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一、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如何办理?

1、合同变更的程序

(1)、任何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的有关内容,都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2)、被通知方接到通知后,应在15日内作出答复。

(3)、逾期不答复,视为同意变更劳动合同。

2、可以变更合同的具体情况

(1)、双方协商同意的;

(2)、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修改的;

(3)、企业合并、停产、转产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4)、因工致残,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3、用人单位可以与不可以单方变更劳动者工作岗位的情形

(1)、劳动合同没有变更,用人单位不能单方安排劳动者从事合同规定以外的工作或调换岗位。但下列情况除外:

(2)、发生事故或灾害,需要及时抢修或救灾;

(3)、因生产、工作需要,单位内部机构或工种,岗位之间的临时调动;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二、劳动合同的解除

1、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试用期内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劳动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用人单位歇业、停业、依法宣告破产或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6)、因生产经营、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经劳动行政部门同意,用人单位无法调剂安置的富余人员;

(7)、劳动合同所约定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

2、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1)、在试用期内的;

(2)、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用人单位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

(3)、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或者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

(4)、用人单位不按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的;

(5)、经用人单位同意,自费考入中等专业以上学校学习的;

(6)、符合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转移工作单位的;

(9)、劳动者出国自费留学、出境定居的;

(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

广东省规定,企业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征求本企业工会的意见。除此以外,没作其他程序性规定。因此,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均应依据解除合同的具体情况,按照《劳动法》规定的程序分别处理。

(一)、劳动合同的终止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

(2)、劳动合同所约定的工作任务已经完成的;

(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条件出现的;

(4)、企业关闭或依法宣告破产的;

(5)、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终止合同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终止合同的。

2、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二)、续签劳动合同的工资最低标准的约定

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

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是可以进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但这三种一般就是属于三种不同的做法,但如果用人单位想要实施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有法定的理由,如果有违法的情形,那么就必须要合法的赔偿劳动者所有的经济损失。





·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事故的处理中离不开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但是就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来讲,其中有一些需要了解的内容,包括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材料有哪些。针对这些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 一、谁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者因工负伤或非因工负伤...


·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
      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影响因素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而有些工程不仅牵扯到企业的利润收益,还关系到一方经济的发展,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当地政府,对工程质量的要求都是比较高的,为了排除一些主观的影响因素,需要先了解工程质量因素有哪些影响因素。 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 1、人员素质 ...


·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正所谓人有旦夕祸福,生活中难免会发生工伤事故,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该申请劳动工伤鉴定。具体来说,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实践中有不少工伤鉴定申请是由单位申报的,不过如果单位拖延申报工伤怎么办呢?现在,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探讨一下这两个问题。 一、劳动工伤鉴定的步骤是怎样的...


·在青岛地区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件?
      在青岛地区签劳动合同需要什么证件? 公司之间签订合同主要需要以下几种证件: 签订合同时需备齐一下证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5)拟派项...


·一、公司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
      一、公司劳动合同不给员工怎么办?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和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


·员工出差生病算不算工伤吗
      出差期间突发疾病是工伤,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


·误工费举证责任
      误工费举证责任 误工费的相关举证由受害人提供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所以应当向法庭出示能证明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的证据:单位出具因为事故而导致没有上班期间的工资收入的情况说明和鉴定机构出具的休息期证明 误工费误工时间的举证责任 (1) 正常情况下,根据医疗机构的...


·员工停薪留职报告相关规定是什么?
      当员工有其他想法或者因为某些事情想要暂离工作岗位时,可以选择与公司领导协商,询问是否可以停薪留职,当然在离职期间也可以选择为其他工作单位效劳,但是当与原公司协商日期到时,就要在两个工作单位中进行抉择了,所以关于员工停薪留职报告相关规定是什么呢?以下为相关解答。 所谓停薪留职,是...


·建筑工程管理费费率计算?一般管理费的费率是多少
      建筑工程管理费费率计算?一般管理费的费率是多少 一、建筑工程管理费费率 其计算步骤如下: 1、确定组合定额子目:一般都是一个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定额上好几个子目。 2、计算定额子目工程量:就是算算工程量清单项目对应的定额上好几个子目的工程量。 3、测算人材机消耗量:可以参...


·上海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
      加班费是用人单位必须给予劳动者,因为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在休息日和节假日工作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根据当用工资为基础给予劳动者一定的报酬,这样才能有效保障劳动者的权益,那么上海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由本站我们来为您解答。上海加班工资计算方法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条 ...


·一、员工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
      一、员工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也就是说,工伤职工停工治疗康复期间,按上班一样照发工资,照享有福利待遇。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