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都会涉及到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补偿金问题。那么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呢?下面的我们将为您详细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的支付情形有哪些
1、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无故拖欠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4)用人单位克扣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6)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7)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8)用人单位以欺诈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9)用人单位以胁迫手段,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0)用人单位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1)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2)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3)用人单位以暴力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4)用人单位以威胁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5)用人单位以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6)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17)用人单位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
2、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5)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依法裁减人员的;
(6)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依法裁减人员的;
(7)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8)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依法定程序裁减人员的;
(9)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0)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1)因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2)因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3)因用人单位被撤销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4)因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
(15)因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导致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3、劳务派遣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1)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务派遣用工无法履行,用工单位提出退回的;
(2)用工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3)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4)用工单位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需退回派遣人员的;
(5)其他因劳务派遣用工关系建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无法继续劳务派遣用工,用工单位需退回的;
(6)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7)用工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8)用工单位被责令关闭的;
(9)用工单位被撤销的;
(10)用工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11)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12)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劳动合同法补偿金与我们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掌握它的支付情形,有利于我们及时地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利益受到损害时,获得合理的赔偿。如果您还有其他的问题,您可以咨询娄底律师,我们有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工资6000伤残九级赔偿标准是什么
赔偿标准是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五万四千元。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
·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
·劳动合同法97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97条第三款的相关规定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97条第3款规定,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46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关...
·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
单位若想开除员工的话,其实也就是与员工之间解除劳动关系,但出于对员工利益的保护,避免单位随意开除员工,我国相关法律中也是对单位开除做出了情形规定的,只有在符合规定情形下单位才能开除。那具体而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情况下单位可以开除员工...
·劳务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是什么
在劳务关系的发展和推广过程当中,我国相较于劳务关系引发的纠纷的监管体制也在不断的进行自我完善的。越来越多的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就使得在劳务关系当中的职工本人遇到劳务纠纷以后,自己要掌握一些有关劳务纠纷的相关法律依据,这样才能够在派遣单位和接收单位之间很好的保护好自身权益。下面本站...
·公司解散员工工资什么时候发
这个并没有法律明文规定,可以向单位(清算人)主张要求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履行未结算工资部分。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可以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员工的工资要优先受偿。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即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第五项,即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
·一、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是什么?
一、女职工哺乳假的规定是什么?女方产假期满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日内安排不少于1小时的哺乳时间,这个叫做哺乳假,其视作工作时间。《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规定,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
·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吗,如何认定?
企业在招聘的时候应该要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可是不少企业特意不签署劳动合同,让劳动者在有以外的时候公司可以拒绝对此承担责任。可是双方的确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也是承认的。那么下面我们来看看,企业与员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吗,如何认定?
一、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吗?
1、首先,已经存在劳动...
·违法辞退员工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赔偿金是多少
违法辞退员工的工作年限超过12年赔偿金是多少?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赔偿金是12个月的工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
·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一、违章操作算不算工伤?
是否有违规操作,和认定工伤无关。工伤认定采取的是无过错原则,即使违规所致,符合工伤认定标准的也属于工伤。
如果发生事故,不论是否属于职工违规操作造成的,用人单位都应该给受伤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职工的行为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
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相信您都知道,房屋对我们自身而言有多么的重要。因此,为了证明房子的归属权,以及保证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时候需要相关的证明文件,来证明房子的归属。实际中,房屋的获得方式有很多种,那么,对于化工厂家属区房有没有土地使用证?下面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