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意定监护合同特征是什么?

意定监护合同特征是什么?意定监护合同的特征主要是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无论是监护人的选任,还是监护事项的委托,均应由被监护人确定。意定监护的核心内涵是被监护人在有意思能力时为自己选任监护人,并将自己的人身照顾和财产管理等事宜委托给监护人,待自己丧失意思能力后,由监护人按照被监护人的意愿处理监护事宜。二、意定监护的相关程序1.意定监护合同的订立。首先由当事人订立委托监护合同。即希望将来利用意定监护之人,与愿意担任意定监护人的人之间,预先在公证机关或法院登记意定监护合同。此时,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委托人为本人的情况)必须具备必要的缔约能力。意定监护合同书必须同时依照法定格式做成法律文书(日本《任意监护法》第3条)。在缔约时,原则上本人和意定监护受托人双方都必须在场。以公证人与本人当面意思表示一致为要件,据此,公证人或法院可以发挥对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能力的有无进行确认并担保的机能。2.意定监护合同的登记。负责做成公证证书的公证处或法院等机构登记的意定监护合同,必须向监护登记机关(日本《监护登记法》2条)进行登记(日本《公证人法》57条2项)。通过登记,对意定监护合同予以公示以兼顾交易安全。3.定监护监督人的选任。意定监护合同订立且登记之后,本人“由于年龄、智力或精神上的障碍而陷入意思能力不充分的状态”时,一定范围的申请权人向法院申请选任监督人。但是,除本人自己申请的或者本人已经不能为意思表示的除外,该申请以本人的同意为必要。与法定监护相比,意定监护平衡了个体的特殊性和监护的僵化性,尊重被监护人的个人意愿,使得本人在契约自由的框架下自主选任监护人,充分尊重了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但意定监护本质上是一种代理关系,意定监护契约即委托代理合同,具体授权内容由被代理人决定。因此意定监护的内涵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被监护人选任监护人时可以与监护候选人协商,双方可以就建立监护关系达成协议;二是对监护事务的授权委托由被监护人单方决定。人文关怀是当代民法的重要价值理念,这突出体现在对人的自由和尊严的充分保障以及对社会弱势群体的特殊关爱上。民法是人法,对人的保护是民法的价值基础,对弱势群体的保护是民法的重要任务。意定监护是为保障老年人、残疾成年人等的权益而创设的法律制度,最能体现民法的人文关怀精神,也最能体现民法作为人法的特质。因此,民法总则在设定意定监护制度时应充分考虑制度的内涵与价值。意定监护本身设置的目的就是为了能够让即将失去照顾自己能力的人可以在那时可能得到相应的监护,而监护合同的内容就是自己的意向以及约定财产的归属问题,但是如果签订者违反了约定也就是违背了当事人的心意而自然失去了拿到财产的资格。


·为什么法院不能判决强制履行先合同义务
      为什么法院不能判决强制履行先合同义务 (一)先合同义务定义 先合同义务又称"前合同义务"或"先契约义务",是指在要约生效后合同生效前的缔约过程中,缔约双方基于诚信原则而应负有的告知、协力、保护、保密等的合同附随义务。 (二)先合同义务具有的特性 先合同义务存在于缔约过程,其...


·产品质量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产品质量纠纷买卖合同纠纷怎么解决?1、协商被害人和侵害人根据法律规定自行商量解决,通常当事人之间要达成书面协议和口头协议。2、调解企业主管部门、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要求居中调解,依照法律规定合理解决纠纷,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仲裁经济仲裁机关根据双方当事...


·关于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是什么?
      关于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是什么?合同履行的全面履行原则就是要求当事人根据合同规定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期限、地点、方式、包装、价款、酬金等,而进行的全面地履行。全面履行,是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和违约责任的尺度。全面履行原则,是实际履行原则的体现与充实。根据《民法通则》第88条的...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解除权行使的条件是什么?《合同法》对解除合同的限制十分严格,规定只有出现下列情形,才允许当事人解除合同:(1)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2)当事人经协商一致;(3)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在履行期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
      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 如果同一合同的双方互为债权关系,在某种情况下,是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的。不安抗辩权是权利人行使的一种权利,但不是在任何情况下都可以适用的,其适用是有严格的条件限制的。对此,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合同法中不安抗辩权限制条件有哪些?请往下阅读了解。 ...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是什么
      使用范围不同1、公章适用范围广泛,涵盖合同章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办其他事二、执章人不同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执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与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为2、合同专用章可由法人执掌,也可由专门的合同人员负责保管三、管理部门不同1、公司合同专用章...


·买卖合同仲裁解除上诉能赢吗?
      买卖合同仲裁解除上诉能赢吗? 一、买卖合同仲裁解除上诉能赢吗? 买卖合同仲裁解除上诉能赢的,《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存单质押式回购合同一般包括什么?
      存单质押式回购合同一般包括什么? 一、存单质押式回购合同一般包括什么? 回购成交合同是回购双方就回购交易所达成的协议。回购成交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其书面形式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电报、电传、传真、合同书和信件等。回购成交合同的内容由回购双方约定,一般包...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由法院认定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由法院认定么?根据法律规定合同无效由法院认定,但是一般情况下都是因为当事人自己向法院来提起诉讼。合同的无效会引起很多法律后果,因此合同的无效是由法院来认定的,如果合同中约定了仲裁的,那么仲裁机关可以认定合同的效力。二、无效合同如何认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


·一、不续签合同有代通知金吗?
      一、不续签合同有代通知金吗?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


·合同订立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订立注意哪些问题? 合同的订立其实包括了要约、承诺等环节,而在合同当事人签字之后,只能意味着此时合同成立,其实并不一定就是生效的,这点还请您注意。当然订立合同的过程中也会涉及到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那么合同订立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解答疑惑。 1.保证问题 ...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