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一、 离婚财产分割找谁处理?

一、 离婚财产分割找谁处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到第一千零六十五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二、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我国法律上对于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非常明确的,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应当由司法机关结合实际来处理,特别是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应当根据实际的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情况而定,对于一方财产是不可以进行分割处理的。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
      婚前财产公证在哪里办当地公证处。如果想进行公证是去当地公证处办理,若双方没有准备好相关的资料,通常会拖长公证的时间。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个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申请人的未婚证明(证明由申请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已婚的还要带上结婚证;2、与约定内容...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离婚协议上的抚养费可以更改吗? 可以;子女抚养费在特定条件下既可增加也可减免。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离婚女方放弃探视权法律是否支持
      婚姻生活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在这一过程当中,如果夫妻双方不能够互相尊重,互相谅解的话,那么离婚将会是夫妻关系走向尽头的最后一道关卡。有些情况下,可能很多离婚的夫妻都已经有了孩子,在离婚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很少有放弃对孩子的抚养权的。抚养探视,对于双方都是比较重要的。下面我们要为您...


·一、社会抚养费新政策是什么?
      一、社会抚养费新政策是什么1、提前生育(含婚前生育、未满生育间隔期生育、符合再生育条件未经审批生育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百分之六十至一倍征收。2、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二至三倍征收。3、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按当事人双方上年收入总额的四至六倍征收...


·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钱?离婚诉讼费一般是多少钱
      由于现在很多人的法律意识在提高,在生活工作中,遇到与法律相关的纠纷、争议,此时多数人也会愿意通过法律途径来进行解决,并且委托律师来提供法律服务的情况也在增加,其中比较常见的就是在诉讼离婚中委托律师,那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钱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一般离婚诉讼律师费多少钱...


·妻子拒绝生育丈夫能起诉离婚吗
      男女在建立了夫妻关系之后,那么双方就是负有一定的权利义务,其中比较常见的义务就是忠贞义务,而权利则就是生育权。那现实中,要是出现妻子拒绝生育的情况,此时丈夫能起诉离婚吗?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妻子拒绝生育丈夫能起诉离婚吗 每一对夫妻都想要生育一个...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给孩子吗?
      一、夫妻离婚财产可以给孩子吗? 共同财产不可以直接给孩子,只能双方都同意才能赠与给孩子。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伪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既遂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


·一、结婚10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一、结婚10年离婚财产如何分配?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但是也要吗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而一般来说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


·产权人过世了,怎么变更房产证
      1. 房屋原产权人地过世的,房屋过户就属于继承过户,继承人可以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嘱等材料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 2. 房屋继承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使用权房、小产权房以及他人名下房产不能...


·一、夫妻没有离婚可以要抚养费吗?
      一、夫妻没有离婚可以要抚养费吗? 没有离婚也可以索要抚养费,《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这一内容并不以只有在父母离婚后为前提。但鉴于在父母未离婚尚生活在一起时父母普遍都能尽到抚养义务,而一旦离婚,特...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