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终止要什么条件

我们常见的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就是合同期限届满了,但是根据法律的规定,除此之外还有其他的条件下也是会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那究竟劳动合同终止要什么条件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合同终止要什么条件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7、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份丧失劳动能力的;(该种情形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企业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后果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是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之一,但这并不是唯一的条件,除此之外,上文中我们还为您整理一些可以导致合同终止的条件,供你参考。关于“劳动合同终止要什么条件”的问题,就为您整理到此,

·工程发包范围包括哪些?
      工程发包范围包括哪些? 现代社会,工程承包工作是一项比较常见的工作,很多人从事工程承包。在现实生活中,工程承包一般都是要签订一份承包工程的合同的,在合同中需要约定一些事项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那么,工程发包范围包括哪些?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工程发包范围包括哪些这个问题以及...


·工伤待遇财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一、工伤待遇财务处理是怎么样的? 入账方式如下,发生工伤事故后,向职工垫付医药费:其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 保险公司或社保赔付公司垫付的药费时(如果全额赔付)银行存款或现金贷银行存款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费(公司负担部分)他应收款--保险公司或社保管理费用(或应付福利...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一)主体指参加律关系
      构成劳动关系须满足哪些条件(一)主体指参加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二)客体指劳动关系...


·工程迟迟不开工怎么索赔?
      工程迟迟不开工怎么索赔? 一、工程迟迟不开工怎么索赔 工程迟迟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工的,是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如果是建设单位原因造成的,施工单位可以按实际造成的损失要求建设单位赔偿。如果是施工单位造成不能开工的,建设单位可以按合同约定要求施工单位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关于企业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制度是怎样的?
      关于企业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制度是怎样的? 一、关于企业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制度是怎样的? 关于企业员工怀孕期间工资制度具体如下: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


·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如果因为个人原因想离职的话,总要经过辞职这个阶段。辞职并不像很多人想象的那样,说一声儿就行,辞职不当往往会给劳动者带来后续的麻烦。那么,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劳动者辞职时要注意哪些 新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灵...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
      用人单位为什么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单位应当在其离职后的15日内办理档案转移手续,否则将会面临罚款。 现实生活中,经常发生用人单位为了限制劳动者跳槽,或者以与劳动者有其他未决纠纷为由拒不转移相关档案、社保等行为,这种做法违反了法律有关规定...


·餐厅里面招收童工怎么处罚
      餐厅里面招收童工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法律法规都有禁止用人单位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得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相关规定。 因此,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工作属于招用童工;招用单位构...


·劳动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辞职吗?
      劳动合同到期提前一个月辞职吗?《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者辞职规定:“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办理离职手续,但用人单位不批准的,那么带上劳动合同...


·工伤事故赔偿算不算遗产?
      一、工伤事故赔偿算不算遗产?工伤事故赔偿不算遗产。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属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可知,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生活用品;公民的...


·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和试用期时间怎么写?
      现在我们国家规定了在我们工作的前提必须是要签订劳动合同的,因为劳动合同对于我们的工作是一个保障。所以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是有好处的。但是劳动合同又有固定期限和试用期时间,这个时候我们应该怎么办?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和试用期时间怎么写?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和试用期时间怎么写?劳动合同书里的有固...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