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残疾人负刑事责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残疾人负刑事责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残疾人负刑事责任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残疾人犯罪跟其他普通自然人一样都要负刑事责任的,所以残疾人犯罪负刑事责任,不需要满足什么特定的条件,残疾人不会因为残疾而减除刑罚,除非犯罪嫌疑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才可以不负刑事责任。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除此之外的其他残疾人犯罪与正常人犯罪是一样的,不构成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法定理由。肢体残疾的残疾人犯罪与正常人负同样的刑事责任,智力有残疾的人犯罪要视其智力情况决定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刑法》第十九条规定了听说、视觉机能对责任能力的影响: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从轻处罚的情形

1、应当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

(2)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处罚。

(3)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

(4)紧急避险或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可以从轻处罚的情形有:

(1)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

(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

(3)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

(4)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5)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

(6)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处罚

(7)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处罚

(8)犯罪嫌疑人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

(9)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处罚。

简而言之,大多数的残疾人犯罪都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而残疾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就跟其他正常的自然人都是一样的,承担刑事责任的条件必然是因为犯罪了。就类似于那些肢体上残疾的残疾人,总不能因为残疾就可以作为违法乱纪的正当借口了。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一、犯罪构成的客观条件是必须要存在的吗? 必须要存在的; 犯罪客观要件,法律术语,是刑法规定的,它说明某种犯罪是通过什么行为、在什么情况下对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造成了什么后果。犯罪客观要件的内容首先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危害行为是一切犯罪的...


·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有的人与他人有矛盾,但是没有采取一些暴力的手段来报复对方,而是选择向司法机关诬告对方,让其遭受牢狱之灾,这其实也达到了他报复对方的目的。不过要注意,对于这样的行为很有可能被认定为诬告陷害罪,要看实际是否符合了规定的立案标准才行。那究竟诬告陷害罪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下文中本站我...


·行贿罪下属给领导送钱怎么认定?
      一、 行贿罪下属给领导送钱怎么认定?应当看是否存在不正当利益的交易,行贿罪是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以财物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渎职罪。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一、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条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


·预备犯罪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预备犯罪判刑规定是怎样的预备犯罪一般成立的是预备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成立预备犯的也是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一般是比照既遂犯,对预备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但要注意,这里规定的是“可以”,而并非是“应当”。所以,司法实践中,审判人员应当结合具体情况,可以对预备犯从宽处罚...


·法律规定组织赌博怎么判刑
      一、组织赌博怎么判刑处罚赌博行为按情节轻重分两种:一种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的行为,相对来说是轻的,是违法行为,一般会被处予15天以下行政拘留或罚款,严重点的会处劳动教养;另一种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行为,是犯罪行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


·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哪些标准? 销售、生产假药罪量刑具体细分成的标准是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


·什么叫私闯民宅定罪标准
      什么叫私闯民宅定罪标准?1、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经要求或教育仍拒不退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2、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毁损、污损或搬走他人生活用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3、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停尸闹事,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4、非法强行侵入并封闭他人住宅,...


·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吗?
      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吗 一、刑事案件中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吗? 辨认笔录能作为证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辩认笔录的证据是属于鉴定意见类的证据,主要是鉴定笔录是否属于当事人书写的,鉴定其真实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


·犯罪中止造成的损害怎么认定?
      犯罪中止造成的损害怎么认定?犯罪中止造成的损害的认定是必须存在危害后果。包括人身损失和物质损失。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所以说,出现了损害结果,也能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


·一般刑期从什么时候算?
      一般刑期从什么时候算我国《刑法》对罪犯的起始刑期的规定如下 :第四十四条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四十七条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