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几年

劳务派遣合同期限是几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两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劳务派遣单位不得克扣用工单位按照劳务派遣协议支付给被派遣劳动者的劳动报酬。这是对用人单位影响较大的变化之一。此外,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不得向被派遣劳动者收取费用。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二、怎么订立劳务派遣合同《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简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务派遣协议订立的主体和内容。该条的含义有二:一是劳务派遣协议的订立;即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二是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即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应当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明确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支付方式、违反协议的责任。这其中最重要的是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劳务派遣的用工关系比较特殊,往往也是涉及到了三方主体,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用工单位。要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岗位都允许采用派遣工,这种用工方式只适合一些特殊用人单位或特殊岗位,具有一定的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工作岗位。如企业的保安、保洁、绿化养护等。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特点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种类分为很多种,有全日制劳动合同也有非全日制合同。那么除了叫法不同之外,他们的具体内容有哪些区别呢。了解各种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作为劳动者比较需要注意的。那么接下来我们重点介绍一下非全日制劳动合同特点及作用。 第一,工作时间不同。标准的全日制用工实行每天工作不超过八小时,每...


·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随着我国的法律体制的不断健全也越加完善。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也变得越来越贴合实际。在劳动合同法中最关键的就是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那么劳动合同法工作时间规定是什么样的? 劳动者工作时间包括准备结束时间、作业时间、劳动者自然需要的中断时间和工艺中断时间。 (1)准备...


·职工公积金买房子怎么用?
      职工公积金买房子怎么用? 1、提出申请,借款人按照要求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交贷款申请,并且提供贷款所需的资料。 2、中心初审,公积金管理中心受理了借款人的申请之后,会对借款人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资料等信息进行严格审核,并给出意见。3、资信调查,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初审之后,公...


·买断工龄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可能一方由于工作上的原因让被所在单位买断工龄了,此时会获得一部分买断工龄的钱。那这个买断工龄款是否算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而要是现役军人的复员费呢?又该怎么定性?我们一起从下文中了解详情吧。 一、买断工龄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法律上,对于婚姻期间,买断工龄...


·一、在我国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一、在我国什么是劳动能力鉴定? 1、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 2、它是给予受伤害职工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也是工伤保险管理工作的...


·劳动法什么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什么叫非法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即: (一)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


·误工费赔偿赔偿标准
      误工费赔偿赔偿标准 “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误工费计算方式按患者有无固定收入分为两种。1、固定收入,是指在国家机关、企...


·临沂工伤鉴定去哪里鉴定?
      工作性质不同,危险性也不一样,目前,有许多人想知道临沂工伤鉴定去哪里这个问题,对于我们大多数普通人来说,我们通过自己辛苦的劳动付出和汗水来获取报酬,一旦因为意外不小心受伤,将会是一笔巨大的经济开支,因此这时候申报工伤鉴定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他可以帮我们免于一笔巨大的开支...


·本条系关于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本条系关于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规定。 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 (1)工作原因。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是指职工为履行工作职责、完成工作任务而受到事故伤害,这是最为普遍的工伤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和工作原因是工伤认定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三工原则”。 (2)事故伤害,一...


·相关法规中,工伤护理费如何规定?
      相关法规中,工伤护理费如何规定? 工作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机械故障,导致发生工伤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提供工伤保险待遇。受伤劳动者在医疗过程中,享有停工留薪,医疗护理费等待遇。那么工伤护理费是如何规定的呢?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2023是怎么规定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建筑工程的质量可以是优良,甚至是优秀的。但是最起码对所有建筑工程的要求都是,验收的时候质量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在此标准之上,有一些比较好的专业的建筑单位,甚至对自己的要求会更高。其实国家对于建筑工程的质量验收制定的有统一的验收标准。下面我...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