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商标局作出商标无效意思表示后的影响是什么?

商标局作出商标无效意思表示后的影响是什么?影响:依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处理决定以及已经履行的商标转让或者使用许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标注册人的恶意给他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赔偿。依照前款规定不返还商标侵权赔偿金、商标转让费、商标使用费,明显违反公平原则的,应当全部或者部分返还。二、商标做无效宣告需要什么资料?1、商标无效宣告申请书;2、经申请人盖章或者签字确认的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代理委托书;4、利害关系人证明资料、商标使用证据材料。《商标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做出维持注册商标或者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裁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商标裁定程序的对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商标评审委员会在依照前款规定对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的过程中,所涉及的在先权利的确定必须以人民法院正在审理或者行政机关正在处理的另一案件的结果为依据的,可以中止审查。中止原因消除后,应当恢复审查程序。注册商标的无效宣告一般是可以由行为人主动向商标局进行申请的,如果被宣告无效的商标的商标权人不服商标局的决定的,可以申请复议,即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重新审查,如果是对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还不满意的,是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的。


·商标撤三后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撤三后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一、简要说明 注册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申请。 二、办理途径 申请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有两条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机构办理。 (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的大厅来办理。 三...


·国际专利优先权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国际专利优先权期限是怎么规定的?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商标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一、商标侵权没收违法所得怎么处理 对于没收的商标侵权物品一般都是依法销毁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调换、私分或者擅自处理没收物品。对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给以处罚。 ...


·专利权实施的强制许可有哪些情况
      专利权实施的强制许可有哪些情况1、未在合理长时间取得使用权的强制许可在这一类型下,应当具备的条件是:第一,请求人必须是具备实施条件,也就是具备生产、制造、销售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的基本条件;第二,请求人必须曾以合理条件与专利权人就实施其专利进行过协商,合理的条件主要是关于使用费...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发明人权利是一样的吗?
      专利权人的权利与发明人权利是一样的吗?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权利是不同的。发明人是做出发明创造的人,却并不一定是专利权人。在执行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专利权是归属于单位的;或者接受委托完成的发明创造,在事先约定好的情况下,专利权可以归属...


·恶意抢注知名商品的商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一、恶意抢注知名商品的商标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可以提出异议,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 1、收集对方属于恶意抢注的证据 2、收集材料证明您品牌的影响力,倘若您品牌在当地已经家喻户晓,而注册人与您在同一地区,那么您的胜率是很高的 3、证明注册人与您存在利益关系 ...


·抢注互联网商标如何维权?
      抢注互联网商标如何维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就初审公告的商标向商标局提出异议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属于一种民事权利,具备民事权利的共同特征。该权利受到我国相关法律的保护,但这个保护也是有一定期限的,也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接下来,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保护期是多久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15条规定...


·演绎作品著作权归属如何界定
      演绎作品著作权归属如何界定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既包括在演绎作品中必须表明原作的名称和作者姓名,也包括在演绎时必须征得原著作权人的同意...


·公司名称注册商标他人同样的公司名称还能继续用吗
      公司名称注册商标他人同样的公司名称还能继续用吗一、公司名称注册商标他人同样的公司名称还能继续用吗?在法律上,对公司名称享有的叫做企业名称权,对商标享有的叫做商标权。这两个权利一般情况下是并行不悖的。即有人取得了商标权,也不能要求他人修改企业名称,甚至不能阻止他人再注册名称相同的公...


·上市公司商标被抢注该如何应对?
       一、上市公司商标被抢注该如何应对? 应对抢注商标方法(一)对未获准注册的商标可以提起异议。 对于本次抢注事件中,商标已经被抢注,但抢注者的申请尚未获得注册的公司而言,可以通过对抢注者申请提起异议的方法进行救济。根据我国《商标法》,注册商标应当先由国家工商行政总局下属的商...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