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环境资源律师
律师热线 13057670467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首页 >>文章

合同纠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

合同纠纷过了诉讼时效怎么办?合同超过诉讼时效后,当事人仍有起诉权。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二、在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是多久?在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是3年。(一)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时诉讼时效的起算当合同未约定履行期限的情形,人第一次向人主张权利时,即为期限届满时,债务人从此时具有履行债务的义务。如不履行,则构成对债权人权利的侵害,且该侵害为债权人所应知,诉讼时效当然应从此时起算。当然,如果债权人给债务人必要的准备时间(宽限期)的,诉讼时效从准备时间(宽限期)届满时起算。(二)关于分期履行的合同的诉讼时效的起算根据关于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的规定,应按每笔相对独立的债权履行期限届满时分别起算。(三)保证债务诉讼时效的起算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了权利,则保证期间的使命完成,功成身退,而让位于诉讼时效,保证责任的诉讼时效从此开始计算。(四)合同无效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合同无效,但当事人不知道也不应知道合同无效而将合同作为有效合同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诉讼时效应以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第61、62、66、161等条规定确定,从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开始计算。合同无效产生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应从法院关于合同无效的判决生效之日起算。(五)合同解除情况下诉讼时效的起算在合同解除返还原物,因该物权返还请求权自合同解除生效之时产生,其讼时效期间的起算点应为合同解除生效之时。因解除合同,产生损害赔偿请求权的,在协议解除的情况下,当事人有损害赔偿的约定时,依其约定。当事人未采取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等情况下,其起算点为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次日(六)起诉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起算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自权利人提起诉讼时即发生,而不是送达给相对人之时。(七)撤诉是否产生诉讼时效中断撤诉,应视为自始没有起诉,不能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如原告未预交受理费,法院按撤诉处理,诉讼时效不中断。但起诉后被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的情形,因非当事人之意志,与当事人以自己的意志决定撤诉不同,如果起诉状已送达给相对人的,可视为向相对人主张权利,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断。(八)公告催债、口头催债、信函催债、单方面行动是否产生时效中断在债务人分散且众多的情况下,权利人可以公告的形式向义务人主张权利。有关司法解释有条件的确认了以公告形式主张权利具有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在以口头形式催告的情况下,只要有证据予以证明,同样应当认定其效力;在书面催告的情况下,义务人的传达室、收发人员签收,或其工作人员签收即可发生效力,而无需法定代表人签收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公章;在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形式邮寄催告函的情况下,如果有证据证明义务人收到了邮件,可以推定该邮件系主张权利的函件。诉讼时效,即法律赋予的保护权利人权益的一个有效期,法律不会绝对的保护任何一个人,所有的保护权益都有期限的规定,诉讼时效如果已经经过了,义务人依法就产生了时效的抗辩权利,权利人依法失去胜诉权。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
      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日常经济生活当中,当事人双方都会将违约责任条款作为合同要素之一加以罗列。如果当事人中的一方违约了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也有一些情况下,可能有一些免责事由。那么合同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是什么呢?为您解答。 一、免责事由的概念 免责事由也称免责条件,是指...


·合同成立未生效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未生效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一、合同成立未生效和无效的区别是什么? 合同成立未生效和无效的区别是两者的合同的状态是不一样的,我国《民法典》并未规定合同解除的对象必须是成立并生效的合同;其次,成立但未生效的合同,同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有权按照法律的规定,选择用解除合同...


·食堂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食堂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 许多单位都有员工食堂,这些食堂往往不是由单位自行经营的,单位一般会将员工食堂承包给第三方,由第三方经营食堂。承包食堂的双方必然要签订一份食堂承包合同,在合同中双方就彼此的权利和义务作出约定。那么,食堂承包合同模板是怎样的?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


·机电产品购销合同如何写
      机电产品购销合同如何写 机电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需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 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机电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数量、价格...


·白酒购销合同范本
      白酒购销合同范本的介绍 白酒购销合同范本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证甲方卖场的正常运营,促进乙方所经营系列酒水的销售,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下列产品的供货商,经双方协商就供求关系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确定乙方为甲方所需下列产品的供货商: 酒类...


·合同有哪些情形不适用继续履行
      哪些情形不适用继续履行并不是什么情况下都可以继续履行,对于非金钱债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采取继续履行的方式:1、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比如已属破产财产的债权,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特定的标的物已经毁损、灭失的。这些都表明已不能继续履行。2、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比如基于人...


·合同中可否选择诉讼和仲裁一起吗?
      合同中可否选择诉讼和仲裁一起吗?不可以;同时约定仲裁和诉讼的,对仲裁的约定无效,双方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无法达成仲裁协议的,应当到法院起诉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争议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


·买卖合同仲裁解除上诉能赢吗?
      买卖合同仲裁解除上诉能赢吗? 一、买卖合同仲裁解除上诉能赢吗? 买卖合同仲裁解除上诉能赢的,《劳动合同法》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


·合同生效需要什么条件?
      合同生效需要什么条件合同生效的条件需要具备下列条件:1、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所谓相应的订立合同的能力,是指合同主体据以独立订立合同并独立承担合同义务的主体资格。合同是当事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有意识地追求特定法律后果的行为,它直接...


·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应怎么处理?
      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应怎么处理? 居间合同是一种由买卖双方协商后签订的诺成合同,当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买房者和卖房者往往由于对法律知识的不了解而产生分歧。当签了居间合同违约时,究竟哪方为过失方,如何划分责任?我们整理了有关内容,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一、签了居间合同后违约...


·代课老师签完合同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代课老师签完合同毁约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对于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违约金,《劳动合同法》(草案)第十六条中有如下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


环境保护环境犯罪行政诉讼公益诉讼
私益诉讼损害赔偿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环境资源律师