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房屋买卖合同包含哪些内容
其实不管采用哪种合同文本,一份买卖合同至少应该把以下几个内容说清楚:
1、交易房屋基本状况,具体包括房屋位置、面积、产权证号、产权人、共有权人等。
2、房屋产权状况说明,要求卖方书面承诺房屋产权无查封、无债务纠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房屋,提供的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可以办理权属过户、税务登记、贷款等与交易有关的各项事宜,并保证所售房屋符合国家及北京市房屋上市交易的政策规定。如有违反卖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房屋成交价格,应当明确该成交价格是否包括装饰装修、家具家电,公共维修基金款项。如果包括前两项,应该用附件方式另行说明其具体状况。
4、付款方式,要说明是通过资金监管账户还是自行划转,是全款还是商业贷款(或公积金贷款),贷款没获银行批准或者贷款申请额度不够的处理办法是否明确,分批付款的次数和时间是否说清楚。作为卖方律师来说,这个条款最首要的问题是要考虑该付款方式是不是安全。
5、税费负担约定,要明确约定买卖各方应当承担的税费种类,如约定不明或国家政策变化产生新的税费,由谁来负担。
6、权属转移登记,也就是房产过户手续,主要是哪天过户一定要说清楚,买方交钱和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宜过长,越短越好以免夜长梦多,如果能在交款当天过户是最好不过了。
7、房屋交接,也就是交房问题,该条款包括交房时间,可以先交房再过户也可以反过来,交房前卖方应当结清水电煤、暖气、物业、电话、有线电视等一切费用,交房前(后)多少天卖方应当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同时,还要考虑交钱、过户和交房之间的衔接问题,过户以后再交房的,买方的购房款不宜在过户前全部支付给卖方。最好合同约定房屋交验完毕、各项费用结清以后再支付剩余尾款,这笔款项哪怕只有一两万,也能起到约束卖方的作用。
8、违约责任,包括卖方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或者权属产生争议的违约处理,卖方一房多卖的特别处理办法,买方逾期付款违约处理等等。违约金的违约数额也有一定技巧,我认为不宜过低,低了对卖方就没有约束力。此外律师还需关注违约金与定金条款的竞合问题。
二、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有哪些
买卖合同内容如果具备上述各项条款,就可以说基本上完整了。内容完整不代表完善与缜密,为了保护买方权益,律师在起草补充协议时,还可以加上以下几个条款:
1、公共维修基金过户:
一般情况下,买卖双方房屋成交价格中都包含了公共维修基金款项。但是,公共维修基金做不到随房转移,即使房屋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已经办完,公共维修基金也不会自动转到买方名下,必须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过户手续,地点在房屋所在地的各区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因此,补充协议应当约定双方共同办理公共维修基金的时间。
2、一房二卖的特别处理:
一处房产签多家买卖合同是卖方最恶劣的违约行为,它可能导致买方钱房两空。为了防止一房二卖,北京市建委和工商局的示范合同文本订立了一个极具威慑力的条款:“出卖人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退还买受人全部已付款,按照约定利率付给利息,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如此高额的违约金——已付房价款的一倍,而不是定金的一倍,足以让因房价上涨而反悔的卖方望而却步。该条款参考了销售新房的相关法律规制措施——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司法解释》(法释[2003]7号)。
需要指出的是:加大违约责任是一房多卖行为的事后防范措施,遇上恶意行骗的产权人,他可以视高额的违约责任而不顾,拿着购房人的房款挥霍一空然后卖了房逃之夭夭。因此,它不能百分百保证买方没有风险。有了预告登记制度,这种情况就可以被杜绝。
3、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
预告登记是由物权法规定的一个新制度,它是指在不动产交易过程中,为防止合同生效后办理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前,不动产权利人另行处分该不动产,双方按合同约定将不动产转移事项向登记机构进行预先登记,确保受让方在条件成熟时进行正式产权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权利人同意,产权人不能处分该不动产。可见,卖方如果“一房多卖”,进行预告登记的买方不受任何利益损失。由于预告登记需要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之上,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须依双方的登记申请进行,因此最好书面约定双方同意向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
4、各种法律文件之间的冲突解决办法:
买卖二手房需要签署的法律文件很多,仅合同而言,就有定金合同、居间合同、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等。各份合同的内容有时会出现互不一致甚至相冲突的情况,这就需要明确定金合同、居间合同如与买卖合同发生冲突,以买卖合同为准。而补充协议正是因为买卖合同有缺陷才订立的,因此补充协议要说明其他合同文本如与补充协议相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自然就是房子,这属于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法律中明确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形式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认定为无效。至于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
·一、父母遗产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一、父母遗产房过户需要哪些资料?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2、申请人(含共有人)身份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⑴ 申请人委托他人代理登记申请的,代理人应当向登记机构应提交当事人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事项、登记房屋坐落和委托权利范围;⑵申请人为未成年人的,应提交监护...
