到上述情况时,当事人应该与保险公司和所在单位进行积极沟通,看哪种方式...


·一、劳务外包的缺点有哪些?
      一、劳务外包的缺点有哪些?一般来说,一些技术性的和事务性的工作,往往可以被外包。大家都知道,人事管理流程包括职位需求分析、工作分析、招聘、筛选、培训、绩效考评、员工意见调查、薪酬福利、员工关系等几方面的内容,而这里面,工作分析、招聘、培训、员工意见调查、福利薪酬等大多数的工作都可...


·法律上劳动合同的纠纷怎么办
      法律上劳动合同的纠纷怎么办 ①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纠纷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应当弄清未订立劳动合同的原因,在分清当事人责任的基础上,要求有过错的一方向受损失的一方提供一定的补偿,并督促双方依法补签劳动合同,台双方无意继续合作,则解除劳动合同。 ②对于由他...


·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哪些?
      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哪些?工厂办理土地使用权证的材料有:市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土地权利证书;属地镇街规划建设办或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出具的《质量监督情况说明》,或者市建设局出具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凭证;市建设局出具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


·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工资吗
      个人债务可以执行夫妻另一方的工资吗可以的,夫妻个人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进行偿还。1、夫妻个人的债务可以用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偿还债务的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


·公司拖欠工资投诉需要什么证据
      公司拖欠工资投诉需要什么证据1、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如: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牌、工服等)2、您的工资数额以及工资发放时间;(如:工资条、工资卡、银行转账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3、单位若是采取现金支付的,会有签字领取记录或者是相应的收据,您可以让单位举证您确实领...


·工伤条例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条例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一条 人民法院审理工伤认定行政案件,在认定是否存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本人主要责任”、第十六条第(二)项“醉酒或者吸毒”和第十六条第(三)项“自残或者自杀”等情形时,应...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