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上下班的途中摔倒了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下班的途中摔倒了受伤算不算工伤走路上下班的,作为一个行人,在步行上下班的途中,如果发生意外,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这个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首先自己不小心摔倒了,这个是肯定不能构成工伤的,因为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且此时也是同样没有处于交通环境这个大前提之下的。其次如果被车撞到了呢,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呢,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是负主要责任的,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也满足了,所以是能够构成工伤的,最后一种情形,行人被助力车、行人撞到的能否认定工伤呢,助力车由于不是机动车,所以跟行人的性质基本是一样的,就看谁的责任大一点。二、上下班途中的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对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有些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工伤对待处理,而有些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因此,就需要能够有区别的对待处理。不能一味的认为,只要是发生在上下班过程中的伤害,就一律都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之后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几种
      劳动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几种1、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2、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3、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二、劳动合...


·在北京买一套房真的是给大部分的北漂工薪阶族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在北京买一套房真的是给大部分的北漂工薪阶族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所以说在买房的过程中吗,您都应该慎重的选择。购买新房的时候可能相对简单点,尤其是在购买二手房,更应该注意很多的东西。那么在北京二手房买卖合同范本是怎么写,包含哪些内容呢?下面就我们就为您做简答的介绍。 北京二手房买卖合...


·劳动关系中没有保险工伤怎么办
      劳动关系中没有保险工伤怎么办?1、没交保险出现工伤的话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的工伤赔偿责任的。2、《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有很多人在建筑工程这一方面进行工作,这时我们会签订建筑工程一切险,这里我们要注意保险生效日期为保单列明日期,建筑工程一切险是为了给参与建筑工作的人们一个保护自身利益的重要保障,其中包含了许多的方面,下面就说一说建筑工程一切险承包范围。 一、建筑工程一切...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
      社会的进步带来的是城市的不断扩张,随着各种工程的进行,施工管理问题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国家也相应的出台了各种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各个地方在国家出台的条例上结合地方特色,也推出了各个地方的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条例,四川建设工程施工管理也在其中。下文中,我们将为您带来详细的四川建设工程...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
      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丢失怎么办?1、给原用人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请求补发解除劳动合同证明。2、单位拒绝办理,以该理由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诉。3、劳动仲裁的裁决书,即是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还有一种方案,就是去当地劳动局劳动关系可调取,但一般也会推到原单位补办。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丢失,劳...


·按照法律规定十几岁算童工?
      按照法律规定十几岁算童工? 1、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 2、16-18周岁属于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可以使用,只是某些工作不能要求他们作业。 3、国家机关、社会团体 、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


·劳动合同期限已经满了后
      劳动合同期限已经满了后,劳动者可以选择是否再进行续签,而不是公司要不要员工进行续签,决定权在员工的手中的,公司是不能进行干涉或者是威胁的,北京劳动者亦然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届满解除劳动合同北京劳动者该怎么办? 劳动者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看自己本人是否属于企业不得终止劳动合同的...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是什么?
      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是什么?职工工伤认定申请规定是有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省、部属各类企业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其它企业向单位住所地区、县(市)...


·广州工业厂房征收如何补偿?
      广州工业厂房征收如何补偿?现在各地拆迁工作正在如火如荼的进行着,有些人觉得拆迁可以有一大笔的补偿款,但是对于一些工厂来说并不是一件什么值得高兴的事情。首先如果工厂厂房被征收那么就代表着不上运营轨道的工厂需要进行迁址这又需要很长的时间来寻找适应新的环境或者直接面临倒闭,其次工厂厂房...


·劳动合同未签有什么处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
      劳动合同未签有什么处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两倍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超过一年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双倍工资的惩罚如果用人单位超过1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则用...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