·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
对于老百姓来说,房子是重要的家庭财产,夫妻双方闹离婚的时候,争议的焦点往往在房子的分割上面。很多时候,夫妻双方是通过贷款买房的,婚后共同承担房贷。有贷款房子的分割和无贷款的处理方式不大一样,那么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理?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
一、夫妻离婚房子有贷款怎...
·当代人的消费观念还是非常的清晰的,住房问题虽然说是必须要解决
当代人的消费观念还是非常的清晰的,住房问题虽然说是必须要解决的,但是我国各地过高的房价,也确实成为居民在购房的时候难以逾越的一个鸿沟。所以现在房地产市场之间的竞争实际上也是非常惨烈的,有些商家为了能够解决目前这种困境,推出了所谓的零首付,导致有一部分的公民存在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买...
·一、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
一、租房不到期押金能退吗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2、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3、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
租房通常都是有一个期限的。实践中,有的人可能会在租房期限尚未到期之前,将自己承租的房屋转租出去。那么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可能很多人都没有实际想过这个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租房未到期转租合法吗
房屋转租,是指房屋承租人将承租的房屋再出租的行为。承租人转租...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买房要签补充协议吗
通常来说,补充协议并不是一定要签的,因为大多数购房者之所以会签补充协议,都是因为要对原合同的补充或者变更,一般要明确约定,如果购房者所签订的补充协议条款与之前在合同里面签订的不一致,那么这个时候应当以补充协议为准,但原合同明示不得变更的条款,补充协议中对该条...
·和军人离婚房产怎么分配,如何分割离婚房产
在与军人离婚的时候,如果有共同房产也是要进行分割的,而此时最常见的就是对经济适用房的分配。究竟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该如何分配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军人离婚时经济适用房归谁
军人经济适用房如何分割同普通的经济适用房分割并无多大的区别。军人经济适用...
·已经抵押的房屋如何进行买卖
现实中,不管是已经抵押的房屋还是正在租赁期间的房屋,法律方面都是允许进行买卖的。不过需要注意,这类比较特殊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肯定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那法律中规定已经抵押的房屋如何进行买卖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房子已经抵押了还能买卖吗?
(一)转让已抵押房产的法...
·房东提前解除合同怎么赔违约金?
? ? ? ? ? ?? 法律并没有规定违约金具体数额的标准,在合同法中,对于违约金数额的确定主要遵循当事人的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按照实际损失计算。《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赠与合同收费吗,怎样计算在线咨询 > 一、房屋赠与合同有哪些
赠与合同收费吗,怎样计算 一、房屋赠与合同有哪些内容?
房屋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双方当事人应订立的书面合同。什么是赠与合同呢?赠与人把自己的财产无偿地送给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对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
·签订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还有效吗?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签订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还有效吗?相关法律法规是什么? 一、签订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还有效吗
赠与房子合同一直不过户是有法律效力的。只是债的法律效力,不是物权的法律效力。
二、签订赠与房子合同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