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内幕交易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怎样的

我国法律对于内幕交易和内幕消息非常重视,内幕消息的泄露也预兆着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且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对于内幕交易我国法律有着司法解释。那么内幕交易司法解释是什么样子的?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1年10月31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9次会议、2012年2月27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一届检察委员会第72次会议通过)

为维护证券、期货市场管理秩序,依法惩治证券、期货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下列人员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

(一)证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人员;

(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十二项规定的人员。

第二条 具有下列行为的人员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

(一)利用窃取、骗取、套取、窃听、利诱、刺探或者私下交易等手段获取内幕信息的;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关系密切的人员,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三)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联络、接触,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且无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第三条 本解释第二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相关交易行为明显异常”,要综合以下情形,从时间吻合程度、交易背离程度和利益关联程度等方面予以认定:

(一)开户、销户、激活资金账户或者指定交易(托管)、撤销指定交易(转托管)的时间与该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公开时间基本一致的;

(二)资金变化与该内幕信息形成、变化、公开时间基本一致的;

(三)买入或者卖出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合约时间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基本一致的;

(四)买入或者卖出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合约时间与获悉内幕信息的时间基本一致的;

(五)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期货合约行为明显与平时交易习惯不同的;

(六)买入或者卖出证券、期货合约行为,或者集中持有证券、期货合约行为与该证券、期货公开信息反映的基本面明显背离的;

(七)账户交易资金进出与该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人员有关联或者利害关系的;

(八)其他交易行为明显异常情形。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从事与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

(一)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收购该上市公司股份的;

(二)按照事先订立的书面合同、指令、计划从事相关证券、期货交易的;

(三)依据已被他人披露的信息而交易的;

(四)交易具有其他正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

第五条 本解释所称“内幕信息敏感期”是指内幕信息自形成至公开的期间。

证券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所列“重大事件”的发生时间,第七十五条规定的“计划”、“方案”以及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八十五条第十一项规定的“政策”、“决定”等的形成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影响内幕信息形成的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人员,其动议、筹划、决策或者执行初始时间,应当认定为内幕信息的形成之时。

内幕信息的公开,是指内幕信息在国务院证券、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的报刊、网站等媒体披露。

第六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三次以上的;

(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第七条 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或者泄露内幕信息导致他人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期货交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一)证券交易成交额在二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期货交易占用保证金数额在一百五十万元以上的;

(三)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数额在七十五万元以上的;

(四)具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第八条 二次以上实施内幕交易或者泄露内幕信息行为,未经行政处理或者刑事处理的,应当对相关交易数额依法累计计算。

第九条 同一案件中,成交额、占用保证金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额分别构成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按照处罚较重的数额定罪处罚。

构成共同犯罪的,按照共同犯罪行为人的成交总额、占用保证金总额、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定罪处罚,但判处各被告人罚金的总额应掌握在获利或者避免损失总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第十条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违法所得”,是指通过内幕交易行为所获利益或者避免的损失。

内幕信息的泄露人员或者内幕交易的明示、暗示人员未实际从事内幕交易的,其罚金数额按照因泄露而获悉内幕信息人员或者被明示、暗示人员从事内幕交易的违法所得计算。

第十一条 单位实施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的行为,具有本解释第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国关于内幕交易的司法解释十分明确,因为内幕交易和内幕消息具有的现实意义非常的强烈,所以说,我国法律关于这方面的规定和条例也非常的多。可以说,关于内幕交易我国非常的重视。内幕交易的行为可能会构成刑事犯罪,

·一、交通事故多处骨折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交通事故多处骨折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对于骨折所涉及到的最基本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用、误工费用、护理费用以及交通、住宿、住院的伙食以及一些必备的营养费用等,这些都是会根据医院以及所在单位所出具的一些证明情况来给予认定,之后的话,才会给予指定相应的标准,而具体的赔偿金额则是...


·交通7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交通7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交通7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交通7级伤残赔偿的金额一般在10万元左右。医疗费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死亡伤残费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


·有哪些可行的机动车牌照转让办法,转让条件是怎样的?
      有哪些可行的机动车牌照转让办法,转让条件是怎样的?很多人喜欢给自己的爱车挂上一个靓丽的号牌,但是并不是每一次去选牌照的时候,都有好的号码可供选择,这时候不少人就萌生了购买号牌的想法,但是也有不少人对于是否可以转让号牌的问题有疑惑,那么有哪些可行的机动车牌照转让办法,转让条件是怎样...


·一、交通事故中被损车辆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中被损车辆怎么赔偿?由保险公司在限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保险人出具的定损单与被损车辆实际维修发票数额不一致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进一步举证证明各自主张并作出合理解释。双方均无充分证据且数额相差未超过30%的,人民法院可以径行酌定维修费用;数额相差较大的,人民法院应当就实际...


·上海高温费要交个税吗?
      上海高温费要交个税吗? 企业实际发生的合理的用于保护职工高温作业、高温天气作业的防暑降温饮料及药品属于“劳动保护费”范畴,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但如果企业以“防暑降温费”之名行各种补贴福利之实,而发放的各种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的,则应按“职工福利费”在所得税前限额扣除。 ...


·一、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谁?
      一、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谁? 住房租赁网签备案费用交给房地产的办理中心,备案之前就需要先缴纳费用,该费用之中并不包含税额,只有在备案之后才需要纳税。 租房备案一方面是为了规范租房市场的交易和安全;另一方面,因为租房的双方产生了经济交易,所以租房备案后,房东需要缴纳一定比例...


·一、脑挫裂伤交通事故是几级伤残?
      一、脑挫裂伤交通事故是几级伤残?1、汽车类车祸脑挫裂具体属于八级伤残,摩托车这类的就是普通的外皮擦破如果伤口较大,按照原来的法医鉴定标准,通常缝合7针以上,就属于轻伤了。2、至于报销问题不必担心,这些费用如果是工伤的话,由单位或工伤基金,比如说单位交由工伤保险的话,最后支付也可。...


·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规定是什么?
       摩托车相比汽车来说体型小且灵活性很强而使得驾驶者很容易就无视交规的限制而在道路上随意穿梭,甚至会在道路上来往的车流中逆向行驶而导致了很严重的车祸,摩托车作为机动车的一种也需要受到交通法律的处罚。那么,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规定是什么? 一、摩托车逆向行驶处罚规定是什么? 罚款根...


·私家汽车的报废年限是多少年?
      私家汽车的报废年限是多少年? 我们国家现在是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所以我们现在很多人的经济条件都好了,汽车也就多了起来。汽车方面的问题是关心我们的切身利益的,我们国家对于汽车方面规定的是有报废年限的,之所以这样规定就是因为更好的维护交通安全。汽车报废年限一般都是20年,那么私家汽...


·在我国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被交警抓一定吊销驾证吗
      绝大多数的醉酒驾驶还是开着自己的私家车,都是在跟朋友聚会或者生意场合上没有注意杜绝醉酒驾驶的这种行为,您肯定也知道,在我国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的法律责任将更为严重一些,所以有些人总会觉得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辆的话可能在驾驶证上还有可操作的空间,那么,在我国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被交警抓一定吊销...


·开车撞护栏逃逸什么罪
      开车撞护栏逃逸不构成犯罪,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