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股权转债权是什么意思?

股权转债权是什么意思?

一、股权转债权是什么意思?

股权转债权是将国有股从股票形态转为债券形态,从而减少总股本,在流通股不改变的情况下,提高流通股的比例,达到股票全部流通的目的。股权转债权的具体办法是由上市公司把国有股权转为债权。上市公司因此而形成的债务,既可以分期偿还,又可以通过可转换债券形式上市交易,具体转债比例由上市公司根据自身情况确定。

二、股权与债权的区别

1.股权与债权的权利类型不同。

股权属于物权的范畴,债权则不属于物权的范畴。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受其利益的权利,具有排他性。股权的内容主要为股东共同行使对公司财产的支配权和收益权,并排除股东以外的他人的干涉。因此,股权具有物权的特征,属于物权的范畴。债权以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特定的债务为主要内容,债权的客体虽然一般表现为财物,但债权并不属于物权的范畴。债权是物权之外的独立的权利类型。

2.股权与债权的发生根据不完全相同。

股权的发生根据一般为投资行为或者交易行为,原始股股东的股权的发生根据是股东对公司的直接投资行为,非原始股股东的股权的发生根据是股东之间以股票买卖为表现的对公司的投资转让行为。债权的发生根据有多种,常见的是以合同为基础的买卖行为,买卖的标的一般为财物,此种情况下的股权与债权的发生根据可以相同。债权的发生根据也可以是侵权行为等,因侵权行为发生的债以及债权和债务,其发生的根据就不同于股权的发生根据。因此,股权与债权的发生根据不完全相同。

3.股权与债权的权利内容不完全相同。

股权的权利内容主要为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股权中的资产受益、对公司资产的处分权等是具有所有权性质的权利,股权中的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者等权利则是具有经营权性质的权利。债权的内容通常有给付请求权、给付受领权、保护请求权、处分权。以给付一定财产为内容的债权,直接表现为财产性的权利内容。以请求保护为内容的债权,并不一定表现为具有财产性的权利内容。权利人对公司享有的债权,其权利内容就是要求公司在公司债券到期后偿付本金和利息。权利人对公司的债权是一种给付请求权,以财产为内容,但又不同于股权中的财产内容。股权与债权的权利内容有相同的一方面,也有不相同的一方面。

4.股权与债权的行使方式不同。

股权具有物权的性质,更具有所有权的性质。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其行使不涉及其他特定主体的作为或者不作为。股权的主体是股东,股东行使股权方式一般为股东直接通过股东大会的方式进行,或者通过委托授权的方式进行,股权的行使不需要依赖特定主体履行相应的义务。经常出现的中小股东的股权难以体现甚至遭受侵犯的现象,并不是因为股权的行使需要特定义务人的配合,而是因为大股东对中小股东的欺压,或者是因为公司管理人对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侵犯。债权的行使需要特定债务人的配合,没有债务人的一定行为,债权人无法实现其债权。债权以特定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债权是一种请求权,这是其基本特征,这也表明债权的实现方式不同于物权。

5.股权与债权的限制不同。

每个股东的股权行使要受到公司章程的约束,即受到股东之间的相互约束。这种约束是以股东自愿为基础的,是为了股东的共同利益而设定的。股东的股权受到的约束,表面上看似乎是受到了公司及公司管理层的约束,实际上这种约束最终仍然是来自股东自身的,更多是来自大股东对小股东的限制。债权人对债权的行使与实现,要依赖于债务人的一定行为,要受到债务人的限制。另外,对于以给付一定财物为内容的债权,又受到一定期限的限制,在债权债务未到期之前,债权人不能行使其债权;而在诉讼上,债权到期后,债权人如果不在法定期限内行使其债权,就可能会丧失其债权。

对于股权与债权的相关情况的认定应当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但对于相关情况的认定上,必须由国家的监管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来确定具体的程序和要求,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还可以提出行政复议,并要求对转换的相关情况进行重新认定。

·欠钱一年了不还怎么办?
      欠钱一年了不还怎么办?欠钱一年了不还可以通过和对方协商以及进行起诉的方式来进行解决三年主要是针对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但,诉讼时效期间过了,丧失的只是胜诉权,请求权仍然享有,人民法院...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一、还款期不明的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超过诉讼时效期的当事人丧失的只是胜诉权,即其民事权利得到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而非丧失诉权。故即使是超过了诉讼时效,只要当事人符合提起诉讼的若干条件,人民法院仍应予以受理。 根据这些规定,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其诉讼时...


·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
      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 一、确认夫妻个人债务之诉应如何提起? 夫妻债务确认之诉的提起,需要遵守流程的规定。具体流程如下: 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实行公开审理。对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双方当事人。 ...


·没有欠条的钱怎么追回?
      没有欠条的钱怎么追回?欠条是出具方与接受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凭证。在日常经济生活中,欠条是一种比较常见的凭证形式,它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如在履行买卖、承揽、运输等合同中,债务人如果没有及时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写下欠条。欠条是双方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凭证,表明出具欠条时双方...


·公司货款催款函怎么写?
      许多时候,公司都会出现贷款的情况,那么有关公司贷款逾期没有偿还的情况下,应该怎样来写催款函致其还款呢?关于一般的催款函,里面的内容必须要有被催收人、款项的项目和名称,起因和来源,催收主体以及其他详细的有关还款的一些内容,还应包含有需要催收的签名等,这些所有的必须项目加在一起写成的...


·约定合同标的条款要注意什么
      生活中总会产生各式各样的合同,比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劳动合同,买卖活动中买卖双方所签订的买卖购销合同等等。在合同签订的过程中,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呢?在签订买卖合同时,当事人约定合同标的条款要注意什么问题?请跟随本站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合同应包含哪些条款 规范...


·对于债务离婚时怎么分2023
      对于债务离婚时怎么分离婚诉讼中对债务进行处理首先得认定债务是否存在,判断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个人债务,然后确立债务承担的民事责任。如果在实体上认定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则应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清偿责任。在对债务的具体处理时,允许离婚双方对债务的清偿进行协议,除了明显的逃避债务的约定...


·存量债务置换是什么意思?
      在生活中,大家或许听说过债务置换这个词,但具体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它的概念。对于存量债务置换这个词语是不是就更迷茫了呢,没关系,接下来我们就来一一了解。一、债务置换和存量债务置换的概念先来了解一下债务置换,它一般发生在不同的企业之间。债务置换和企业之间常见的债务股权置换不...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
      民间借贷有哪些手续?如何应对民间借贷赖账行为 一、民间借贷需要什么手续 民间借贷是指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 1、出借人、借款人双方都必须自愿。一方以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形成的借贷关系,应认定为无效。 2、自然人之间的借...


·拖欠货款可以要求还利息吗
      拖欠货款可以要求还利息吗一、拖欠货款可以要求还利息吗?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就应通过双方的约定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在欠款纠纷中,债务人延迟付款的行为肯定会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最直接明显的损失就是利息损失。所以,很多欠款的债权人在起诉时就同时提出利息之诉求,但是有无明确的法律依据,让裁判...


·有借款凭据可以怎么讨债
      有借款凭据可以怎么讨债 一、有借款凭据可以怎么讨债 1、和对方再签订一个还款协议。 (1)如果对方并不抵赖,而只是一味以种种借口拖延还款,那么可以与其再签订一个还款的协议,在这个还款协议中要注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和期限,还可以和对方约定如果到期不履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就债务...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