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赠与合同 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赠与合同 什么时候生效?赠与合同范文是怎样的? 一、赠与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条件):
1、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赠与人赠与的财物属国家、集体、他人或是非法所得的财物,赠与合同无效。赠与如果是为逃避履行法定义务,将自己的合法财产赠与他人,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该赠与合同无效;
2、必须是赠与人自身意志的真实表示;
3、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受赠与人不愿意接受赠与,或者受赠与人愿意接受赠与,而赠与人没有赠与的意思,则赠与合同不成立。
这些条件都成立时,赠与合同才成立。
二、赠与合同的概念与性质:
(1)概念: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及个人相互之间。赠与的财产不限于所有权的移转,如抵押权、地役权的设定,均可作为赠与的标的。
(2)性质:赠与合同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如果赠与人有赠与的表示,但受赠人并没有接受的意思,则合同仍不能成立,故与馈赠这种单方行为不同。规定赠与合同在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告成立,不必等待交付赠与物,即为诺成行为。除合同中双方约定附条件的义务外,原则上受赠人并不因赠与合同而承担义务,故为单务合同。
三、赠与合同范本:
赠与合同
甲方(赠与人)×××(写明姓名、住址)
乙方(受赠人)×××(写明姓名、住址)
甲乙双方就赠送×××(赠与的标的物,如赠与微机一台,应写明“什么机一台”,如其他物品,也应写明该赠与物是什么、在什么位置)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将其所有的×××(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写明证明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证据名称,如赠与房屋,就应有房产所有权证,赠与微机应有购买该微机的发票等)
2、赠与物的交割
(写明交割的条件,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交割,办理什么手续等等)
3、乙方应在×××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也可以约定其他条件)
4、本合同自××日起生效(可以写自公证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月×日
赠与合同什么时候生效 的重点是须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赠与合同的概念和性质中的重点就是所赠财物必须是属于赠与人自己所有的合法财物,在这些条件下赠与合同才会生效,赠与也是一门学问,了解赠与合同,明确赠与合同的生效条件,在生活中了解赠与方面的法律知识也是必要的,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分享。想了解

·签署产品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
      签署产品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现在很多人开店做生意,都是从厂家或者经销商那边拿货,成为代理商。而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看到代理商同厂家引发冲突的事情,这其实就和当初签署合同不认真有关系,导致合同条款有遗漏。那么,签署产品代理合同注意事项是什么?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一、签...


·如何统计合同到期提醒?
       对于在企业中工作的员工来说,大部分同用人单位签订了用人合同,因此会产生一个小问题:如何统计合同到期提醒。如何正确恰当解决这个问题让许多人没有头绪,合同到期之后需要员工及时发现并采取相应措施。今天给您介绍如何解决此类问题。 第一从操作上来说 你这个没有合同时间,这个你根据具...


·买卖合同应如何签字盖章
      买卖是商品社会的基本社会行为。无论是作为公民个人、法人还是其他组织,均要通过买卖行为来满足自己的生活及生产需要。商品买卖要签订买卖合同,那么签订买卖合同应注意什么呢?合同签字盖章虽然只是一个小环节,但对整个合同有着重要的影响,买卖合同应如何签字盖章呢?请看下面的具体内容。 一、签...


·签五年合同试用期应该为多久
      签五年合同试用期应该为多久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在约定试用期的时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这个试用期可约定,也可不约定。若需要约定的话,则约定的试用期期限,从1天到6个月时间不等。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


·合同履行中标的物风险承担的划分
      标的物的风险承担是指合同确定的标的物的毁损、灭失所造成的损失应当由出卖方还是买受方承担的约定,一般的说,在标的物交付之前所发生的毁损、灭失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合同法》还对标的物风险负担的几种特殊情况作了如下的规定:

    ...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是多久?
      一、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是多久?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如无类似约定,要提供承租人另找房源的合理期间,实际操作中,一般为一个月左右。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条件1、明确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是怎样的
      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是怎样的抵押和质押以及担保是经济活动中的三种常见的活动,抵押和质押更是常见的两种担保方式,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三者经常会被弄混,不同的方式其法律后果是不一致的,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一下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三种合同的区别。 一、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担保合同的概念...


·合同押金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押金和违约金的规定是什么?合同押金和违约金的规定是违约金是合同一方违约时承担责任的一种方式,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成立时预先设定而违约事实发生后据此承担给付违约金的责任,在性质上具有补偿性和惩罚性。履约保证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担保合同的履行,而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金钱作为债权...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本集团及下属各个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在参与社会经...


·合同相对性原则是什么
      合同相对性原则包含了非常丰富和复杂的内容,并且广泛体现于合同中的各项制度之中,法学界一般都将其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主体相对性主体的相对性,即指合同关系只能发生在特定的主体之间,只有合同当事人一方能够向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基于合同提出请求或提起诉讼。具体的说,由于合同关系是仅在特定人...


·合同一旦成立就必然生效吗?
      合同一旦成立就必然生效吗?合同一旦成立不是就必然生效,合同成立的两个要素是要约和承诺。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做出的希望以一定条件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即指一方当事人将自己的要求告诉另一当事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要求,同意成交的意思表示,如果该意思表示有效,双方的合同即成...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